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沿革
1990年7月,設立乳山市計畫生育技術服務站;1990年9月,設 計生委辦公室、計生協辦公室、計生委業務科、宣傳科、財務科,宣傳科履行宣傳站職責;1993年8月,設立乳山市計畫生育藥具管理站;1994年7月,設立流動人口法規科;2002年1月,乳山市計畫生育委員會更名為乳山市計畫生育局;2005年6月,乳山市計畫生育局更名為乳山市人口和計畫生育局。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計畫生育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起草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規範性檔案草案,擬訂相關的配套政策,協調推動有關部門、民眾團體履行人口和計畫生育相關職責,促進人口和計畫生育方針政策在教育、衛生、文化、就業和社會保障等工作中的銜接配合。
(二)負責實施全市人口和計畫生育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和事業發展規劃,指導各鎮(辦事處)及相關部門實行人口與計畫生育目標管理責任制,並對執行情況進行檢查評估,穩定低生育水平。
(三)擬訂全市人口發展規劃草案,組織有關人口和計畫生育重大問題的綜合性、前瞻性研究,提出統籌解決人口問題的目標、任務建議和人口與經濟、社會、資源、環境協調可持續發展的政策建議。
(四)制定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管理服務規劃並組織實施;協調有關部門建立流動人口計畫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務工作機制。
(五)監測人口和計畫生育發展動態,提出發布人口和計畫生育安全預警預報建議,負責人口和計畫生育的信息綜合、統計及信息化建設。
(六)制定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規劃,組織開展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
(七)組織實施計畫生育科學研究、技術服務發展規劃;依法管理計畫生育技術服務工作;圍繞生育、節育、不育組織開展科學研究、新技術推廣和生殖保健服務;配合有關部門提高出生人口素質、最佳化出生嬰兒性別結構,協調有關部門做好出生人口性別比治理工作。
(八)負責人口和計畫生育事業經費的管理和使用;依法規範計畫生育藥具管理工作。
(九)制定並組織實施人口和計畫生育系統人員教育培訓規劃,指導人口和計畫生育公共服務網路體系建設。
(十)負責全市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的對外交流與合作,負責人口和計畫生育國際援助項目的實施。
(十一)指導市計畫生育協會的業務工作。
(十二)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設定
(一)辦公室
負責組織籌備全局工作會議,安排食宿,協助領導抓好制度落實;負責傳達室和值班人員的安排管理工作,建立值班抽查記錄;搞好領導交辦的有關報告、信息、每月綜述資料、工作簡報、檔案、通知、大事記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擬稿及上報;做好檔案保管立檔,建立借閱檔案登記手續,按時歸檔,對上級檔案、電話通知要及時傳閱、呈辦、匯報;做好印章的管理使用,重要的證明信、介紹信、各種報表;及時完成領導簽字的檔案、材料、通知的列印、印刷和複印、校對工作;搞好人事管理及有關報表的上報;抓好整個辦公區的環境衛生工作,協助抓好機關正規化管理。按照市委規定,做好文秘、通信等工作。
(二)法規科
貫徹執行國家、省有關計畫生育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研究擬定我市計畫生育政策,監督檢查執行情況;負責全市計畫生育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提出政策建議;落實信訪調研、來信督查、信訪戶回訪三項制度;負責有關計畫生育的行政複議和應訴工作;負責計畫生育信訪工作;做好“一法三規一條例”的宣傳和培訓;做好計畫生育案件的協調和處理。
(三)業務科
擬定全市人口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確保圓滿完成人口計畫;指導各鎮、辦事處實行人口與計畫生育目標管理責任制,對人口計畫執行情況進行檢查評估;負責全市統計微機員的業務培訓指導;按照省新的《生育證》管理辦法要求,嚴格執行生育計畫呈報、審批程式;按要求上報計生各類統計微機報表;協助病殘兒醫學鑑定小組組織的病殘兒鑑定工作;嚴格執行省計算機管理規範,充分利用微機信息,引導服務,做到微機信息完整、準確、變更及時;指導基層抓好微機的管理與套用,保證基層微機資料上報準確、及時;抓好“三級聯創”和薄弱村幫促工作。
(四)宣傳科
制定全市人口與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協調各新聞媒體繼續開辦好計生欄目,擴大宣傳覆蓋面;搞好新婚夫婦和批生二胎人員的教育培訓工作;抓好鎮村人口學校建設,學校要做到設施齊全,管理規範;協調各級教育部門在中國小開展青春期教育,廣泛開展男性生殖健康教育;加強計生幹部培訓工作,著力提高宣傳骨幹的素質;積極開展“宣傳教育進村、婚育新風進家”和“建設新型生育文化、建設文明幸福家庭”活動;抓好典型培養。
(五)技術服務站
指導優生優育的宣傳、諮詢及一般性技術服務工作;搞好優生優育、宣傳諮詢,提高優生監護工作質量;嚴把孕前查體關;提高業務技術能力,嚴格執行各種手術常規,確保手術者安全,杜絕醫療事故、差錯事故的發生;加強對鎮級技術人員的培訓,使培訓人員的技術達到臨床實用水平;加強鎮、村兩級對《已婚育齡婦女生殖保健服務手冊》推行使用的指導,確保手冊中有關項目填寫規範;組織病殘兒鑑定。
(六)財務科
負責編制省和市撥付的計畫生育事業經費,檢查指導計畫生育事業經費和其它資金的管理使用;負責機關的財務、國有資產管理等工作。
(七)流動人口管理科
指導全市的流動人口管理工作;加強對特殊人群的管理,全面推行“四分工作法”,實行屬地化管理;流入已婚育齡婦女每半年進行一次孕情查訪,對流入已婚育齡婦女向戶籍地出具流動人口已婚育齡婦女信息通報單;對流出已婚育齡婦女每半年進行一次孕情追訪;每月到衛生、公安、民政部門抄錄出生、結婚登記情況;組織市直企事業單位及下屬單位計生人員培訓班,提高市直單位計生人員業務素質;抓好流動人口管理與服務工作。
(八)計畫生育協會
對全市各級計生協會的工作進行指導;動員和組織廣大民眾參與計畫生育、扶貧開發、社區發展、精神文明建設等工作;發揮協會帶頭、宣傳、服務、監督、交流的職能作用;協調社會力量,為育齡民眾提供生育、生產、生活服務;發展人口福利事業和計畫生育保險事業,幫助民眾解決實行計畫生育的實際困難和後顧之憂;履行民主參與和民主監督的職能,反映民眾的意見與要求,維護民眾的合法權益;承擔市計生協會的日常工作。
(九)藥具管理站
執行省出台的藥具管理規範,嚴格出入庫手續,做到帳物相符;按要求加強庫房管理,做到庫房清潔衛生,藥具擺放整齊,不發生霉變過期失效;對鎮級藥具管理工作人員進行業務培訓,提高鎮村兩級藥管員的業務水平;積極開展避孕方法知情選擇,指導民眾選擇長效為主、安全有效的避孕節育措施;嚴格執行計畫免費發放的避孕藥具不作他用,藥具品種、數量、型號滿足各種使用對象的需求,供應及時,周轉庫存量符合要求;認真填寫檔簿冊,做好出入庫記錄,及時準確編報藥具需求計畫和上報統計報表;指導市直抓好藥具發放、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