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都[10]

wǔ dū
1. 戰國 齊 所設的五個行政區劃。約當於其他各國的郡。《戰國策·燕策一》:“王( 齊宣王 )因令 章子 將五都之兵,以因北地之眾以伐 燕 。”《史記·燕召公世家》:“五都之兵。” 司馬貞 索隱:“五都即 齊 也。按,臨 淄 是五都之一也。”
2.古代的五大城市。所指不一。(1) 漢 以 洛陽 、 邯鄲 、 臨菑 、 宛 、 成都 為五都。《漢書·食貨志下》:“遂於 長安 及五都立五均官,更名 長安 東西市令及 洛陽 、 邯鄲 、 臨甾 、 宛 、 成都 市長皆為五均司市師。”(2) 三國 魏 以 長安 、 譙 、 許昌 、 鄴 、 洛陽 為五都。《三國志·魏志·文帝紀》“改 許縣 為 許昌縣 ” 裴松之 注引《魏略》:“改 長安 、 譙 、 許昌 、 鄴 、 洛陽 為五都。”
3.五方都會。泛指繁盛的都市。《文選·宋玉登徒子好色賦>》:“臣少曾遠遊,周覽九土,足歷五都。” 李善 註:“五都,五方之都。” 唐 韓愈 《贈張童子序》:“自朝之聞人,以及五都之伯長群吏,皆厚其餼賂。” 清 龔自珍 《己亥雜詩》之二十:“五都黍尺無人校,搶攘廛間一飽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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