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山市經濟和信息化局

(八)負責工業行業管理,制定行業規劃並組織實施,協調解決行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指導工業行業安全生產工作;負責民用爆破器材生產、經銷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負責繭絲綢行業管理和協調。 (十八)負責全市國防科技工業管理工作。 負責貫徹執行上級關於職工教育工作的政策法規,研究制定並組織實施全市職工教育工作發展規劃;綜合管理全市職工教育培訓工作;指導企業開展學習型組織的創建和推廣工作。

工作職責

(一)擬訂工業經濟和信息化發展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推進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協調解決新型工業化進程中的重大問題;參與制定全市經濟發展戰略目標及中長期規劃;起草相關規範性檔案草案。
(二)編制並組織實施近期經濟運行調控目標,監測、分析全市經濟運行態勢,調節日常經濟運行;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組織協調煤電油運等重要生產要素、原材料的產運需銜接和緊急調度;負責成品油流通和煤炭經營監督管理;制定下達年度發用電量計劃並監督執行;負責工業應急管理和產業安全相關工作。
(三)組織實施國家和省、威海市工業經濟和信息化產業政策;研究提出最佳化產業布局、結構的政策建議,推進工業經濟結構調整和升級,實施重點行業、重點產品的調整方案;規劃重大工業企業技術改造和信息化建設項目,推進新興產業發展,組織實施淘汰落後生產能力工作。
(四)負責企業技術改造投資管理,編制並組織實施技術改造投資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按省、威海市有關規定申報、核准、備案企業技術改造項目,擬訂並組織實施促進企業技術改造的有關政策;依法對企業技術改造投資項目國內設備招標進行監督檢查;推進投資主體多元化。
(五)研究提出企業技術進步的政策措施,指導技術創新、技術引進和重大技術裝備國產化,推廣套用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指導製造業發展;組織協調企業技術創新體系建設,按規定擬定行業技術規範和標準並組織實施,指導行業質量管理工作;組織實施有關技術創新重大專項。
(六)研究制定多種所有制企業改革發展的政策措施,推進企業管理現代化和多種所有制大企業大集團發展;組織推動企業誠信體系建設。
(七)擬訂物流業發展規劃和政策並組織實施;牽頭組織協調鐵路、公路、水運、航空綜合運輸;指導協調鐵路道口監護管理和綜合治理;負責推進工業領域生產性服務業發展。
(八)負責工業行業管理,制定行業規劃並組織實施,協調解決行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指導工業行業安全生產工作;負責民用爆破器材生產、經銷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負責繭絲綢行業管理和協調。
(九)負責審查轉報威海市級以上工業和信息化特色產業基地,推進產業集群發展,組織培育區域品牌。
(十)統籌推進全市信息化工作,組織制定相關政策並協調信息化建設中的重大問題;指導、協調信息資源的開發利用;指導協調全市電子政務建設;推動公共信息資源共享;促進信息技術的推廣套用。
(十一)推動電子信息產品製造業、軟體業和信息服務業發展,協調推進軟體產品研發與產業化。
(十二)研究擬訂全市信息網路發展的政策措施;推進面向社會服務信息網路的資源共享和互聯互通;會同有關部門建立和完善信息資源標準體系;負責乳山市政府網站、乳山桌面報的管理維護和無線電管理工作。
(十三)組織協調全市信息安全體系建設,統籌規劃信息系統資料庫災難備份建設;會同有關部門建立信息安全應急支援服務體系;監督檢查電子認證服務機構。
(十四)承擔工業和信息化領域對外經濟技術合作與交流工作,指導工業和信息化企業開拓市場;負責機械製造和建材化工產業招商工作,研究分析國內外產業轉移發展趨勢和相關政策,制定產業發展規劃;分析機械製造和建材化工業發展優勢和缺失環節,明確產業招商的目標和方向,提出產業招商計畫和工作措施;利用各種平台積極宣傳產業優勢和項目,做好重點產業項目的包裝推介、服務對接;加強與世界500強、國內央企等大型企業的對接,組織好與外合作活動,引進產業項目,壯大產業規模,加快我市產業經濟發展。
(十五)負責全市節能減排綜合協調工作,組織全市建設節約型社會、發展循環經濟和低碳經濟工作,研究制定並組織實施全社會能源、資源節約與綜合利用規劃和政策措施;負責組織利用各種再生資源,推行清潔生產,發展節能與環保產業;負責全市節能監督管理工作;負責散裝水泥推廣工作。
(十六)貫徹執行上級有關發展中小企業、民營經濟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研究提出全市中小企業、民營經濟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組織草擬全市有關發展中小企業、民營經濟的扶持政策;指導全市中小企業、民營企業合理布局和產業結構調整;負責推進企業信用擔保和服務體系建設。
(十七)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於職工教育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研究制定並組織實施全市職工教育發展規劃; 綜合管理、指導全市企業幹部和經營管理人員的培訓工作;負責全市學習型企業的創建和推廣工作。
(十八)負責全市國防科技工業管理工作。
(十九)負責機關和所屬企業的黨群、老幹部、精神文明、紀檢監察、信訪綜治和民兵武裝等工作。
(二十)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分工

