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都縣民政局

在全縣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的框架內,編制全縣民政事業發展規劃,制定年度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基本信息

機構介紹

(二)負責全縣性社會團體和民辦非企業單位的登記管理、年度檢查工作,並按照管理轄許可權進行執法監察;承擔民間組織信息管理工作。

(三)負責全縣各類優撫對象的撫恤、優待、補助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傷殘評定和傷亡撫恤,以及革命烈士褒揚工作;指導社會優待和優撫對象解“三難”工作;負責參戰參試人員身份認定工作;指導優撫事業單位和烈士紀念建築物的管理;組織、實施、指導全縣擁軍優屬和雙擁創建工作,承擔縣擁軍優屬擁政愛民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四)做好全縣城鎮退役士兵、退役士官、復員幹部和軍隊離退休幹部、退休士官、軍隊無軍籍退休職工的接收安置工作;組織開展城鄉退役士兵兩用人才的培養、開發和使用工作業。

(五)承辦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體系的建設和完善工作;負責災情的核查,統計、上報工作;會同相關部門組織協調緊急轉移安置災民、農村災民毀損房屋恢復重建補助和災民生活救助工作;承辦縣本級救災款物、救災捐贈款物的管理、分配並監督使用;組織、指導救災捐贈。

(六)擬訂全縣減災規劃,承擔全市性減災宣傳,開展減災、救災培訓工作;承辦縣本級生活類救災物資儲備、分配和監督使用工作;承擔縣減災委員會的具體工作。

(七)擬訂全縣社會救助規劃、政策和標準,健全城鄉社會救助體系。組織實施農村困難民眾住房救助,負責城鄉民民最低生活保障、醫療救助、臨時救助工作;負責城鄉低收入家庭收入核定的管理工作;指導農村五保供養和敬老(光榮)院管理工作。

(八)依法指導村(居)民自治;指導城鄉基層政權建設和基層民眾自治組織建設;指導社區建設工作。

(九)負責鄉(鎮)行政區域的建立、撤銷、調整、更名和界線變更的審核、上報工作;負責行政區域界線的管理工作;負責行政區域邊界爭議的調處;負責鄉(鎮)以上行政區劃名稱、重要自然地理實體和城市街道的命名、更名的審核、報批;指導全縣地名標誌設定和管理工作,推行、公布標準地名的使用;指導全縣標準地名資料的編輯和審定、收集整理和鑑定地名檔案。

(十)擬訂全縣社會福利事業發展規劃和標準並指導實施;擬訂老年人、孤兒和殘疾人等特殊群體權益保護辦法並指導實施;負責“三院”建設和管理;負責福利機構登記、評審和管理;負責縣本級和上級下撥社會福利資金項目的評審,福利資金的管理使用監督;擬訂社會福利企業扶持政策;負責福利彩票管理工作,管理本級福彩公益金;指導全縣社會居家養老服務工作;指導福利企業生產;組織擬訂促進慈善事業發展政策,組織和指導社會捐助工作。

(十一)負責指導全縣婚姻管理、兒童收養和救助管理工作;承辦全縣收養登記工作;協調跨區域生活無著人員救助工作。

(十二)擬定全縣殯葬管理辦法,推進殯葬改革,健全科學文明的殯葬服務體系;管理全縣殯儀事業,指導縣殯葬服務機構管理工作。

(十三)制定全縣社會工作發展規劃,推進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和相關志願者隊伍建設。

(十四)負責或會同相關部門做好全縣民政事業經費的監督管理和指導檢查。

(十五)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分工

于都縣民政局領導分工進行調整,具體分工如下:

肖年生:主持全面工作。

張日萬:負責黨務工作;分管雙擁、優撫安置、烈士褒揚、老幹部支部、工青婦、綜治、信訪、維穩等工作。

吳小明:主持殘聯工作。

張曉明:分管救災救濟、慈善、救助站、社會福利、基層政權和社區建設、機關效能、懲防體系建設、安全生產、項目開發、基建、招商引資等工作。

黃玉坤:分管社會救助、民生工程、辦公室、財務、機關支部等工作。

賴日芳:分管人事、社會事務、婚姻登記、民間組織管理、殯葬管理、社會工作、普法等工作。

嚴顯輝:分管老齡、福利彩票發行等工作。

曾慶英:分管“三送”、計畫生育、精神文明建設等工作。

謝彥生:協助分管雙擁、優撫安置、綜治、信訪、維穩等工作。

劉 慧:分管民族村扶貧工作;協助分管救災救濟、慈善、救助站、社會福利、基層政權和社區建設、安全生產、招商引資等工作。

辦事指南

農村五保供養服務指南

一、農村五保供養對象條件:農村五保供養對象(以下簡稱五保對象)是指村民中符合下列條件的老年人(男滿60歲、女滿55歲)、殘疾人、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具體條件:1、無勞動能力;2、無生活來源;3、無法定贍、撫、扶養義務人,或者其法定贍、撫、扶養義務人無贍、撫、扶養能力的。

有下情形之一的,停止其五保供養:1、有了法定贍、撫、扶養義務人,且法定贍、撫、扶養義務人有贍、撫、扶養能力的;2、重新獲得生活來源;3、已滿16周歲且有勞動能力的。

二、五保對象的確定:五保對象由村民本人或村民小組向村民委員會提出申請,符合條件的經村民委會評議,鄉(鎮)人民政府審核,縣民政局審批,發給《五保供養證書》。不符合條件的退回材料,並告知理由。

三、供養標準:集中供養對象:每人每年2640元,分散供養對象:每人每年2160元。

地理位置

于都縣民政局

機構設定

民政局長征福利院

宣傳、貫徹落實國家社會福利工作方針、政策;收養城市“三無”人員;為社會上的老人、殘疾人提供自費收養及醫療康復服務;舉辦供養、醫療、保健業務培訓。

婚姻登記處

指導婦女、兒童在婚姻中的權益工作,宣傳婚姻法律法規,倡導文明婚俗;負責全縣居民的婚姻登記工作;負責全縣居民婚姻證件的補發工作;指導鄉鎮開展婚姻法律法規宣傳和婚姻登記工作。

雙擁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負責全縣雙擁工作的組織、指導、協調工作;負責研究制定全縣雙擁工作相關政策和規定,擬定全縣雙擁工作規劃和計畫,督促鄉鎮、部門和部隊認真貫徹執行;指導鄉鎮開展雙擁活動,協調軍政軍民關係;組織開展國防教育和雙擁宣傳教育活動。

救災救濟服務中心

負責災情查核、統計上報和救濟對象的審批及救濟工作;指導災區開展生產自救;承辦上級下撥及國內外捐贈的各類救災款物的接收、管理、分配、檢查和監督;組織開展救災捐贈活動。

慈善會

負責接收海內外捐贈款物;創辦以接收社會捐贈和實施特困民眾救助為內容的慈善超市;開展慈善宣傳和對外合作交流;協調上下慈善機構之間的工作和關係;做好財務管理和基金保值增值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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