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社會保險事業管理中心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社會保險事業管理中心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社會保險事業管理中心是綜合管理全國社會保險基金和社會保險經辦業務工作的部直屬事業單位。

單位性質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社會保險事業管理中心是綜合管理全國社會保險基金和社會保險經辦業務工作的部直屬事業單位。

主要職責

主要職責如下:

(一)制定全國社會保險經辦管理總體規劃和實施方案,並組織實施。

(二)組織擬訂社會保險經辦工作的管理、技術和服務標準, 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社會保障服務中心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

(三)擬訂社會保險參保擴面、基金征繳和支出計畫建議方案,制定計畫考核評估體系,並組織實施。

(四)制定社會保險參保登記、繳費申報、費用征繳、財務核算、權益記錄、稽核檢查、關係建立、終止和轉移、接續、待遇審核、支付等經辦規程與操作規範,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審核補充養老保險方案。

(五)承擔編制全國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組織實施社會保險基金預算。指導各地編制社會保險基金年度報告。負責監測全國社會保險基金運行情況。參與制定中央財政社會保險轉移支付資金分配方案。

(六)制定社會保險基金統籌與調劑的具體辦法,指導全國社會保險經辦系統管理社會保險基金。

(七)編制匯總全國社會保險年度、季度、月度財務報表,指導全國社會保險經辦系統執行社會保險基金財務、會計制度。

(八)建立全國社會保險運行情況分析制度,指導各地開展運行分析。

(九)負責社會保險精算工作,指導全國社會保險經辦系統對社會保險基金中長期財務風險進行測算分析,建立年度精算報告制度。

(十)受部委託,負責全國社會保險統計數據的採集匯總、整理分析工作,參與擬訂社會保險統計指標體系,指導全國社會保險經辦系統執行統計報表制度和開展統計工作,參與擬訂社會保險統計報表制度。

(十一)制定全國社會保險信息系統業務需求,會同有關部門制定業務指標體系。負責數據規範管理工作,牽頭組織社會保險數據整理、整合工作,組織全國聯網數據上報。建立數據分析套用體系,指導各地開展分析套用工作。參與金保工程總體規劃的制定與實施。

(十二)制定社會保險稽核、內部控制、內部審計和信息披露制度並組織實施。擬訂清理欠繳社會保險費計畫,並指導實施。

(十三)擬訂社會保險經辦業務檔案管理規定並組織實施。指導全國社會保險經辦系統開展社會保險諮詢和個人賬戶基金查詢服務工作。

(十四)擬訂醫療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定點醫療機構、康復機構、傷殘輔助器具配置機構、藥店管理規範,制定考核評價體系,建立談判機制並監督實施,指導全國社會保險經辦系統管理定點服務機構。

(十五)制定社會保險社會化管理服務規範,指導全國社會保險經辦系統開展社會化管理服務工作。參與指導推動地方街道(鄉鎮)、社區勞動保障平台建設。

(十六)制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崗位設定規範、工作人員任職資格標準、業務培訓規劃、考核規範和內部自律制度並指導實施。

(十七)承辦社會保險經辦事務的國際交流與合作及中外社會保險協定的具體實施。

(十八)參與社會保險宣傳工作,主辦《中國社會保障》雜誌。

(十九)承辦部里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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