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丹丹自殺事件是指深航空姐于丹丹遭遇“潛規則”而被逼死的事件。
親人曝光
于丹丹被潛規則逼死2010年04月21日下午,在深圳國際機場候機樓前,70多歲的於老漢左手捧著22歲孫女的遺照,右手捧著46歲兒子的遺照,滿頭白髮和兩張遺照上烏黑的頭髮構成強烈的對比。更刺激路人眼球的是,他孫女遺照上還寫著“深航幹部‘潛規則’逼死空姐”11個大字!
遺照上22歲的空姐名叫于丹丹,2010年3月7日在機場旁邊一家酒店上吊自殺。丹丹的家人認為,丹丹是遭遇公司一位高管“潛規則”,最後被這個男人逼死的。而丹丹的父親,也因為承受不住喪女之痛,3月30日在遼寧家中上吊自殺。
究竟丹丹自殺,是殉情還是被“潛規則”後絕望自殺?是日,大洋網-廣州日報記者就此進行了走訪。
人物背景
丹丹生長在一個破碎家庭2010年22歲的于丹丹出生在遼寧鳳城的一個小鎮,生長在一個破碎的家庭,其父母在丹丹出生33天時就離異了,丹丹一直跟著爺爺奶奶生活,她父親是一個下崗工人,母親再嫁後搬到了合肥。
她母親魏學晶說,女兒從小能歌善舞,國小到大學都是班長,聲樂通過了八級,曾考上瀋陽音樂學院,但沒去,於2007年上了中國民航大學。去年,深航到中國民航大學招空姐,于丹丹被錄取了,2010年春節前正式開始登機上崗。
事件回放
空姐在酒店房間上吊是年3月8日下午,在深圳機場對面的錦江之星連鎖酒店裡,服務員發現深圳航空公司的空姐于丹丹用浴室的布簾吊死在浴缸上方。根據公安部門的法醫鑑定結論,于丹丹的死亡時間為3月7日下午3時至6時。後經公安機關認定,死亡原因為自殺。
其父23日後自殺
3月30日,于丹丹的親生父親於鳳軍也在遼寧家中上吊自殺,家人稱他是因為無力為女兒討回公道,才以死相抗。
隨後,丹丹的家人從公安機關退回的遺物中,找到了大量關於另外一已婚男子——北京深航酒店高級管理人員陳某的簡訊,簡訊中有一些兩人相約自殺的內容。丹丹家人向深圳市檢察機關遞送材料,要求追究陳某的刑事責任,寶安區檢察院本月19日通知其家人來深處理相關事宜。公安機關表示,將在蒐集相關證據後,於本周五前作出是否立案的決定。
記者調查
簡訊有大量相約自殺內容21日,于丹丹的家人向記者出示了丹丹遺物中的手機,記者看到,手機里保存著大量與死亡有關的簡訊,簡訊時間是3月7日(丹丹自殺當天),發件人是很簡單的一個字“深”。
10時41分的一則簡訊里,“深”說:“我在天國等著你。永遠地愛你!!”而于丹丹發給“深”的最後一條簡訊,是13時31分,她最後幾條簡訊的內容均是祈求陳某給她打電話,想聽他的聲音。但從於丹丹的通話記錄上看,“深”沒有打來。
男主角是深航一酒店高管
究竟誰是“深”?于丹丹的家人告訴記者,他就是北京深航酒店高級管理人員陳某。
據丹丹的家人說,去年8月底,于丹丹來到北京深航酒店進行培訓前的實習。由於于丹丹在實習期間各項表現優異,人又開朗單純,引起了北京深航酒店高級管理人員、實習階段主要負責人陳某的注意。
于丹丹的前男友張某,現在還是在校大學生。他提供的一份書面材料證實,“丹丹當時告訴我說,他們酒店一個經理對她很好,沒事就教她學開車,當時我提醒過丹丹。她說她明白,那個男人都可以當她父親了。這樣過了一段時間,丹丹給我打電話要和我分手,說那個男人可以和他老婆離婚而選擇丹丹,他們之間也發生了關係。”
記者連續撥通了陳某的電話,雖然一直開機,但是都沒人接聽。
陳妻曾簡訊警告丹丹離開
記者還在丹丹的手機里,看到一條陳某的妻子發給丹丹的簡訊,時間是今年的2月19日。簡訊稱陳某是一個對家庭負責的人,“雖然這次他在深航欠債幾萬元都無力償還,但我們一家會協力幫助他渡過難關。”
最後,陳妻警告丹丹:“你的一些期望想寄托在陳身上,姐姐告訴你,實現的可能性渺茫,去瀋陽的事你還是找其他的男人吧。他也想回家了,有些話他很難對你啟齒。你到此為止吧。姐姐奉勸你,破壞別人家庭的事別做的好,別不小心讓自己身敗名裂。”
丹丹親屬:
丹丹被“潛規則”逼死
究竟丹丹是為了殉情而死,還是遭遇了“潛規則”絕望而死,甚至是因當了小三後羞憤自殺?
21日,記者見到了丹丹的爺爺、媽媽、繼父等家人,在他們看來,丹丹就是被陳某“潛規則”了,最後陳某因為不能兌現自己的承諾,而誘騙丹丹自殺,理由就是兩人相約自殺,但丹丹死了,陳某卻還活著。
魏學晶說,陳某曾無數次對丹丹表示,可以給她安排好的工作崗位,甚至可以通過他在深航的關係把丹丹調到她的家鄉瀋陽。魏學晶說:“雖然不知道陳某在深航是否真有這么大的權力,但這對一個剛進入社會的小女孩,肯定是一種很大的心理壓力。”
是日,面對記者,魏學晶在悲傷之餘,還表達了自己希望人大能立法打擊“潛規則”的想法。
她說,丹丹的死亡並不是一個特殊的個案,在航空公司這樣一個容易滋生權性交易的場所,全國人大常委會有必要也有義務以立法的形式加以防範和制止“潛規則”。
魏學晶表示,她希望司法機關能追究陳某的刑事責任,同時要求深航承擔用人不當的責任。
深航表態:
丹丹自殺屬於個人行為
而對於于丹丹自殺事件,深航昨日下午通過郵件形式向媒體發表了一篇法律聲明,聲明中表示,于丹丹自殺屬於個人行為,目前深航給予其家屬“人道援助”費用總計127400元。
對於陳某,原深航下屬企業聘用員工陳某於2010年1月19日已正式離職,其離職後的個人行為均與深航無關。
此外,該聲明還特彆強調,于丹丹親屬在機場區域內拉橫幅、散布不實言論的行為及部分媒體不符事實的傳播報導,深航將保留依法追究其侵權法律責任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