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單位黨建

事業單位黨建

事業單位的性質、特點、實行的領導體制不同,黨組織的地位作用不同,其職責也不盡相同。實行行政領導人負責制的事業單位,黨組織發揮政治核心作用。認真履行黨章和有關規定明確的職責任務,按照參與決策、推動發展、監督保障的要求,會同行政領導班子共同做好本單位工作。

基本信息

黨組織的職責

事業單位黨建事業單位黨建
事業單位,黨組織發揮領導核心作用。認真履行黨章和有關規定明確的職責任務,按照把方向、議大事、管全局的要求,決定本單位重大問題,統一領導本單位工作。堅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改進領導方式和工作方式,健全議事規則和決策程式,堅持重大問題集體討論決定,不斷提高科學決策、民主決策、依法決策水平。健全集體領導和個人分工負責相結合制度,正確處理黨政關係,既充分發揮黨組織的領導核心作用,又切實保證行政領導人充分行使職權。黨組織特別是書記要把抓班子帶隊伍、抓黨建強基礎擺在突出位置,切實做好黨的建設各項工作。行政領導人要自覺接受黨組織領導,認真貫徹黨組織決議、決定,按照分工抓好集體決策事項的組織實施。設立黨組的事業單位,黨組要按照黨章和其他黨內法規的有關規定,充分發揮領導核心作用。

實行行政領導人負責制的事業單位,黨組織發揮政治核心作用。認真履行黨章和有關規定明確的職責任務,按照參與決策、推動發展、監督保障的要求,會同行政領導班子共同做好本單位工作。凡涉及本單位改革發展穩定和事關職工民眾切身利益的重大決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項目安排、大額度資金使用事項,黨組織必須參與決策。決策前,黨政主要領導對決策議題要充分醞釀、溝通協調,黨組織要及時召開會議研究討論,形成集體意見;決策時,參加會議的黨組織領導成員要認真履行職責,保證黨組織的意見得到充分表達和體現;決策後,黨組織要發動黨員團結帶領職工保證決策順利實施。各單位要將黨組織參與重大問題決策的內容和程式具體化、制度化。採取黨政聯席會議等方式對本單位重大問題進行決策的,要在實踐中不斷完善聯席會議運行機制。堅持黨管幹部原則,在選人用人中發揮黨組織的主導作用,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切實履行把握用人條件、提出推薦人選、做好組織考察、加強管理監督、培養後備人才等職責。圍繞確保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法律法規在本單位貫徹執行,完善相關制度和措施,積極發揮監督保障作用。行政領導人要強化組織觀念和紀律意識,堅持民主決策,定期向黨組織通報有關工作,緊緊依靠黨組織和廣大職工民眾共同做好單位改革發展穩定工作。對不符合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國家法律法規或不按程式進行決策的做法,黨組織要及時提出意見或向上級黨組織報告。

高校黨組織的作用

高等學校黨的委員會是學校的領導核心,履行黨章等規定的各項職責,把握學校發展方向,決定學校重大問題,監督重大決議執行,支持校長依法獨立負責地行使職權,保證以人才培養為中心的各項任務的完成。院系級單位黨組織發揮政治核心作用,履行政治責任,保證監督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及上級黨組織決定的貫徹執行,把握好教學科研管理等重大事項中的政治原則、政治立場、政治方向,在幹部隊伍、教師隊伍建設中發揮主導作用,把好政治關。黨支部發揮戰鬥堡壘作用。

高校黨組織的職責

中國共產黨普通高等學校基層組織工作條例》規定了高等學校的黨委、院系級單位黨組織、教職工黨支部和學生黨支部所分別擔負的職責和任務。

高等學校黨的委員會按照黨委領導下的校長負責制,發揮領導核心作用。其主要職責是:

(1)宣傳和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貫徹和執行黨中央、上級組織和本級組織的決議,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依法治校,依靠全校師生員工推進學校的改革和發展,培養德智體美全面發展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合格建設者和可靠接班人。

(2)審議確定學校的改革發展穩定和基本管理制度,討論決定教學、科研、管理中的重大事項。

(3)討論決定學校內部組織機構的設定及其負責人的人選,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負責幹部的選拔、教育、培養、考核和監督。加強領導班子建設、幹部隊伍建設和人才隊伍建設。

(4)按照黨要管黨、從嚴治黨的方針,加強學校黨組織的思想、組織、作風、反腐倡廉和制度建設。落實黨建工作責任制。發揮學校基層黨組織的戰鬥堡壘作用和黨員的先鋒模範作用。

(5)按照建設學習型黨組織的要求,組織黨員認真學習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堅持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武裝頭腦,堅定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的信念。組織黨員學習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學習黨的基本知識,學習科學、文化、法律和業務知識。

(6)領導學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促進和諧校園建設。

(7)領導學校的工會、共青團、學生會等民眾組織和教職工代表大會。

(8)做好統一戰線工作。對學校內民主黨派的基層組織實行政治領導,支持他們按照各自的章程開展活動。支持無黨派人士等統一戰線成員參加統一戰線相關活動,發揮積極作用。

院(系)級單位黨組織的主要職責是:

(1)宣傳、執行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及學校各項決定,並為其貫徹落實發揮保證監督作用。

(2)通過黨政聯席會議,討論和決定本單位重要事項。支持本單位行政領導班子和負責人在其職責範圍內獨立負責地開展工作。

(3)加強黨組織的思想、組織、作風、制度和反腐倡廉建設,具體指導黨支部開展工作。

(4)領導本單位的思想政治工作。

(5)做好本單位黨員和幹部的教育和管理工作。

(6)領導本單位工會、共青團、學生會等民眾組織和教職工代表大會。教職工黨的支部委員會要支持本單位行政負責人的工作,經常與行政負責人溝通情況,對單位的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黨組織負責人參與討論決定本單位的重要問題。

