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山市教育局

乳山市教育局

會同有關部門制定籌措教育經費、教育撥款、教育基建投資、教育收費及其管理的政策、規定;監測各鎮、城區街道辦事處貫徹教育經費的籌措和使用情況;編報縣級教育經費年度預算建議方案,管理局屬學校、直屬單位的教育事業費、基建投資和教育系統的專項經費。

機構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擬定我市教育工作政策、規章並監督執行。

(二)研究制訂全市教育事業發展規劃,擬定教育體制改革及教育發展的重點、結構、速度,指導並協調實施工作。

(三)綜合管理全市基礎教育(含學前教育)、職業技術教育、成人教育等工作;指導、協調各鎮、城區街道辦事處的教育工作,組織進行教育督導與評估。

(四)統籌規劃和指導中、國小校的布局和專業設定;會同有關部門參與中等職業學校的設定、撤併的審核呈報工作。

(五)按有關規定管理國外對我市的教育?援助和教育貸款。

(六)主管全市教師工作,規劃、指導全市各級各類學校教職工隊伍的建設;指導學校內部管理體制改革和教育教學改革;協同有關部門制定並組織指導實施教育系統勞動工資和人事管理的有關政策規定。

(七)歸口管理全市各類學歷教育、招生考試和學籍管理工作。

(八)歸口管理全市師範類大中專畢業生就業指導和就業制度改革工作。

(九)規劃指導所屬學校的教育科學研究工作,組織有關單位承擔國家、省下達的重大教研項目。

(十)貫徹執行上級制訂的關於普通中等專業學校的招生計畫及政策,會同有關部門制定上報我市普通中等專業學校的招生計畫並組織實施;規劃、指導自學考試、民辦教育、大學後繼續教育和掃除青壯年文盲工作。

(十一)負責全市教育對外交流以及與港、澳、台地區的教育交流工作。

(十二)負責教育基本信息的統計、分析、發布及信息系統的開發和建設工作,指導學校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電化教育工作。

(十三)負責全市語言文字管理工作。

(十四)負責局屬學校和直屬單位的管理工作,指導有關教育的學會、協會、基金會等社團組織工作。

(十五)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分工

張立東同志主持教育局全面工作,分管財務、審計、基本建設、勤工儉學工作。

閆文強同志分管黨的建設、人事調配、勞資、專業技術職務評聘以及教職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協助張立東同志分管財務、審計工作,主持招生考試辦公室全面工作。

孫希敏同志分管基礎教育、特殊教育、教育教學研究、招生考試、教育督導、教師培訓、學校德育以及圖書征訂管理工作。

林眾同志分管學前教育、成人職業教育、社會力量辦學、綜治信訪、學校安全、校舍維護管理以及包村工作,協助張立東同志分管基本建設及勤工儉學工作。

姜雪麗同志分管機關日常行政管理、教育宣傳、工會、婦女、計畫生育以及檔案管理工作。

李森林同志負責教育督導工作,協助孫希敏同志分管基礎教育工作。

郭崇江同志主持乳山一中全面工作。

內設機構

辦公室

工作職能:協助局領導組織協調機關日常工作;負責研究制訂全市教育發展與改革的總體規劃;負責研究及綜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負責全市教育系統普法教育和行政執法情況的監督檢查;負責文秘、保密、保衛、信息、宣傳、督查、會議組織安排、行政接待及機關車輛安排、後勤服務工作;負責組織實施機關崗位目標考核工作;負責局機關離退休人員服務工作;負責全市教育系統對外以及港、澳、台地區的合作與交流。

政工科

工作職能: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人事、勞動工資管理工作;規劃、指導全市各類學校教職工和教育行政幹部隊伍建設;指導學校內部人事與分配製度改革;負責全市師範類畢業生就業指導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全市教師專業技術職務的評聘工作;負責全市教育系統人事檔案工作;負責幹部、勞資、黨團隊等統計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精神文明建設和計畫生育工作;負責本系統黨務、群團和統戰工作。

財務審計科

工作職能:根據上級有關政策,擬定多渠道籌措教育經費、教育投資和教育經費管理的規定,監督檢查上級有關教育收費政策規定的執行情況,監測教育經費籌措和使用情況;協調財政有關部門及時、足額撥付教育經費和其他教育資金;編報市直單位教育經費年度預決算建議方案,管理直屬單位的教育事業費和專項經費;負責機關本部賬務處理及財務報表的編報工作;指導、監督全市中國小收費工作;負責中國小綜合信息的統計、分析、上報工作。

普通教育科

工作職能:綜合管理全市普通中國小、特殊學校教育工作,組織實施九年義務教育;督查全市教育教學評估工作;根據國家和省、威海市有關規定,制訂全市普通中國小、特殊學校教育的學制、培養目標、課程設定意見,檢查教學計畫的實施情況;負責全市中國小學籍管理、高中畢業會考、中學畢業證書驗印、城區中國小的招生、兩基監測、規範化學校創建等工作;管理全市中國小體育、衛生健康教育和藝術教育;協調指導全市學校國防教育。

學前教育科

工作職能: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幼兒教育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政策,會同有關部門制訂全市幼兒教育事業發展規劃;負責全市幼稚園登記註冊和各類幼稚園的分類指導工作;負責對全市幼稚園的評估督導工作;指導幼兒教育教研、科研工作;負責幼稚園園長崗位培訓、幼兒教師學前專業基本功培訓和考核工作;負責市托幼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具體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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