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地相關原理

人地相關原理

人地相關原理,是認為人類活動的特徵與區域地理環境狀況密切相關的一種原理論,是環境可能論的具體化和深化。維達爾學派的人地相關原理對推動人文地理學的發展具有重要意義。它也是當代環境科學的理論先導之一。

基本信息

簡介

人地相關原理是認為人類活動的特徵與區域地理環境狀況密切相關的一種原理論,是環境可能論的具體化和深化。由地理學中維達爾(Paul Vidal de La Blache,1984-1918)學派提出。維達爾針對地理環境決定論的片面性提出環境可能論。他的學生布呂納(Jean Brunnes,1869-1930)在《人地學原理》一書中,進一步明確提出人地相關思想。認為地理環境對人類活動的作用不是決定性的,而是可能性的。地理環境提供了多種可能性,人類可以根據自己的需要和意志加以選擇與利用。從而構成自然環境與社會環境相互依賴的關係。布呂納將人類在地球表面活動的基本事實材料歸納為“三綱六目”,例舉幾個小區的實際狀況具體闡明人地相關原理的套用。他還提出“天定足以勝人,人定亦足亦勝天”的人地相關原則。維達爾學派的人地相關原理對推動人文地理學的發展具有重要意義。它也是當代環境科學的理論先導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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