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醫診斷學的主要內容
診法
1.診法的含義:中醫診察收集資料的基本方法。主要包括望、聞、問、切四診。
2.症狀、體徵、症的概念
症狀,是病人的主觀異常感覺,如頭痛、咳嗽等。
體徵,是病人的客觀異常表現,如舌紅苔黃、脈數等。
症狀和體徵又可統稱症狀,或簡稱“症”,古代還有將其稱為病狀、病形、病候者。症狀是疾病的所反映的現象,也是判斷病種、辨別證候的主要依據。
診病
診病,亦稱“辨病”,即對疾病的病種作出判斷,得出病名診斷。
病名,是指各種具體疾病的名稱。是對該疾病全過程的特點與規律所作的概括與抽象,即該疾病的代名詞。
辨證
證,是對疾病過程中所處一定階段的病位、病因、病性以及病勢等所作的概括性結論。
證名,將疾病當前階段的病位、病因、病性等本質,概括成一個診斷名稱,就是“證名”。如痰熱壅肺證、肝鬱脾虛證等。
證候,即證的外候,是指每個證所表現的、具有內在聯繫的症狀及體徵。
證型,臨床較為常見、典型、證名規範的證,稱為“證型”。
辨證的含義:辨證是在中醫學理論的指導下,對病人的各種臨床資料進行分析、綜合,從而對疾病當前的病位與病因、病性等本質作出判斷,並概括為完整證名的診斷思維過程。
病案
病案,又稱病歷,古稱“診籍”,是臨床有關診療等情況的書面記錄。
中醫診斷的基本原理
(一)司外揣內:就是從外部的表現,推測內部的情況。這是因為人體是一個整體,人體內部的情況,必然反映於外部,所以通過其外部的現象,就有可能測知內部的病變。
(二)見微知著:就是通過微小的變化,可以側知整體情況。這是因為機體的某些局部包含著整體的生理、病理信息。
(三)以常達變:就是要注意從正常中發現異常,從對比中找出差別,進而認識疾病的本質。
中醫診斷的基本原則
(一)整體審察:整體審察的含義有兩個方面:一方面是通過診法從整體上全面地收集臨床資料,而不能只看到局部的痛苦。整體審察的另一方面含義,是指有了豐富的真實資料之後,還必須作到全面分析、綜合判斷。
(二)診法合參:是指四診並重,諸法參用,綜合收集病情資料。因為望、聞、問、切四診各有其獨特的方法與意義,不能互相取代,故中醫學強調應當診法合參。
(三)病證結合:是指既要辨病又要辨證,辨證與辨病相結合。因為辨病有利於從疾病全過程、特徵上認識疾病的本質,辨證則是對疾病當前階段性病理的認識,所以辨病與辨證相結合,既掌握疾病的基本矛盾,又抓住疾病當前的主要矛盾。
中醫診斷學的發展簡史
1. 《黃帝內經》在診斷學方面的貢獻有四:
①提出並運用望神、察色、聞聲、問病、切診等診法;
②認為診斷疾病必須結合病者的內、外因素加以考慮;
③對辨證學的形成和發展奠定了基礎;
④貫穿了診病與辨證相結合的診斷思路。
2.《難經》認為望聞問切四診,是一種神聖工巧的技能,並特別重視脈診。
3.西漢?名醫淳于意創立診籍。
4.東漢?張仲景著《傷寒論》,以六經為綱辨傷寒,以臟腑為綱辨雜病,把理、法、方、藥結合在一起,創立了辨證論治理論。
5.西晉?王叔和著《脈經》,為我國現存的最早的脈學專著。
6.隋?巢元方等編撰的《諸病源候論》,是我國第一部論述病源與病候診斷的專著。
7.宋?陳無擇的《三因極一病症方論》,是病因辨證理論與方法比較完備的著作。
8.南宋?施發的《察病指南》,是診法的專著。
9.金元?危亦林的《世醫得效方》,論述了危重疾病的“十怪脈”。
10.金元四大家在診療上各有特點:
劉河間重視辨識病機;
李東垣重視四診合參;
朱丹溪重視從外知內;
張從正重視症狀的鑑別診斷。
11.明?張介賓著《景岳全書》,其中的《脈神章》,“十問歌”、“二綱六變”之論等,對後世的影響甚大。
12.明?李時珍撰《瀕湖脈學》,詳述27脈。
13.清?葉天士著《溫熱論》,創衛、氣、營、血辨證。
14.清?吳鞠通著《溫病條辨》,創三焦辨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