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業觀
江澤民對事業觀的闡釋江澤民同志指出:“一個人如果只為自己、為家庭而活著,那個意義是有限的。只有為國家為社會為民族為集體的利益,奮不顧身地工作著,毫不保留地貢獻出自己的聰明才智,這樣的人生才是有意義的人生,才是光榮的人生,閃光的人生。”由此可見,如何正確看待自己的工作,實質上是個人價值觀的問題。因此,馬克思主義事業觀,就是不論從事何種職業,都會樹立忠於黨的事業的觀點,在任何情況下都不忘記團幹部的身份,以優秀青年的標準嚴格要求自己,以強烈的事業心和責任心,站在黨和人民的角度看待事業,從黨的利益出發對待工作,以艱苦奮鬥、敬業、勤業、創業、精業的精神,忠誠於黨的事業,立足本職為人民謀利益、為社會做貢獻和為國家而獻身。
二、核心地位
人們的事業觀是在人生觀的基礎上形成的對於事業目的和意義的根本看法和態度。它是世界觀的一部分用世界觀來觀察和對待事業。因此活著的人都有對事業的看法,所以人人都有事業觀。 事業觀是制約著事業的方向和發展,決定著一個人成功的事業標準,其作用主要是通過事業目的、事業態度、事業價值三個部分體現出來。
事業觀目的決定走什麼樣的事業道路。
事業觀目的決定持什麼樣的事業態度。
事業觀目的決定選擇什麼樣的事業價值標準。
三、基督徒的事業觀
一、事工、職業和事業天職:
一般來說有目的有系統的工作稱為事工。事工的運作稱為事務。如易經所云:所營謂之事,事成為之業。做事多,無體系,無所成,只能謂有事無業。事的成果可以維生,顯有專長,敬有職份。尊有職稱者謂職業,專業或行業。事業雖常不被視為職業同義, 但因其帶有意向的推動和成全的期盼,乃個人一生的目標。故說中國國父孫中山、菲律賓國父荷西里札爾皆以行醫為職業,終以革命為事業。救主耶穌三十歲前以承父業木匠為職, 卻終身以天父的事為事業。使徒保羅傳道時亦曾以織帳棚為職業維持生計(徒20:34)但終是作傳道。作使徒,作外邦人的師傅教導他們相信主、學習真道(提前2:7)為事業。從神學的觀點來看,自中世紀來,宗教改革後,加爾文在恩召的神學架構來闡解人的工作和職業,在基督教界中召令天職和使命觀念就取代了事業的觀念。
其實事工(job)職業(occupation)、事業(career)和召令天職(vocation)和使命(commission)都關係到人在社會生活中所作的事。這些事可為生存,生活而作,但亦可為生命存在,意義是人與物、人與人,並人與造物主之間關係的表達。各種運作亦由於動機意義和價值的不同而相異。本文目的的乃以歸正神學的立場來略為探討基督徒對召令和使命應有的認識。
二、召令天職和使命的基本理念:
單從召令(vocation)和使命(commission)二詞來看字裡行間很明顯的必有第二者的主動介入干預,策劃和推動。對基督徒的事工來說,我們除了深信宇宙萬物有一位創造者外,更確信這位創造者是一位又真又活,主管眷護萬物的神。神在的他恩慈和憐閔里,本乎他永恆的意旨召人歸順真理,遵行真道,這是神學中所謂的一般呼召(general calling).在這呼召中,凡受造的都會在創造中本乎創造中的自然涵蘊原則,借著適宜和當有回響並生共存。這件事顯明在人群社會中成了相互制約規範的規律和原則,人類亦在這呼召中學習生存,發展文化,享受文明。正因為創造主的絕對理性,創造中的一般呼召都帶有道中之理,針對人的理性作剌激和挑剔性的啟發。當人能適宜的回響一般呼召的理和道時,加上回響性的自勉的加深,就會產生使命感。這樣人也從“天意”的識辯進入了“天命”的自悟而感受了使命的託付(commissioning ),即所謂“天降大任於世人”。因此人的生話工作和行為就會慢慢的專注融匯在單一簡化性的方向。這就是為什麼有事業感、使命感的人會忘寢廢食,死心塌地的追求事業的成就,有時甚至明知目標永不能達,仍要犧牲財富、家庭、愛情、生命亦不在乎,叫人無限欽佩。
