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式
2013年3月22日凌晨中國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正式掛牌,為中國食品監管以分段監管為主、品種監管為輔的多部門分段監管的“九龍治水”時代劃上句號。
十二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審議通過的《國務院機構改革和職能轉變方案》提出,將國務院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以及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的職責、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的生產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的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加以整合,組建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
詳情
由於在實際管理過程中容易出現職責不清和權責不明的監管盲區,“九龍治水”模式曾受到公眾詬病。為做好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銜接,明確責任,方案提出,新組建的國家衛生和計畫生育委員會負責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和食品安全標準制定。農業部負責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將商務部的生豬定點屠宰監督管理職責劃入農業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