教職工黨的支部委員會的主要職責是:

(1)宣傳、執行黨的方針、政策和上級黨組織的決議,團結師生員工,發揮黨員先鋒模範作用,保證教學、科研等各項任務的完成。

(2)加強對黨員的教育、管理、監督和服務,定期召開組織生活會,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向黨員布置做民眾工作和其他工作任務,並檢查執行情況。

(3)培養教育入黨積極分子,做好發展黨員工作。

(4)經常聽取黨員和民眾的意見和建議,了解、分析並反映師生員工的思想狀況,維護黨員和民眾的正當權利和利益,有針對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大學生黨的支部委員會要成為引領大學生刻苦學習、團結進步、健康成長的班級核心。其主要職責是:

(1)宣傳、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上級黨組織的決議,推動學生班級進步。

(2)加強對學生黨員的教育、管理、監督和服務,定期召開組織生活會,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發揮學生黨員的先鋒模範作用,影響、帶動廣大學生明確學習目的,完成學習任務。

(3)組織學生黨員參與班(年)級事務管理,努力維護學校的穩定。指導幫助團支部、班委會及學生社團開展工作,支持他們根據學生特點開展工作,促進學生全面發展。

(4)培養教育學生中的入黨積極分子,按照標準和程式發展學生黨員,不斷擴大學生黨員隊伍。

(5)積極了解學生的思想狀況,經常聽取他們的意見和建議,並向有關部門反映。根據青年學生的特點,有針對性地做好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校長負責制

根據《中國共產黨普通高等學校基層組織工作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規定,在認真總結歷史經驗基礎上提出的中國高等學校的領導體制。黨委領導下的校長負責制是中國共產黨對普通高等學校領導的根本制度,是高等學校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的重要保證。

1990年,中共中央頒發《中共中央關於加強高等學校黨的建設的通知》,明確指出高等學校實行黨委領導下的校長負責制。1996年,中共中央頒發《中國共產黨普通高等學校基層組織工作條例》,1998年頒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2016年中共中央、國務院頒發的《關於加強和改進新形勢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見》對此又作出明確規定。高校黨委對本校工作實行全面領導,對本校黨的建設全面負責,履行管黨治黨、辦學治校的主體責任,嚴格執行和維護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落實黨建工作責任制,切實發揮領導核心作用。堅持黨管幹部、黨管人才,落實“三重一大”決策制度,重要幹部任免、重要人才使用、重要陣地建設、重大發展規劃、重大項目安排、重大資金使用、重大評價評獎活動等要經黨委集體研究決定。把握學校發展方向,決定學校重大問題,監督重大決議執行,支持校長依法獨立負責地行使職權。校長是學校的法定代表人,在學校黨委領導下,貫徹黨的教育方針,組織實施學校黨委有關決議,行使高等教育法等規定的各項職權,全面負責教學、科研、行政管理工作。黨委領導下的校長負責制是一個不可分割的有機整體。堅持和完善黨委領導下的校長負責制,必須堅持黨委的領導核心地位,保證校長依法行使職權,建立健全黨委統一領導、黨政分工合作、協調運行的工作機制。要合理確定領導班子成員分工,明確工作職責。領導班子成員要認真執行集體決定,按照分工積極主動開展工作。

四個服務

2016年12月7日,習近平總書記在全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會議上發表重要講話,對我國高等教育發展方向提出了“四個服務”明確要求,即為人民服務,為中國共產黨治國理政服務,為鞏固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服務,為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

四個堅持不懈

016年12月7日,習近平總書記在全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會議上發表重要講話,對我國高校辦學提出了“四個堅持不懈”的具體要求:一是堅持不懈傳播馬克思主義科學理論;二是堅持不懈培育和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三是堅持不懈促進高校和諧穩定;四是堅持不懈培育優良校風和學風。

中國小校黨組織的職責

中國小校黨組織是黨在學校中全部工作和戰鬥力的基礎,發揮政治核心作用,全面負責學校黨的思想、組織、作風、反腐倡廉和制度建設,把握學校發展方向,參與決定重大問題並監督實施,支持和保證校長依法行使職權,領導學校德育和思想政治工作,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維護各方合法權益,推動學校健康發展。主要職責是:

(1)全面貫徹執行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貫徹執行黨的教育方針,引導監督學校遵守國家法律法規,依法治校、規範管理,確保正確辦學方向。

(2)參與討論決定學校發展規劃、重要改革、財務預決算和教學科研、招生錄取、基本建設等方面的重大事項,以及涉及師生員工切身利益的重要問題。

(3)堅持黨管幹部原則,在選人用人中發揮主導作用,負責學校內設機構負責人的教育培養和選拔任用,協助上級黨組織做好學校領導人員的教育管理監督等工作。

(4)堅持黨管人才原則,參與討論決定人才工作政策措施,會同有關方面做好各類人才培養、引進、使用、管理、服務和獎懲工作,對教職工聘用考評、職稱評審等提出意見。

(5)堅持立德樹人、德育為先,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意識形態工作,開展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教育,加強學校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設,推動形成良好校風教風學風。

(6)完善學校黨組織設定和工作機制,創建學習型服務型創新型黨組織,擴大黨內基層民主,嚴格黨內組織生活,做好發展黨員和黨員教育管理服務工作。

(7)領導學校黨的紀律檢查工作,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嚴格執行《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規定,加強對違紀違法問題的預防、監督和查處。

(8)領導工會、共青團、少先隊等群團組織和教職工大會(代表大會),做好統一戰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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