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土遺址

丹土遺址

丹土遺址位於山東省五蓮縣境內。遺址面積約33萬平方米,文化層厚2.2米,其遺存以龍山文化為主。1957年以來,陸續出土的遺物已有兩百餘件,其中較珍貴的有龍山文化的玉鏟、玉琮等精美玉器和陶器,春秋時期的銅鬲、鼎、舟、戈,漢代的陶壺、陶缸等。該遺址為研究魯東、蘇北龍山文化淵源、以及東夷文化的發展變化等提供了寶貴史料。

基本信息

地理位置

丹土遺址丹土遺址
丹土遺址,位於五蓮縣城東南約37.5公里處,發現於1934年。現屬潮河鎮丹土村。丹土遺址總面積約28.8萬平方米,丹土村坐落在遺址的偏南部位,村址占地約4.4萬平方米。經考古學家多次考察,確認為該遺址屬新石器時代龍山文化,大約開始於公元前2500年前後,系父系氏族公社制時期,後逐步延續到奴隸制社會時期。
據勘探,該文化層厚約2.2米,保存者兩各不同文化時期的大量遺蹟遺物。其遺蹟面積之大,內涵之豐富,延續性之長,實屬我省沿海一帶遺址之冠。為此,1977年被山東省人民政府公布為省級重點文物保護單位。1996年,被國務院公布為國家重點文物保護單位。

出土經歷

1973年,丹土村民在村西北蓋房清基時,

清理出數座房屋遺址,它時氏族部落較早的房遺址。據考,該遺址時按照一定的規劃建造的,可氛圍居住區、各種手工業作坊區和葬墓區,規模巨大,屬於龍山文化晚期的一座城鎮的雛形。在丹土村的東北方向,由大片紅燒土,所謂“丹土”,即紅土之意,村名來源於此。
從發現丹土遺址以來,經陸續勘探,從斷崖塌土中出土了大量保存完好的石器、陶器、玉器和青銅器,標誌著各個不同時期的不同文化。

出土文物

丹土遺址丹土遺址
出土的石器由:石斧、石鏟、石錛、石鑿、石鐮等。這些石器都石經過人工磨製而成,器物通體光滑,刃部鋒利,有的還留有人們使用過的痕跡。出土的玉器有玉鉞、玉璜、玉琮、璇璣等。這些玉器製作技藝精湛,非能工巧匠而不能。玉琮,其形外方內圓,是商周時代的宗教物。璇璣,根據古文獻記載是一種古代的天文儀器。玉璜,形裝象璧的一半,古代貴族朝聘、祭祀、喪葬時所有的禮器,也作裝飾用。在出土的青銅器中,有銅鼎、銅劍、銅戈等。銅鼎、銅鎘都是古代炊具,銅劍、銅戈是當是作戰的武器。丹土遺址通過多次發掘,發現了大汶口文化晚期、龍山文化早期、中期的三個連續擴展的城址,其中大汶口文化晚期的城址距今4800年以上,是山東省第一個經科學發掘最早的城,這對研究大汶口文化、龍山文化以及魯東南、蘇北沿海一帶東痍文化的起源與發展提供了寶貴的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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