語出:《北史·恩幸傳·齊諸宦者》:“猶以 波斯 狗為儀同、郡君,分其乾祿。”《資治通鑑·陳宣帝太建七年》:“舊蒼頭 劉桃枝 等皆開府封王,其餘宦官、 胡 兒、歌舞人、見鬼人、官奴婢等濫得富貴者,殆將萬數……乃至狗、馬及鷹亦有儀同、郡君之號,有鬭鷄,號開府,皆食其乾祿。” 胡三省 註:“乾出所部之人,一乾輸絹十八匹,乾身放之。”
南北朝時勛貴
官吏對被役使的“乾”收取免役絹作為一種額外俸給,
稱“乾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