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建築設計防火規範》中將能夠燃燒的液體分成甲類液體、乙類液體、丙類液體三類。比照危險貨物的分類方法,可將上述甲類和乙類液體劃入易燃液體類,把丙類液體劃入可燃液體類。
乙類液體
乙類液體(28℃≤閃點<60℃)有:正壬烷、正癸烷、二乙苯、正丙苯、苯乙烯、正丁醇、福馬林、乙酸、乙二胺、硝基甲烷、吡咯、煤油、松節油、芥籽油、松香水等;石油天然氣站場甲、乙類液體排放規定
1.排放時可能釋放出大量氣體或蒸汽的液體,不得直接排入大氣,應引入分離設備,分出的氣體引入可燃氣體放空系統,液體引入有關儲罐或污油系統。2.設備或容器內殘存的甲、乙類液體,不得排入邊溝或下水道,可集中排入有關儲罐或污油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