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保證金

交易保證金

交易保證金(Margin) 在證券市場融資購買證券時,投資者所需繳納的自備款。會員或客戶在其專用結算賬戶中已被占用的,確保其持倉契約履行的資金中央儲備糧競價交易也需繳納相應保證金,一般為5元,成交後保證金作為手續費,支付給交易中心。

制度介紹

期貨市場的一個重要特徵是保證金交易制度,其主要目的在於降低違約風險。維護交易信用,從而保障期貨市場正常運行,如果僅從此角度考慮。那么最安全保險的方式是設定100%的保證金,如此,期貨投資者將完全沒有違約的機會,但也消除了期貨市場的槓桿功能。因此,保證金水平的高低將會對控制交易風險及市場流動性方面產生重要影響。如何科學準確地確定我國期貨市場交易保證金的收取量一直是期貨市場各方關注的問題 。

比例水平原則

確定保證金的比例水平或數量界限時應堅持兩個原則:一是保證金的水平能抵禦一天內價格波動的風險,即保證金水平不低於一天內價格的最大波動的幅度。二是保證金水平能夠抵禦開倉後連續兩日單方向收盤漲跌停板的風險。期貨市場保證金的具體確定方法主要有兩種:(1)按期貨契約價值確定。 一般為契約價值的一定比例。這種方法為我國的期貨市場普遍採用。(2)按價格的變動量確定。主要是依據期貨契約價格的變動量來確定保證金值。這種方法為國外交易所採用。但是,不論採用何種方式確定保證金水平都涉及到交易保證金設定方法的選擇問題。

研究方法探討

在早期,期貨市場中多採用價格波動率為常態分配的理論決定交易保證金,而後逐漸出現了極限價值理論(EVT)組合理論等新的保證金確定方法。然而即便在國外發達的期貨市場,期貨交易所在採用後兩種理論確定保證金時也是十分謹慎,更多的是從控制風險角度出發設計保證金,故較為保守的價格波動率為常態分配的理論成為期貨交易所在決定交易保證金水平的首要前提 。

影響因素

保證金收取值,僅為根據VaR模型所計算出來的保證金收取基準值,在這個基準值上,還需考慮與保證金確定有關的其他因素。歷史波動率和隱含波動率的偏離;淨持倉量水平;淨持倉價值與基礎市場價值的比率;期貨交易金額與基礎市場總價值量的比率;淨持倉與交易量的比率;變動的連續性等一系列因素的影響,從而對該基準值作出調高或調低的變動,使其更加準確地彌補價格波動風險。

由於各交易所會根據某一期貨契約持倉的不同數量和上市運行的不同階段制定不同的交易保證金收取標準,尤其是當交易進入最後交易日前一個月內時,價格的變化會變得比較複雜,影響價格走勢的因素也較多,因此期貨價格的完整性和系統性受到影響,使實證分析的難度大大增加。所以,究竟保證金水平應為多少才能有效防止市場風險,這不是僅靠研究期貨市場價格的變化情況所能回答的。

總結

作為風險管理體系中最基礎、最核心的部分,國內期貨市場的保證金制度應該繼續完善。應該以市場風險測量為基礎來確定保證金水平。使其既具有安全性又具有市場競爭力。這是國內期貨市場發展的必然要求,也是應對來自國際期貨市場競爭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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