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義
電力負荷應根據對供電可靠性的要求及中斷供電在政治、經濟上所造成損失或影響的程度進行分級,並應符合下列規定:
符合下列情況之一時,應為二級負荷:
1.中斷供電將在政治、經濟上造成較大損失時。例如:主要設備損壞、大量產品報廢、連續生產過程被打亂需較長時間才能恢復、重點企業大量減產等。
2.中斷供電將影響重要用電單位的正常工作。例如:交通樞紐、通信樞紐等用電單位中的重要電力負荷,以及中斷供電將造成大型影劇院、大型商場等較多人員集中的重要的公共場所秩序混亂。
供電方式
二級負荷的供電系統,宜由兩回線路供電。在負荷較小或地區供電條件困難時,二級負荷可由一回6KV及以上專用的架空線路或電纜供電。當採用架空線時,可為一回架空線供電;當採用電纜線路時,應採用兩根電纜組成的線路供電,其每根電纜應能承受100%的二級負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