馮夕永 主持全面工作。
楊永軍 分管政工工作。負責機關建設、信訪穩定、包村、職工教育、中小企業與民營經濟、散裝水泥、加油站工作。分管辦公室、職教科、中小企業科、行管科、綜合科、無線電管理科。
王佳玉 分管信息產業工作。負責政府網站、政務辦公網路、乳山桌面報維護管理,中小企業網站、經貿網站維護管理。分管信息產業辦公室。
許成安 分管經濟運行與技改招商工作。負責經濟運行、重點企業、品牌推進、企聯企協、技改投資、技術創新、跑部進廳、產業招商、黨委系統內安全生產、企業破產重組(具體工作由郭鵬舉同志負責)和武裝工作。分管經濟運行科、投資與技術科、聯繫重組辦。
王 兵 分管紀檢監察工作。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掛綜合科牌子)
組織協調局機關日常工作;負責局機關文電、會務、機要、保密、檔案、督辦、信息、宣傳、政務公開等工作;負責局機關信息化建設;負責局機關和所屬企業的黨建、工會、共青團、婦女、紀檢、信訪、綜治穩定和民兵武裝工作;負責機關人事、勞資及離退休人員管理等工作。
負責綜合全市工業經濟和信息化發展情況,起草綜合性文字材料,收集、分析和發布經濟信息;研究起草有關規範性檔案草案,並對經濟法規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承辦有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工作;承擔對外新聞宣傳工作;參與制定全市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研究經濟和信息化發展中的重大問題,提出對策建議;研究提出調節近期經濟運行的重大政策和措施;組織協調企業治亂減負工作;承擔和協調重大課題的調研。
(二)經濟運行科
編制並組織實施近期經濟運行調控目標,監測、分析全市經濟運行態勢,調節日常經濟運行;監測企業資金運行情況,協調企業流動資金供需銜接;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負責工業應急管理和產業安全相關工作;負責煤炭市場經營監督管理和煤炭經營市場準入工作;負責制定下達全市年度發用電量計畫並組織實施;制定電力保障預案,協調解決電力供求中的重大問題,平衡電力資源,指導電力調度,推進節能發電;負責電力需求側管理。負責落實上級企聯企協工作;協調推進產業集群發展,組織培育區域品牌;指導工業和信息化企業開拓市場;指導企業改革和管理,推進現代企業制度建設和企業管理現代化;指導多種所有制大企業大集團發展,推進企業兼併重組和組織結構調整;負責有關獎勵政策考核兌現的籌備工作。
參與制定全市運輸、郵政、電信發展規劃及有關政策,監測分析運行情況,協調解決有關重大問題;研究擬訂現代物流業發展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牽頭組織協調鐵路、公路、水運、航空綜合運輸;組織協調重要物資和商品的緊急調運及貨櫃運輸工作;指導協調全市鐵路道口監護管理、專用線共用及聯運等工作;協調全市春運和治理公路“三亂”工作。
(三)投資與技術科
組織實施國家和省產業政策,研究擬訂全市工業、信息產業政策並監督執行;提出推進產業結構調整、工業與相關產業融合發展的政策建議;負責推薦申報市級以上工業和信息化特色產業基地;組織實施重點行業、重點產品的調整方案和相關行業準入工作;提出重大技術裝備發展和自主創新規劃、政策建議並組織實施;推進重大技術裝備國產化;指導引進重大技術裝備的消化創新。
擬訂全市工業和信息化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按規定提出工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規模、方向的建議;負責國家、省、威海市新型工業化產業示範基地的推薦和管理;負責全市企業技術改造投資管理,編制並組織實施技術改造投資規劃和年度計畫;提出重點行業和產品結構調整方案;研究提出企業技術改造投資總量和資金籌措建議,監測分析投資運行狀況及趨勢;負責指導管理全市企業技術改造投資項目的核准、備案;負責對國家、省、市核准、備案的企業技術改造投資項目的轉報和管理;負責省、市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的轉報和管理;按規定負責企業技術改造投資項目相關抵免稅確認工作;依法對企業技術改造投資項目設備招投標進行監督檢查;負責全市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產業招商、對外合作與交流工作;負責行政許可事項和非行政許可、轉報、備案、年檢事項的受理、辦理工作。
研究提出企業技術進步的政策措施,指導技術創新、技術引進和新產品開發,推廣套用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負責市級技術創新資金項目的推薦和管理;組織協調企業技術創新體系建設,指導和推動產學研聯合及企業技術中心建設;推進新興產業發展;組織實施行業技術規範和標準,指導行業質量管理工作;組織實施有關技術創新重大專項和重大產業化示範工程,負責企業新產品、新技術鑑定驗收及省重點領域首台(套)技術裝備項目的推薦申報。
(四)行業管理科
承辦威海市行業辦公室部署的各項工作;負責研究擬定並組織實施全市行業規劃、行業管理、行業發展的意見措施;監督管理成品油流通,協調成品油市場供應。
承擔石化、化工、建材、冶金、黃金等行業管理工作;研究國內外原材料市場情況並提出建議;承擔農業化學物質行政保護有關工作;推進新型建材及製品的開發和推廣套用;承擔輕工、紡織、食品、醫藥等行業管理工作,參與制定相關支持政策;負責繭絲綢行業管理和協調工作。
(五)無線電管理科
協助上級業務主管部門做好無線電政策法規宣傳工作,開展無線電執法和管理工作;做好上級業務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六)中小企業科(掛資源節約科牌子)
負責貫徹執行上級有關發展中小企業、民營經濟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研究提出全市中小企業、民營經濟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組織草擬全市有關發展中小企業、民營經濟的扶持政策;指導全市中小企業、民營企業合理布局和產業結構調整;負責推進企業信用擔保和服務體系建設。
組織全市建設節約型社會和發展循環經濟工作;研究制定並組織實施能源等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的有關政策;負責組織利用各種再生資源;推行清潔生產,發展環保產業;組織協調節能重要示範工程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的推廣套用;負責制定淘汰落後產能總體方案,並牽頭組織實施。
(七)職教科
負責貫徹執行上級關於職工教育工作的政策法規,研究制定並組織實施全市職工教育工作發展規劃;綜合管理全市職工教育培訓工作;指導企業開展學習型組織的創建和推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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