神學把神的呼召分為一般呼召和特別呼召(special calling)以特別呼召指凡跟神的救贖有直接關係的作為。這是因為聖經明示,有些人雖至終不在救贖和救恩的圈子內,而人仍絕不能無神的恩典而生存。故以神的一般呼召為人的生存基礎而以神的特別呼召為救恩基礎。歸正神學的救恩程式(ordo salutis)亦簡明稱述呼召皆本於神的揀選諭旨和重生作為,也成為相信悔改、歸順,成聖的啟動彰顯。但在信徒的生活和工作上呼召並未一氣呵成,而是經常的,不斷地重複持續進行。這顯明了神的呼召不是被動無能靜止的,而是主動、活躍積極的。為此與其說這是呼召不如說就是一種召令,是積極的,不能抗拒的諭令是恩召,也是命令. 在救恩是如此,在事工和事奉上,也是如此,是不可抗拒的。召令雖本於神但仍在神的催動中,得先有回應才有託付。
從救恩的整全性來說,基督徒是“蒙揀選的族類,是有君尊的祭司、是聖潔的國度,是屬神的子民,要宣揚那召我們出黑暗入奇妙光者的美德”(彼前二:9),更要無可指摘、誠實無偽,在這彎曲悖謬的世代,作神無瑕無疵的兒女,顯在這世代中,好像明光照耀,將生命的道顯明出來(腓二:15-16),那么生活和工作,事奉和事業都得有真理的帶領,有神的聖召,這正是基督徒和與世人最大的不同。
我們的事業和使命不應和與世人一樣單以世事為念,又制限於為要得著世界、經營世界、使用世界、來促進更美更高尚的人生,成全世界的大同,人群的幸福,而是更進一步,為要得著基督,彰顯基督。(腓三:13-14:20)。基督徒事業天職使命的真諦不是致力於終身所成就的大事,而是在神永恆計畫中,遵行他的旨意,作成他的工。(約四:34)。在父的家中(in my Father’s house)以父的事 (My Father’s business)為念(路2:49),因為我們的使命是本乎神的聖旨召令。這召令是在基督的啟示里顯明,在聖靈里的得光照,在救恩里成全,在國度里得榮耀。為此,只有當我們能認識和體驗神的真道時,我們才會看清這召令,來領受神所託付的使命。進到神的圈子裡,禾場上, 流淚撒種和歡呼收割。
三、基督徒的事業和召令的動機和目的:
前文已述基督徒的事業召令非在於自發,也並不在於個人情緒對周圍環境的激動反應,而是在於真理的啟示和新生命信心對真理的回響。本乎神的召令,我們的事業動機並不是為了要得什麼,也不是為要作什麼,乃是為認定我們本是什麼。先有對神真理的識辨和自覺,發現神永恆的計畫中為我們的心意,確定我們受造的奇妙和蒙恩的警喜,這樣我們就會感贊說:神啊!你的意念向我何等寶貴,其數何等眾多(詩139:17)我們也就此共識是神的子民,是光,是鹽。這樣我們才能作神的子民盡天職,作光,作鹽。有了召令,才有託付;有了託付,才有使命感,才有事業, 有天職。為此事業的動機不在於人,乃在於神的道。我們先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成為聖潔,蒙神喜悅就能完成理所當然的事奉,從此才能心意更新而變化,好察驗神善良純全可喜悅的旨意(羅十一:1-2),有了正確事業的動機才能確定事業天職的目的。這目的原是敬重我們的職份(羅:十二:13)。守住我們蒙召的身份(林前七:20),打美好的仗,跑盡當跑的路,守住所信的道(提後:四-8)。為此,基督徒在選擇事業中應當虛心讀經、禱告、聽道、查經,更當在神的真道上受造就被建立,能以巨觀(macroscopic attitude)配合微察秋毫的態度(microscopic scrutiny),在神的創造中得著肯定。因為我們存在目的是在於神也是歸於神,讓他的名得榮耀。在神真道的感化和催促下工作事業的項目和範疇可以不同,但內容和目的竟是完全一樣,是為發揮神創造萬物本意和大能,尊榮神的智慧和大能,擴張神的國度。
四、基督徒召令的生命和生活彰顯:
召令的生命彰顯是新生命,是使命,是事奉,是人在神國度里的身份和地位的成全,召令的生活彰顯是新生活,工作和盡天職。這么說來我們不是為生活而工作,也不是為工作而工作,更不是不得已被迫性的工作。事業的成就只能在聖召的成全中得著鑑定。所謂事業則不在結局的果效,乃在進行的過程中對神旨意的察驗和虛心的遵行!
