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金一保

醫療保險繳費比例:單位10%,個人2%+3元; 失業保險繳費比例:單位1.5%,個人0.5%; 生育保險繳費比例:單位0.8%,個人不交錢。

基本概念

關於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和醫療保險的支取,是在法定允許的情況下才可以領取,是由設保登記部門來發放。比如養老保險,要達到法定的年齡才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的領取也是要具備條件,如到戶口所在地的街道辦事處辦理失業證明,同時又辦了求職證,就是指失業以後還必須有求職的意願,這樣的條件才可以領取。如果失業之後不想工作,那么就不能發保險金。另外,養老金和失業金是不能同時享受的。
在試用期內是否應該享受保險是跳槽人士最關注的問題,有些學者認為因為試用期是契約期的一個組成部分,所以在試用期內也應該上保險。另外,企業給員工上保險是一個法定的義務,不取決於當事人的意思或自願與否,即使員工表示不需要上保險也不行,而且商業保險不能替代社會保險。

繳費比例

北京養老保險繳費比例:單位20%(其中17%劃入統籌基金,3%劃入個人帳戶),個人8%(全部劃入個人帳戶);
醫療保險繳費比例:單位10%,個人2%+3元;
失業保險繳費比例:單位1.5%,個人0.5%;
工傷保險根據單位被劃分的行業範圍來確定它的工傷費率;
生育保險繳費比例:單位0.8%,個人不交錢。 非工作所在地戶口的沒有這個,所以非工作所在地戶口的最多只有“四險一金”。
公積金繳費比例: 根據企業的實際情況,選擇住房公積金繳費比例。但原則上最高繳費額不得超過北京市職工平均工資300%的10%。
(統籌基金即:在養老保險制度從國家—單位制逐漸向國家—社會制轉變的過程中需要國家統籌,以解決經濟發展不平衡及人口老齡化等問題。
(1)以企業繳費為主建立社會統籌基金;(2)由職工和企業繳費為主建立個人帳戶;(3)政府負擔養老保險基金的管理費用。這種社會統籌和個人帳戶相結合的半基金制有利於應付中國人口老齡化危機,逐漸分散舊制度到新制度的轉軌成本,逐步實現由企業養老保險制度到個人養老保險制度的轉變。)

典型案例

1、假如給員工實際拿到手3000元,那么應付工資應該為多少?
對個人來說,忽略其他代扣款情況,公式如下:
實發工資=應稅工資-個人所得稅
=(應付工資-五險一金個人部分)-個人所得稅
首先,按照個人所得稅累進稅率反算(用速算扣除數列簡單方程,略),得出
應稅工資為3128元時,個人所得稅扣繳127.8元,稅後實發工資3000.2元。
我們假定保險基數=當月應發工資額=X,則方程如下:
應稅工資=應付工資-五險一金個人部分
即3128=X-X*(養老保險8%+醫療保險2%+失業保險0.5%+住房公積金10%)-大額互助3
計算,得X=3938元
備註:住房公積金暫按10%計算。
也就是說,應付工資為3938元時候,員工拿到手的實發工資為3000元!
2、假如給員工實際拿到手3000元,單位總共支付多少成本?
上面說員工拿到手的實發工資為3000元,需要單位支付應付工資3938元,但是單位總共支付的成本還遠不止這些:
單位總成本=應付工資+五險一金單位部分
五險一金單位部分=3938*(養老保險20%+失業保險1.5%+工傷保險0.5%+生育0.8%+基本醫療9%+大額互助1%+住房公積金10%)
=3938*42.8%
=1685.46元
備註:工傷保險實行差別費率,暫按0.5%計算;住房公積金暫按10%計算。因企業所得稅影響因素複雜,暫不考慮。
即:單位總成本=應付工資+五險一金單位部分=3938+1685.46=5623.46元。
假如給員工實際拿到手3000元,單位總共支付的成本竟然高達5623.46元。亂七八糟的扣繳竟然最後達到了實發數的87%(單位在應付工資部分之外負擔五險一金42.8%,個人五險一金20.5%,然後就是個人所得稅扣繳)。因為累進稅率、保險基數上下限等等的影響,這個結論無法直接推廣成為比例。但是,至少我們可以肯定的是,假如你是老闆,你要想給員工實際拿到手1元錢,意味著你實際支出的總成本在1.63元(包含單位扣的0.43和個人扣的0.21)以上,並很可能接近2元錢!
3、假如給員工實際拿到手3000元,五險一金能帶來多少直接利益和間接利益?
既然繳出這么多錢,那我們也得看看,這些扣繳給員工個人帶來多少直接利益和間接利益。
扣繳稅金帶來的利益:因為扣繳稅金是用於國家財政,存在一個經濟學上講的外部性問題,財政支出不管我繳稅多少都可以免費搭車。所以,這個人所得稅的127.8元+企業工資所得稅的771.54(或584.5)元基本上沒有帶來直接利益。
五險一金總共扣繳個人部分(810.29)+單位部分(1685.46)=2495.75元。
五險一金中只有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和住房公積金存在個人帳戶,養老保險個人帳戶規模8%,醫療個人帳戶(2%+按比例劃入0.8-2%),住房公積金全部進帳戶20%。由於住房公積金是完全個人帳戶,即單位和個人繳納多少,你自己就享受多少,所以可以說住房公積金是享受直接利益最充分的。(這也就是為什麼有些企業把住房公積金基數做得比保險基數高的原因)
各項社會保險都存在著社會統籌的性質(保險的本意就是社會共濟,分擔風險),所以應該說間接利益是很大的。譬如失業、工傷、生育等,雖然不發生即不能享受到相關待遇,但是一旦發生即可享受相關待遇。養老保險雖然單位的20%全部不劃入個人帳戶,計算養老金時也體現了社會平均水平的影響,但是新的183號令與個人繳費基數高低、繳費年限長短、繳費多少均有關係。醫療保險雖然年輕人報銷得少,但是到了退休後的老年期,報銷待遇提高,並享受每月100-110元的個人帳戶金額。總的來說,各項社會保險對個人的利益影響是長期的、保障性的,和風險共濟性的。
4、其他說明
為了避免不加解釋直接引用結果引起錯誤,現就本文中部分問題說明如下:
(1)請注意“假如給員工實際拿到手3000元,單位總共支付的成本竟然高達5623.46元。亂七八糟的扣繳竟然最後達到了實發數的87%。”這個結論的條件:
第一,是反向推導的。即從實現員工實際拿到手3000元這個目標倒推的總成本;不是說應付工資3000元產生的成本(從推導中可以看出,要實現拿到手3000元,應付工資需要近4000元)
第二,因為累進稅率、保險基數上下限等等的影響,這個結論無法直接推廣成為比例。它的意義是讓我們直觀的了解五險一金等扣繳的高比例成本。
(2)如果說發放工資為3000元,要計算五險一金成本,則可以按如下比例:
五險一金單位扣繳比例:(養老保險20%+失業保險1.5%+工傷保險0.5%+生育0.8%+基本醫療9%+大額互助1%+住房公積金10%)=42.8%
工資企業所得稅:暫不考慮。
五險一金個人扣繳比例:(養老保險8%+醫療保險2%+失業保險0.5%+住房公積金10%)+大額互助3元=20.5%+3元
個人所得稅:(應付工資-稅前扣除五險一金-1600)*累進稅率(具體計算可參考個人所得稅計算器)
五險一金個人扣繳部分和個人所得稅扣繳部分不應重複計算。對單位來說,成本只是應付工資(已含個人五險一金扣繳及個人所得稅扣繳)+五險一金單位扣繳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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