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間驗收

分部(子分部)工程應由施工單位將自行檢查評定合格的表填寫好後,由項目經理交監理單位或建設單位驗收。由總監理工程師組織施工項目經理及有關勘察(地基與基礎部分)、設計(地基與基礎及主體結構等)單位項目負責人進行驗收,並按表的要求進行記錄。

驗收順序

1、需要進行中間驗收的分部(子分部)工程:

(一)樁基礎、天然地基、地基處理等工程;

(二)地基與基礎工程(含地下防水);

(三)主體結構工程(包括混凝土、鋼、磚、木等受力結構);

(四)幕牆工程;

(五)電梯分部工程;

(六)建築節能分部工程;

(七)低壓配電(含發電機組)安裝工程)

(八)建設、監理單位或質監機構根據工程特點及有關規定確認的有關分部(子分部)工程。

在完工後30個工作日內,施工單位應按照國家有關驗收規範及標準全面檢查工程質量,整理技術資料,填寫《 分部(子分部)工程質量驗收申請表》,連同工程技術資料提交監理公司審核。

2、監理公司在5個工作日內審核完畢,同時按照有關規定對工程實物進行檢查,經總監理工程師簽署意見連同工程技術資料送負責該工程的質量監督機構(監督員)抽查。

3、監督機構在5個工作日內對工程技術資料進行抽查,在《 分部(子分部)工程質量核查記錄表》上填寫資料抽查意見,並將抽查意見書面通知監理公司。

4、監理單位通知勘察、設計、施工、建設等單位的有關人員進行驗收,並須提前通知質量監督機構(監督員)到場實施驗收監督。

5、在組織完驗收後,監理應在5日內將填寫、簽章齊全的《 分部(子分部)工程質量驗收記錄》及其它有關資料檔案送交質監站辦理重要分部(子分部)工程中間驗收登記手續。

6、監督機構對符合要求的分部(子分部)工程辦理中間驗收登記,並簽署登記意見及蓋章後,將《 分部(子分部)工程質量驗收記錄》及《 分部(子分部)工程質量驗收登記表》一式三份退回,建設單位、施工單位及檔案館各持一份。

7、《 分部(子分部)工程質量驗收登記表》是單位工程竣工驗收資料的必備檔案,沒有辦理重要分部(子分部)工程中間驗收登記手續的將視為質量控制資料不齊全。

分部(於分部)工程驗收表為GB50300一2001附錄F.0.1。分部(子分部)工程的驗收,比GBJ300—88標準增加了內容,是質量控制的一個重點。由於單位工程體量的增大,複雜程度的增加,專業施工單位的增多,為了分清責任,及時整修等,分部(子分部)工程的驗收就顯得較重要,以往一些到單位工程驗收的內容,移到分部(子分部)工程來了,除撤項工程的核查外,還有質量控制資料核查;安全、功能項目的檢測;觀感質量的驗收等。

表的填寫:

一、表名及表頭部分

1、表名:分部(子分部)工程的名稱填寫要具體,寫在分部、(子分部)工程的前邊,並分別劃掉分部或子分部。

2、表頭部分的工程名稱填寫工程全稱,與檢驗批、分項工程、單位工程驗收表的工程名稱一致結構類型填寫按設計檔案提供的結構類型。層數應分別註明地下和地上的層數。施工單位填寫單位全稱。與檢驗批、分項工程、單位工程驗收表填寫的名稱一致。

技術部門負責人及質量部門負責人多數情況下填寫項目的技術及質量負責人,只有地基與基礎。主體結構及重要安裝分部(子分部)調覷刺、工單位的技術部門及質量部門責任人。分包單位的填寫,有分包單位時才填,沒有時就不填寫,主體結構不應進行分包。分包單位名稱要寫全稱,與契約或圖章上的名稱一致。分包單位負責人及分包單位技術負責人,填寫本項目的項目負責人及項目技術負責人。

二、驗收內容,共有四項內容:

