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主權違約,又稱主權國家違約,指的是一國政府無法按時對其向外擔保借來的債務還本付息的情況,其中既包括了對國外借款人的債務違約,也可能包含對國內借款人的債務違約。自1800年至2009年,至少發生過250次主權外債違約。凡在歷史上廣為人知的債務違約,多為外債違約,因其牽涉其他國家利益,因此更為吸引國際社會的眼光。債務違約
1、回顧金融史主權國家違約其實古已有之,在人類歷史上希臘就是第一個主權違約的國家,早在公元前4世紀的阿提卡海洋聯盟,當時13個希臘城邦中就有10個未能償還提洛神廟的借款。自獨立或1800年以來希臘處於違約或重組的年份比例更是達到50.6%,也就是說希臘近兩百年有一半以上的時間處於違約中。2、現代意義上的國際債務違約則源於13世紀末,義大利商人想英國提供貸款參與英法戰爭,但愛德華三世在軍事失利後卻對貸款違約,佛羅里達銀行業遭受重創,佩魯齊銀行和巴迪銀行等主要貸款提供者先後倒閉。
3、自1800年至2009年,至少發生過250次主權外債違約。大的違約潮共有5次,分別為拿破崙戰爭時期,19世紀20年代到40年代末,19世紀70年代至90年代,20世紀30年代大蕭條時期,以及20世紀八九十年代新興市場的債務危機。其中19世紀20年代和大蕭條時期,全球接近一半的國家都處於違約或者重組狀態。但凡在歷史上廣為人知的債務違約,多為外債違約,因其牽涉其他國家利益,因此更為吸引國際社會的眼光。
4、儘管主權完全違約十分少見,大部分的違約還是以部分違約而告終,儘管債權人可能要等上幾十年才能得到任何形式的償還。更早的時候債主要求還債的方式更加直接武斷。16至18世紀當時的債權人主要是掌握大量軍隊的英國、法國、西班牙等國家,為了干預債務國執行債務契約,甚至入侵無力償還外債的國家,英國便於1876年,1882年先後入侵了埃及和伊斯坦堡。只是這種方式在現代社會由於借款來源相對分散,成本收益分析也往往得不償失,才慢慢由其他方式取代。
解決方法
1、在外債危機中傳統的解決方法主要有兩種,一是違約國家向世界銀行或者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借款,緩解流動性危機;二是與債權國就債務利率,還債時間和本金進行商討,也就是進行債務重組。2、國際救助是主權違約危機的短期緩解之策,而債務重組,更側重於債務違約問題的解決。歷史上最大的外債違約發生在2001年的阿根廷,違約債務達950億美元。在阿根廷債務危機中,債務違約最終通過債務減免和延長利息支付來解決。
3、一個國家是否違約,往往不取決於償付能力,而是還款意願,大部分國家違約發生於該國可用資源完全枯竭之前,做出主權違約的選擇,通常是在考慮了政治和社會因素的結果。20世紀80年代,羅馬尼亞總統尼古拉齊奧塞斯庫執意在短短的幾年時間內償還其貧窮的國家所欠外國銀行的90億美元貸款,羅馬尼亞人不得不度過缺乏暖氣的寒冷冬天,而且由於供電不足工廠被迫停產。
4、國內債務直接違約不像主權外債違約那樣頻繁,但其頻繁程度也遠超現象,政府可以通過高且非預期的通貨膨脹對國內債務違約,金融抑制也是擴大國內債務市場的重要工具。大多數居民能持有的金融資產有限,低利率的銀行存款是為數不多的選擇,銀行把居民存入的資金直接貸給政府,讓後者享有遠低於自有資本市場的利率,這在二戰後至20世紀80年代的已開發國家和新興市場國家中並不鮮見。
造成影響
1、主權違約首先嚴重影響了一個國家作為國際借款人的聲譽,進入國際資本市場實現融資的難度加大。鑒於世界範圍內資本的流動越來越全球化,一個被拋棄的國家在金融和經濟上會遭到重創。維持貿易的發展和廣泛的國際關係,是債務國做出違約決定前不得不考慮的問題。2、20世紀80年代爆發的國際性債務危機中,許多的債務國都經歷了失去的十年,而還清拖欠的債務,也不意味著未來能得到更多的貸款,如果各國只是簡單的借越來越多的款而不還,那么在世界實際利率超過本國經濟長期實際增長率從的情況下,相對於收入的債務水平最重要大爆炸,也就是所謂的“龐氏騙局”。
3、債務違約還影響了外國直接投資的積極性。對於一個多次發生主權違約的國家,外國企業投資前需要考慮的時間和風險顯然要更加複雜。20實際60年代和70年代,在違約國家投資的外國企業,常常不得不面對廠房和設備被查封的窘境,1977年治理查封了美國公司的銅礦,70年代初期外國石油公司的股份也被歐佩克國家國有化了。
4、國內債務違約扭曲銀行和金融體系,在國內債務違約的解決辦法中,代價依然巨大。除了會對社會整體信用體系造成巨大的衝擊外,大量發行紙幣,高而不可預料的通貨膨脹和金融抑制的增強,也會對銀行體系和金融部門引起扭曲。而危機過後都會面臨貨幣貶值,經濟政策方面也會實行財政和貨幣的雙重緊縮,給國內經濟的繁榮蒙上陰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