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和國民收入

人口和國民收入

正文

指人口數量變動和國民收入生產、分配及其使用的關係。人口經濟學研究的重要內容之一。
人口增長和國民收入增長的對比關係 這一對比關係決定人均國民收入指標的變化。人均國民收入是綜合地反映一國經濟發展水平、經濟實力、人民生活水平的重要標誌。它與人口增長成反比,與國民收入增長成正比。第二次世界大戰後,開發中國家經濟發展速度快於已開發國家,人口增長速度則大大超過已開發國家。致使已開發國家和開發中國家在人均國民生產總值上差距增大。為增加人均國民收入,增強一國的經濟實力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要在大力發展經濟、增加生產的基礎上合理地調節人口增長。
制約人均國民收入水平的決定性因素是每一就業人口平均提供的國民收入額,其次則是就業人口占勞動適齡人口的比例及勞動適齡人口占總人口的比例。後兩者的比例增大,有利於加速人均國民收入的增加,但這種增加與提高每一在業人口的人均國民收入額相比,作用則是有限的。
人口和國民收入的分配與使用 人口增長對國民收入分配為消費基金積累基金有著直接的重大的影響。在國民收入分配中,為使人民的消費水平不低於前期,國民收入中消費基金的最低限,應該與人口增長速度相一致,即:
報告期消費基金 =基本消費基金 ×人口發展速度從國民收入中減去消費基金最低限,就是積累基金的最高限。
確定積累基金的最低限比之確定消費基金最低限更為複雜,它決定於許多因素,諸如需要就業的人數,裝備每一就業人口所需的固定資產基金,人口增長所需要的最低限度的住宅、學校、醫院、體育設施等非生產性基本建設的支出以及各種後備基金等。
消費基金最低限和積累基金最低限之和與國民收入額的關係可能有三種情況:①兩個最低限之和等於國民收入,在積累與消費之間無調節餘地。②兩者之和小於國民收入,其差額就是可作調節的基金,或用於消費,或用於積累。③兩者之和大於國民收入,就會在保證兩個最低限之間產生矛盾。
國民收入之分為積累和消費,在資本主義社會是在資本主義基本經濟規律(見剩餘價值規律)支配下實現的,資本家取得最大限度利潤,無產者卻深受貧困和失業之苦;在社會主義社會,則是在社會主義基本經濟規律支配下實現的,有勞動能力的人口可以充分就業,勞動力可以得到合理而充分的利用,在生產增長的基礎上,全體人口消費水平逐步得到提高,人民生活日益文明、富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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