1、分項工程。按分項工程第一個檢驗批施工先後的順序,將分項工程名稱填寫上,在第二格欄內分別填寫各分項工程實際的檢驗批數量,即分項工程驗收表上的檢驗批數量,並將各分項工程評定表按順序附在表後。施工單位檢查評定欄,填寫施工單位自行檢查評定的結果。核查一下各分項工程是否都通過驗收,有關有齡期試件的合格評定是否達到要求;有全高垂直度或總的標高的檢驗項目的應進行檢查驗收。自檢符合要求的可打“/’標註,否則打“X”標註。有“X”的項目不能交給監理單位或建設單位驗收,應進行返修達到合格後再提交驗收。監理單位或建設單位由總監理工程師或建設單位項目專業技術負責人組織審查,在符合要求後,在驗收意見欄內簽注“同意驗收”意見。

2、質量控制資料。應按GB50300—2001表G.0.1--2單位(子單位)工程質量控制資料核查記錄中的相關內容來確定所驗收的分部(子分部)工程的質量控制資料項目,按資料核查的要求,逐項進行核查。能基本反映工程質量情況,達到保證結構安全和使用功能的要求,即可通過驗收。全部項目都通過,即可在施工單位檢查評定欄內打“/’標註檢查合格。並送監理單位或建設單位驗收,監理單位總監理工程師組織審查,在符合要求後,在驗收意見欄內簽注“同意驗收”意見。有些工程可按子分部工程進行資料驗收,有些工程可按分部工程進行資料驗收,由於工程不同,不強求統一。

3、安全和功能檢驗(檢測計告,這個項目是指竣工抽樣檢測的項目,能在分部(子分部)工程中檢測的,儘量放在分部(子分部)工程中檢測。檢測內容按 GB50300—2001表G.0.1——3單位(子單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檢驗資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記錄中相關內容確定核查和抽查項目。在核查時要注意,在開工之前確定的項目是否都進行了檢測;逐一檢查每個檢測報告,核查每個檢測項目的檢測方法、程式是否符合有關標準規定;檢測結果是否達到規範的要求。檢測報告的審批程式簽字是否完整。在每個報告上標註審查同意。每個檢測項目都通過審查,即可在施工單位檢查評定欄內打“V”標註檢查合格。由項目經理送監理單位或建設單位驗收,監理單位總監理工程師或建設單位項目專業負責人組織審查,在符合要求後,在驗收意見欄內簽注“同意驗收”意見。

4、觀感質量驗收。實際不單單是外觀質量,還有能啟動或運轉的要啟動或試運轉,能打開看的打開看,有代表性的房間、部位都應走到,並由施工單位項目經理組織進行現場檢查,經檢查合格後,將施工單位填寫的內容填寫好後,由項目經理簽字後交監理單位或建設單位驗收。監理單位由總監理工程師或建設單位項目專業負責人組織驗收,在聽取參加檢查人員意見的基礎上,以總監理工程師或建設單位項目專業負責人為主導共同確定質量評價,好、一般、差由施工單位的項目經理和總監理工程師或建設單位項且專業負責人共同簽認。如評價觀感質量差的項目,能修理的儘量修理,如果確難修理時,

只要不影響結構安全和使用功能的,可採用協商解決的方法進行驗收,並在驗收表上註明,然後將驗收評價結論填寫在分部(子分部)工程觀感質量驗收意見欄格內。

三、驗收單位簽字認可。按表列參與工程建設責任單位的有關人員應親自簽名,以示負責,以便追查質量責任。 勘察單位可只簽認地基基礎分部(子分部)工程,由項目負責人親自簽認;設計單位可只簽地基基礎、主體結構及重要安裝分部(子分部)工程,由項目負責人親自簽認;施工單位總承包單位必須簽認,由項目經理親自簽認,有分包單位的分包單位也必須簽認其分包的分部(子分部)工程,由分包項目經理親自簽認。監理單位作為驗收方,由總監理工程師親自簽認驗收。如果按規定不委託監理單位的工程,可由建設單位項目專業負責人親自簽認驗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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