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亞洲共同貨幣的背景與動因
自1997年亞洲金融危機之後,由於東南亞和東亞國家在金融危機中遭受巨大損失的慘重教訓,對在亞洲地區推動建立金融貨幣合作的研究越來越引起高度關注。
從外部推動看,進入20世紀80年代以來,已開發國家金融自由化不斷深化,金融創新步伐日趨加快,大量的金融創新產品,尤其是結構複雜的金融衍生品進入市場交易,極大地提高了金融市場的槓桿交易程度,從而使得金融風險的放大效應愈益增強。而結構複雜的金融衍生品被亞洲的新興經濟發展體引入後,由於一些國家經濟實力相對薄弱和金融監管能力的相對缺乏,常常容易遭受到金融投機機構的蓄意攻擊,引致惡性金融風險。從維護區域金融安全形度看,亞洲國家加強區域性金融貨幣合作與協調乃是勢在必行。
從內部驅動看, 進入新世紀以來,亞洲各國之間的經濟合作與區內貿易不斷擴大。以東亞為例,統計資料顯示,區內貿易的總額占對外貿易總額的比例從1980年的35%到2006年的55%,東亞各國之間日益擴大的經濟合作與貿易關係,為亞洲區域金融貨幣合作並逐步向一體化方向邁進提供了必要的經濟基礎和現實要求。
亞洲共同貨幣:幾種模式
亞洲國家在1997年金融危機後深刻認識到了加強亞洲區域貨幣與金融合作的重要性,並進行了有益的探索。實踐中,亞洲國家提出多種模式,主要有以下幾種:
亞洲貨幣基金模式(AMF模式)
這一模式最早是由時任日本大藏大臣的宮澤喜一在1997年9月提出,目的是亞洲的主要經濟體聯合起來共同抗禦1997年金融危機。該模式構想由中國、日本、韓國以及東協各國共同籌資1000億美元組成應緊急救援基金,為當時遭遇金融危機嚴重打擊需實施緊急援助的東亞國家給予貨幣援助。亞洲貨幣基金來源主要是三方面:(1)從成員國借款:(2)從國際資本市場借款;(3)擴展對成員國借款的擔保,建立亞洲貨幣基金的根本目的在於維護地區金融穩定及促進區域經濟成長。
“10+3”模式
1999年,東協成員國(ASEAN)擴大到覆蓋整個東南亞10個國家。2000年11月26日,“10+3”會議就建立雙方互換機制達成了共識,就推進亞洲地區金融貨幣合作達成了協定。會議提出了建立“10+3”早期預警交流的防範未來的金融危機。
“清邁協定”模式
2000年5月,東協10國與中國、日本、韓國的財政部長在泰國請邁達成了以雙邊貨幣互換為核心的緊急融資框架協定【即“清邁協定”(Chiang Mai Initiative)】,其主要目的是建立一種地區緊急援助的機制,主要包括兩方面內容:(1)擴展原已簽訂的東協貨幣互換協定;(2)在10+3之內建立雙邊貨幣互換協定(bilateral swap arrangements)“10+3”的 中央銀行將貨幣互換款由原來的2億美元提高到了10億美元。
單一貨幣“亞元”(ACU)模式
最早提出亞元論構想的是被譽為“歐元之父”的經濟學家蒙代爾,他於2001年在訪問中國時提出:“亞洲應形成單一貨幣。關於亞元的具體構想,學術界有幾種方案:一是以日元為核心建立亞洲統一貨幣體質;二是以人民幣為核心建立歐元體系;三是參考歐元的發展經驗,先建立記帳的“亞洲貨幣單位”,然後再逐漸實現單一貨幣亞元的流通。
建立亞洲共同貨幣的制約因素
建立和發展亞洲共同貨幣的過程中存在以下制約因素;
1、難以確定由哪個國家來充當貨幣一體化的主導者,亞洲貨幣一體化的協調過程將是比較困難的。
2、亞洲各國經濟發展不平衡,各國經濟實力相差比較懸殊,各國利益衝突比較明顯,與建立共同貨幣機制的要求相差極大。
3、亞洲各國政治一體化存在重重障礙,國家之間的宗教信仰,民族文化、領土爭端存在諸多衝突和矛盾,各國的主權獨立心態意識濃厚。
4、亞洲的地緣政治地位受國際社會和一些強權大國的極大關注,亞洲國家的金融貨幣合作如有可能損害某些大國的利益,他們一定會採取種種措施加以遏制 。
亞洲共同貨幣發展前景展望
由於亞洲各國在政治、經濟、文化等領域差異較大,這對亞洲貨幣合作一體化和建立亞洲共同貨幣是客觀存在的障礙和困難,現實中亞洲各國的貨幣合作實踐也仍然是處於低水平狀態。但從長期看,亞洲貨幣合作具有巨大的發展空間和發展潛力,實現建立單一的亞洲貨幣目標應仍具有可期待的光明前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