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定義
最初的人工礁是以誘集魚類,造成漁場,以供人們捕獲為目的,而且主要以魚類為對象。所以稱為人工魚礁。
當前人工礁的概念:是
一種人為設定在水域中的構造物,人工魚礁是利用生物對水中物體的行為特性,將生物對象誘集到特定場所進行捕撈或保護的一種設施。
目前國內通用概念:人工魚礁是人工置於天然水域環境中用於修復和最佳化水域生態環境的構造物。它通過適當地製作和放置,來增殖和誘集各類海洋生物,達到改善水域生態環境的目的。
國外的概念:人工魚礁是指由一個或多個自然或人造物體組成,並有目的的設定于海底,用來改變海洋生物資源與環境,進而促進社會經濟發展的人工設施。(譯自《Artificial Reef》)增加效益是唯一目的。
歷史成因
早在中國明朝嘉靖年間,現在的廣西北海市一帶漁民,就已經利用設定在海中的竹籬來誘集魚群,進行捕魚作業。這些竹籬通常是用20根大毛竹插入海底,同時
在間隙中投入石塊和竹枝等。實際上這就是早期的“人工魚礁”。真正人類建造人工魚礁漁場,可追溯到19世紀。早在1860年,美國漁民就發現魚礁的作用。當時由於洪水爆發,許多大樹被沖入海灣,這些樹上很快就附著許多水生生物,在其周圍誘集大量魚類。漁民由此得到啟發,開始用木料搭成小柵,裝入石塊沉于海底,引來魚群聚集。其後經過長時間的探索,人工魚礁建設得到迅速發展。
構造原理
目前建設人工魚礁的材料種類繁多,從汽車到輪船,從水泥到玻璃鋼等等。投放人工魚礁的目的也不再僅僅限於聚集魚群增加漁獲量,在增殖和最佳化漁業資源、修復和改善海洋生態環境、帶動旅遊及相關產業的發展、拯救珍稀瀕危生物和保護生物多樣性以及調整海洋產業結構、促進海洋經濟持續健康發展等等諸多方面都有重要意義。
對於人工魚礁的作用原理目前尚未達成完全一致的看法。一種理論認為,人工魚礁使水流向上運動,形成上升流,把營養豐富的海水帶上來,吸引魚群前來覓食;另一種理論為為,人工魚礁能產生陰影,許多魚類喜歡陰影,故願意游過來;還有一種理論認為,人工魚礁能給魚兒提供躲避風浪和天敵的藏身之地。
人工魚礁的分類方法也很多,在《廣東省人工魚礁管理規定》(2004年)中按其功能將其分為生態公益型人工魚礁、準生態公益型人工魚礁、開放型人工魚礁。投放在海洋自然保護區或者重要漁業水域,用於提高漁業資源保護效果的為生態公益型人工魚礁。投放在重點漁場,用於提高漁獲質量的為準生態公益型人工魚礁。投放在適宜休閒漁業的沿岸漁業水域,用於發展游釣業的為開放型人工魚礁。
美、日等國都是人工魚礁建設發達的國家。
人工魚礁
日本政府有計畫的投資建造人工魚礁始於1954年,1975年以前在其近海設定人工魚礁就達5000多座,投資304億日元;1976年—1981年設定人工魚礁3086座,投資705億元;2000年以後,日本還計畫投資數百億元建造數千座人工魚礁。由於採取人工魚礁建設,從1959年至1982年的23年中,日本沿岸和近海漁業產量從473萬噸增加到780萬噸。日本在世界漁業資源受到限制的情況下繼續增加捕撈量,主要就是依靠人工魚礁建設沿海漁場。
而美國人工魚礁的最大特點,是與游釣漁業緊密結合。據1983年統計,美國沿海各地設定的人工魚礁共有1200處。參加游釣活動的人數達5400萬人,約占美國人口總數的1/4。使用的游釣船只有1100萬艘,釣捕魚類產量約140萬噸,占全美漁業總產的35%,占食用魚上市量的2/3。更可觀的是其帶來的旅遊收益,到目前為止,全美因游釣漁業所帶來的社會效益達500億美元。
香港地區自1996年開始旨在增強本港漁業 的繁衍和促進本港海洋生物的多樣化的人工魚礁建設。迄今已經取得了良好的增殖和保育效果。
作用
人工魚礁一般有較明顯的集魚效果,可以使魚類滯留於礁區的時間延長,漁場擴大,並使魚類得到增殖。已發現集魚和增殖效果較好的有鮃、鰈類、鯛類以及石斑魚、黑鮶、六線魚等定棲性岩礁魚類。浮魚礁對誘集鮪魚、鰹竹魚等有良好作用。人工魚礁區的捕撈作業利用率和漁獲量一般可高於其周圍海區,有的漁獲量可成倍增加。淺海增殖礁的效果也明顯而穩定。
建造位置
人工魚礁一般建設在沿海大陸架,水深10~40米左右,也有超過150米的。其具體位置一般應選擇在底質較堅實、乾潮線延伸較近、無泥沙回淤、潮流流速和風浪不太大、且在經濟魚類洄游棲息的海區。此外,建礁點要避開主要航道、定置漁具作業區、沿岸貝藻類養殖區、重金屬和石油等污染區以及海防設施所在地等。
套用
2011年4月13日,澳大利亞戈斯福德,澳大利亞海軍阿德萊德(Adelaide)級護衛艦在當地海域被鑿沉,之後將變成人工魚礁。
2012年11月9日,韓國軍方及民間9日在仁川瓮津郡舉行了緊急臨時會議,會議決定在“西海5島”附近設定人工魚礁,以防止中國漁船“非法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