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必自侮,然後人侮之

君子修身,當從自身做起,不可“自每”,以免蒙受他人售辱。在“齊家”“治國”問題上也是如此。

夫人必自侮,然後人侮之;家必自毀,而後人毀之;國必自伐',而後人伐之。《太甲》曰:“天作孽,猶可違。自作孽,不可活。”此之謂也。(《高奏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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