在此我們亦看到對召令天職應有幾項原則性認識:包括1、方向確定:就是對自己的否定和自我意識的興致撇棄。2、完會的委身和不保留的投入。一旦確定神的旨意既能盡力去作(傳:九-10)3、存有逼切感的工作。如耶穌一樣,趁著白日,速作那差我來者的工,黑夜將到就沒有人能工作了。(約九:4)4、能感恩,歡喜領受神的託付,無衰無怨,樂盡天命。確實認定凡所作的都是為主而作,亦是作在主身上,不是在人前更是在前神前給神看的。從心裡作(弗六:5-9)。此外當知道基督徒召令的彰顯也是神同在的明證,是燈台上的明光,這也包括了 1. 對事工技能的正確掌握和認真的操作;2、信心的操練和彰顯,帶著認定神祈禱依靠神的心工作;3、愛心的堅忍和虧欠的委身;4、真誠為增加仁義的果子,讓人能感悟體驗神說不盡的恩賜的延續,使撒種的有種,要吃的有糧,稼穡寒暑,冬夏晝夜,永不停息(創8:22,林後9:10)萬物見證神的信實和善良。5、得信徒從群體的共識,也就是教會的肯定。教會為神的家,信徒的生活和工作不可離開信眾的印證。在專業的確定上,除了人對神旨意的追求外,也應由教會的共同祈禱和得教會的祝福。事業和召令有教會的共識時就會有所配搭,含更大的意義,有更大的影響。
五、基督徒召令觀的實存性和社會性意義和功能:
召令的教義誠為歸正神學傳統特點之一,在這教義中生活工作沒有貴賤尊卑之別。這不但肯定了人的生命不存在乎家道富有(路十二15)更警戒人無須奴役世界成為金錢財富之仆、抗拒物欲的誘惑,持定真正的生命(提前6:17-20)。中世紀教徒人生觀一般朝向兩個極端跑:厭世主義的修道和物質的瘋狂追求。除了貧富懸殊的惡像外、宗教生活趨向物質的繁華和偽善的虛榮。加爾文正確的反對由日常生活工作的隱退而藏身於修道性的反省生活中。他堅絕肯定“人的受造乃要彰顯各項工作操勞的高尚。他又說人的祭物中未有一項可比人能盡責、盡召令、更取得神的喜悅,因為這么做,我們才能帶給大眾真正的貢獻(和諧的宣道者釋義Harmony of the evangelist 2:143). 正確的召念天職觀,必然會有下列功能:
1、生命和生活的膽量
神既然揀選恩召了我們,他的恩賜和呼召是沒有後悔的(羅11:29),他又派定我們當作的事,我們就不應喪膽。召令的教義肯定了人人平等和工作的高尚。神是不偏待人的。在神的國度里有為你存留的事工和償賜(參:太25:1-10)。當我們認清神的呼召知道神的指示,看見神恩手時,我們就會有勇氣去發掘神創造的財富。因為“你為此被召持定永生”(提前六:12)。
2、生命和生活和平衡
我們的工作事業和使命既是出於神,就不再由我們作主。人的軟弱常是徘徊在兩端之中:不是懈怠不前就是矯枉過正,不能保持生命和生活的平衡。除非我們能夠虛謙察驗神的旨意,我們不可能做到善良,純全可喜悅的事。神的召令是出於智慧的神,他是創始亦是成終,神所分的銀錢,所賜的恩惠都有神的美意和天職託付。沒有這種認識,我們即會存著噁心埋怨指控神(太25:14-30)。在神召令中的事工必然會成了事奉,事業也成了使命。我們還會竭盡本份安詳的跟隨主。(參約21:20-22)。
3、社會秩序的維續
