社團簡述
隱山哲學社,取名於湖湘文化發源地——隱山,取湖湘文化之堅韌挺拔,士之胸懷天下,敢為天下先!湖南科技大學隱山哲學社正式成立於2008年4月,到現在兩年有餘。隱山哲學社成立以來,始終以“博學善思、窮身濟道”為宗旨,堅持“錘鍊人格,獨立精神,”的治社方針。在兩年多的時間裡,社團在各項工作上,均取得了可喜的成績。
在校院兩級團委的指導下,社團積極弘揚湖湘文化,充分發揮哲學的特長,培養學生自由思辨、獨立思考的能力,鍛造了一支活躍在湖南科技大學校園裡深具時代憂患意識和民族責任感的青年團隊,以“完善人格,砥礪品行”為前進動力,堅守校園文化重地,獨樹人文旗幟,全力引導廣大青年成為具備跨世紀全面素質的合格人才,至今已培養了一批優秀人文科學人才。此外,由我社團舉辦的一系列哲學知識講座帶動了一批非哲學專業的學生學習哲學知識與馬克思主義哲學的興趣,也為哲學愛好者提供了一個互相交流切磋的平台。隱山哲學社舉行的一次次大型活動,如舉辦的“祭孔大典”“湖湘文化之旅”“孝道行”等活動、承辦的“社團科普知識競賽”“社團發展大論壇”“周末驛站”等活動深入人心,創辦社團刊物《思路》雜誌,在校內外產生了較大影響,受到廣大師生的一致好評,湘潭日報、長沙晚報、中國大學生線上等校外媒體也進行了多次報導。同時社團積極開展豐富的課外校園文化活動,為廣大社員搭建了廣闊的挖掘潛力,展現才華,鍛鍊能力的舞台,成為廣大社員溫暖的家。
隱山哲學社總章
第一條社名:湖南科技大學隱山哲學社第二條宗旨:博學善思,窮身濟道
第三條性質:容思想性、學術性和實踐性為一體的綜合性學術類,以豐富充實大學生精神生活為目的,弘揚湖湘文化。
第四條主要活動:儒學研究與傳播、儒商培育;民主與法制建設;關注社會弱勢群體、發展中國公益事業。
第五條社訓:知行合一,德才兼備。
第六條價值操守:執持善行,固守志節,志存高遠。
第七條組織原則:權利分衡、社長普選、管理透明。
第八條企業文化:思考第一、組織第一、關愛第一。
第九條隱山思想:自由、慎思、獨創、知新。
第十條隱山精神:博學、堅韌、胸懷天下,敢為天下先。
社 團 章 程
第一章總則第一條名稱:隱山哲學社(以下簡稱本社團),英文名稱為YinShanPhilosophyClub(縮寫為YSPC)。
第二條 本社是湖南科技大學哲學愛好者自願組成並依法登記成立的學術性、公益性和非營利性的法人社會團體;是黨和政府聯繫哲學探究及相關哲學愛好者者的橋樑和紐帶,是湖南科技大學社團的組成部分,是湖南科技大學繁榮校園文化的一支重要力量。
第三條社團宗旨:博學尚思,窮身濟道。
第四條 本社團以馬克思主義理論及黨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湖南科技大學學生社團發展理念為指導思想。
第五條本社團接受活動主管單位湖南科技大學社團聯合會(以下簡稱校社聯)和掛靠單位湖南科技大學法學院(以下簡稱法學院)的活動指導和監督管理,並接受湘潭市相關部門的指導。
第六條社團掛靠單位為湖南科技大學法學院。本社團經湖南科技大學校團委以及社團聯合會核准登記,取得學校社團團體資格,正式註冊時間是2008年4月。
第二章社團活動和活動範圍
第七條 社團的活動範圍和主要任務是:
(一)提供學術交流平台,博採眾長,集思廣益;
(二)開展哲學民間交流,加強與其他哲學愛好者的友好聯繫;豐富校園文化,
(三)普及哲學知識,開展豐富多彩的活動,為學校綜合建設增色加彩;
(四)關注時事,與時俱進,討論學術動態,拓寬社員視野;
(五)弘揚民族精神,繼承和發揚優秀傳統文化;
(六)澄清哲學問題,探究新時代發展道路,開展相應的相關課題。
(七)編輯出版社團刊物,組織、審查、選編學術論文;
(八)組織社團志願者,承擔社會實踐及諮詢服務等工作;
(九)發現和舉薦相應人才,表彰、獎勵在社團、生活學習、社會實踐領域中取得優異成績的優秀大學生以及在社團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績的社團工作人員;
(十)舉辦為會員服務的各項事業和活動,擴大社會影響,增加社會效益;
(十一)完成校社聯和法學院交辦的有關任務;
(十二)為了實施社團宗旨的其它工作。
第三章會員
第八條社團實行入會自願、退會自由的原則。凡承認本社團章程並符合條件者均可申請入會。
