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議通過
2010年1月,中共中央印發的《中國共產黨黨員領導幹部廉潔從政若干準則》(以下簡稱《準則》),對於促進黨員領導幹部廉潔從政發揮了重要作用。黨的十八大以來,隨著全面從嚴治黨實踐不斷深化,該準則已不能完全適應全面從嚴治黨新的實踐需要,黨中央決定予以修訂。
2015年10月12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開會議,研究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重大問題,審議通過《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
《準則》共8條、281字,包括導語、黨員廉潔自律規範和黨員領導幹部廉潔自律規範等3部分。
《準則》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堅持依規治黨與以德治黨相結合,緊扣廉潔自律主題,重申黨的理想信念宗旨、優良傳統作風,重在立德,是黨執政以來第一部堅持正面倡導、面向全體黨員的規範全黨廉潔自律工作的重要基礎性法規,是對黨章規定的具體化,體現了全面從嚴治黨實踐成果,為黨員和黨員領導幹部樹立了一個看得見、夠得著的高標準,展現了共產黨人的高尚道德追求,對於深入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加強黨內監督,永葆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準則內容
中國共產黨全體黨員和各級黨員領導幹部必須堅定共產主義理想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信念,必須堅持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根本宗旨,必須繼承發揚黨的優良傳統和作風,必須自覺培養高尚道德情操,努力弘揚中華民族傳統美德,廉潔自律,接受監督,永葆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
黨員廉潔自律規範
第一條堅持公私分明,先公後私,克己奉公。
第二條堅持崇廉拒腐,清白做人,乾淨做事。
第三條堅持尚儉戒奢,艱苦樸素,勤儉節約。
第四條堅持吃苦在前,享受在後,甘於奉獻。
黨員領導幹部廉潔自律規範
第五條廉潔從政,自覺保持人民公僕本色。
第六條廉潔用權,自覺維護人民根本利益。
第七條廉潔修身,自覺提升思想道德境界。
第八條廉潔齊家,自覺帶頭樹立良好家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