加爾文認定神的召令肯定也維續了社會的秩序。召令既出於神,領受召令的人必然會受制於召令的特別範疇里,這么一來社會必然安寧。人也可過著知足安詳的生活,人人向神負責,凡事適可而止。加爾文對帖前4:11的解釋說:“持住安詳生活的最好方法就是各人在自己的聖召上盡責,執行神的召令和託付,忠心盡力做神的工,這么一來農夫會忙於耕耘,工人忙於製造,商人忙於商務,各人守住本位。當人離開這個原則時,混亂必然產生。”
當然守本位盡本分是社會秩序的必須。但本位和本份由誰而定的前提確是難解的問題。在此我們除肯定神的全權外,還得深信全權的神能在人的心中做成他的善工。當保羅說:“各人蒙召的時候是什麼身份,仍要守注著這身份(提前七:20)”時,並未意味著不可有職業的轉換,而是指著神召令的完整。神的恩召讓人走出人為的困境。讓人不作人的奴僕而是得釋放,作主的僕人”(參:林前七22-24)這是說明神對每個人都有他整全的旨意,也有所定的位份和事工。這位份和事工只能在神的國度里來識定。換句話說人的本份乃是追求神的國和神的義,在這種認識架構中,神會供應,也會成全。對非基督徒來說,他們因為抗拒神的啟示,只能在神創造的啟示中推敲天理探行天道,也常因此以人道為天道。但對基督徒來說,我們既有神的啟示就可在神的憐憫和恩慈中遵行神的道。在社會中成為嚮導的光,調味的鹽、維持社會的和諧秩序。
4、神供應的肯定和召令的成全
正確的召令天職觀肯定了是神的信實。神既然指明是到摩利亞山獻艾薩克,在神的山上必有預備(創22:1-14)。主既差我們去結果子,果子必會長存。我們奉主的祈求也必會蒙應允(約十五:16)。他既創始,必然成終。誠如保羅所說“可以放心,我信上帝他怎樣對我說,事情也要怎樣成就”(徒27:25),因為動善工的神,必成全這工到基督的日子(腓:1-6)。我們當知道神萬事都能作,神的旨意不能攔。(伯42:1)他會照著運行在我們心裡的大力,充充足足的成就一切超過我們所求所想的(弗三:20)。
為此,在磨難間,坎坷難行的道途中,使命艱巨,得救的指望都絕了的時候(徒:27:20)要堅心信靠神。我們都可以不以性命為念,也不看為寶貴,只行完我們的路程,成就我們從主耶穌所領受的職事,證明上帝恩惠的福音(徒20:24)。因為知道我們所信的是誰。也深信他能保全我所交付他的(或他所交付我的)直到那日(提後一:12)。
結論:
一切都出於神。凡有召令的人,必會以信心回應神的召令,也可在生活中體驗神的豐富接受神的託付。這託付天職必會成為心靈的負擔,在我們的心靈里,慢慢加深感動,催促我們向神的道路直奔,他的恩典也將成為力上加力的保證。為此我們可以比眾人更殷勤,格外勞苦,裝備自已,強健身體,培育靈性,鍛鍊心志,棄除私慾,順從聖靈,增進知識技能滿有智慧型,得神恩寵,讓神和人喜悅的心一齊增長,忠心於神的託付。這么一來,我們成就的業績就不在乎數量的累績,而在於公義,公平並聖靈里的喜樂(羅:14:17)。因為我們沒有一個人為自己活,也沒有一個人為自己死,我們若活著是為主而活,若死了,是為主而死。所以我們或活或死,總是主的人(羅:十四7-8)這是我們的事業觀也是我們的人生觀,本乎這種人生觀,我們盡心竭力作一個忠心有見識的好管家,榮神益人。
四、孔子闡述的事業觀
孔子在《易經》中說:“舉而措之天下之民,謂之事業。”
也就是說,用自己的一點點的力量,為天下人民謂福利的,才是事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