第九條社團會員由湖南科技大學正式註冊的在校大學生會員組成。
第十條會員入會應具備的條件、入會程式、會員的權利和義務按《湖南科技大學隱山哲學社會員管理辦法》執行。
第四章機構設定
第十一條社團的組織原則是民主集中制,領導機構的產生和重大事項的決策,須經集體討論,並按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作出決定。
第十二條組織及負責人設定:
第十三條機構職能簡介:
團支部:在堅持上級黨組織團組織的領導下,團支部書記、組織委員、宣傳委員一起,三者緊密配合,各司其職,共同作好團支部建設和社團建設;組織召開組委會,領導社團健康發展;監督和引導社團工作,對社團重大事務(通過組委會)進行討論決定。
社長:召集和主持執行機構會議;檢查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社團執行機構決議的落實情況;代表本社團簽署有關重要檔案;總攬社團全局,明確、協調各部門的責任和任務分工,督促各部門工作計畫的實施。
副社長:主持辦事機構開展日常工作,組織實施年度工作計畫;分別負責監督各部門工作,協調各分枝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開展工作;協助社長處理其他日常事務。
辦公室:負責檔案的起草、頒發工作,對檔案、材料進行管理歸檔,制定社團規章制度,起草工作計畫和向各部門分發具體工作,對活動進行筆錄及會議記錄等工作。
財務部:負責社團活動經費及實物的保管,對活動經費進行核實、登記,負責每學期財務預算、結算。(財務部具有相對獨立性,為保證財務的合理管理,社團內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財務,財務部只對組委會負責,並接受其監督。
組織策劃部:策劃組織活動,每次活動負責起草活動策劃書,布置活動場地,維持活動秩序,作好活動總結等工作。
廣告宣傳部:負責社團內部聯繫事務,對外進行廣告宣傳;與其他社團進行溝通、聯絡,作好社團公關形象工作,以各種宣傳方式提高社團的知名度和影響力。
網路編輯部:編輯組負責采稿、審稿,編輯稿件,負責刊物出版;網路組負責管理網路,貼發社團活動信息、列印文稿,更新維護網站。
第五章榮譽稱號
第十四條社團可根據需要設名譽社長、高級顧問、榮譽理事、榮譽會員。在得到主管部門同意下,可授予名譽理事長、高級顧問、榮譽理事、榮譽會員、優秀社團幹部、優秀社員稱號。
第六章經費的管理與使用
第十五條社團的經費來源:
(一)會費;
(二)捐贈;
(三)政府有關部門資助;
(四)在核准的業務範圍內開展活動或服務的收入;
(五)利息;
(六)其他合法收入。
第十六條社團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收取會員會費。收費標準及辦法須經會員代表大會審議通過後方可實施。
第十七條社團經費必須用於本章程規定的業務範圍和事業發展,不得在會員中分配。
第十八條社團建立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完整。
第十九條社團的資產,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七章章程的修改程式
第二十條對本會章程的修改,必須經社團大會表決通過後報會員代表大會審議。
第八章附則
第二十一條社團由於完成宗旨、自行解散或分立、合併等原因需要註銷的,由社團大會或常務社團會議提出終止動議。
第二十二條社團終止動議須經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並報湖南科技大學法學院和湖南科技大學社團聯合會審查同意。
第二十三條社團經湖南科技大學法學院和湖南科技大學社團聯合會辦理註銷登記手續後即為終止。
第二十四條本章程經2008年4月16日社團大會表決通過。
第二十五條本章程的解釋權屬本社團的社團大會。
第二十六條本章程自湖南科技大學法學院和湖南科技大學社團聯合會審查同意並經共青團湖南科技大學委員會核准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