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燈來歷
花燈,顧名思義,即有花也有燈。花有金花、銀花、茶花、蓮花、牡丹花……鑲在燈上,五彩繽紛。
燈有一盞金花燈(金花小姐),一盞銀花燈(銀花二娘),主燈兩盞是燈神。
正月初三出燈前,設神位、擺供品、求主師、降福音。還有牛燈、馬燈、羊燈、豬燈、兔燈、蘿蔔燈、白菜燈……奇麗壯觀、光彩照人。燈用竹篾扎,白紙糊,著彩畫,貼金邊,掛彩吊,分為四、六、八方形。
花燈象徵光明,花燈送來喜慶,白天用它來開道,夜晚用它來照明,祈盼吉祥如意,五穀豐登。
花燈表現形式
丹稜民間花燈一般由八至十人為一個小組,一人手執燈籠帶隊為燈頭兒,四五人打擊響器,或有二胡、笛子、嗩吶伴奏,一個花鼻子(小丑)說唱,兩個么妹子(花旦)跳舞。
舞蹈形式有單出、雙出、蛇蛻皮、雙飛燕、雙望月、雪花蓋頂、蘇秦背劍等,代表曲目有《燈調》、《開財門》、《送壽月》、《祝賀調》、《五更調》、《花調》、《做鞋調》、《雙嘆門》、《懷胎調》等。
丹稜民間花燈的舞蹈,動作優美好看,舞蹈語彙給人美的享受。花燈的“講”,即“道白”,都是用本土方言經過提煉,富有形象,明快詼諧,常有濃濃的丹稜土味,含蓄而不朦朧,悅耳又爽心,通俗又風趣,順口溜、歇後語、展言子……讓人聽到親切,回嚼有味。
發展
新中國成立之後,由於黨和政府的關懷與重視,丹稜花燈得到了較好地發展,全縣60%以上的鄉村都有花燈會組織。
上世紀80年代至90年代,土氣十足的丹稜花燈日益受到城裡人的喜愛,上成都、雅安、樂山,走臨縣、串農家、進工廠,八方獻藝,享譽川西。
1988年,丹稜花燈在樂山市首屆燈舞比賽中榮獲一等獎。次年,丹稜縣張場鄉被省文化廳授予“花燈之鄉”稱號。
然而,隨著改革開放不斷深入,人民民眾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日趨豐富,科學的發展、電視的普及,學習、傳承花燈的人越來越少,導致這一優秀民間民俗藝術面臨瀕危,急待搶救。為更好地保護這一傳統曲藝,2006年,丹稜民間花燈入選眉山市首批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