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行文子識人

晉中行文子出亡,過縣邑,從者曰:“此嗇夫,公之故人,奚不休舍,且待後車。”文子曰:“吾嘗好音,此人遺我鳴琴;吾好佩,此人遺我玉環。是振我過以求容於我者也,吾恐其以我求容於人也。”乃去之,果收文子後車二乘而獻之其君矣。

原文

晉中行文子出亡,過縣邑,從者曰:“此嗇夫,公之故人,奚不休舍,且待後車。”文子曰:“吾嘗好音,此人遺我鳴琴;吾好佩,此人遺我玉環。是振我過以求容於我者也,吾恐其以我求容於人也。”乃去之,果收文子後車二乘而獻之其君矣。

譯文

春秋時晉中行文子逃亡,經過一個縣城。侍從說:“這裡有大人的老朋友,為什麼不休息一下,等待後面的車子呢?”

文子說:“我愛好音樂,這個朋友就送我名琴;我喜愛美玉,這個朋友就送我玉環。這是個只會投合我來求取好處而不會規勸我改過的人。我怕他也會用以前對我的方法去向別人求取好處。”於是迅速離開。後來這個朋友果然扣下文子後面的兩部車子獻給他的新主子。

【閱讀材料】

晉中行文子出亡 《韓非子》

晉中行文子出亡,過於縣邑。從者曰:“此嗇夫,公之故人,公奚不休舍,且待後車?”文子曰:“吾嘗好音,此人遺我鳴琴;吾好佩,此人遺我玉環;是振我過者也。以求容於我者,吾恐其以我求容於人也”。乃去之。果收文子後車二乘而獻之其君矣。

【知識窗】

《韓非子》先秦法家的代表著作。韓非死後,後人蒐集其遺著,並加入他人論述韓非學說的文章編成。韓非(約前280—前233),原系韓國貴族。《史記》稱之:“為人口吃,不能道說,而善著書。”《韓非子》全書五十五卷,約十餘萬言。他綜合了前期法家商鞅等人的學說,又批判地吸收了儒、道、名、墨各家的思想,建立起以“法”為中心,法、術、勢三者結合的理論體系,成為法家學說的集大成者。

定語後置

定語用在中心詞的前面,表示修飾或限定的作用。在古漢語中,定語和中心詞之間一般用“之”連線。但有時為了強調定語,可以把定語放在中心詞的後面,中間加“之”。這種情況,在中學教學中,有人稱之為“楚辭句式的定語後置”。

例如:

⑴蚓無爪牙之利,筋骨之強,上食埃土,下飲黃泉,用心一也。

“爪牙之利”就是“利之爪牙”,即銳利的爪牙;“筋骨之強”就是“強之筋骨”,即強壯的筋骨。

此外,還有幾種情況,嚴格地說,不能算作定語前置。但有的教師,因為翻譯的關係,也把它們當作“定語後置”,這是我們需要特別注意的。

⒈數量詞定語後置

⑴軍書十二卷,卷卷有爺名。

⒉“所”字作定語結構後置

⑵怨憤所積,如怒濤排壑……

⒊“者”字結構將定語後置

⑴人馬凍死者相望。

⑵召諸民當償者。

“凍死者”指人馬中的一部分,即:(大隊)人馬中凍死的人馬隨處可見。

“當償者”是指“應當償還債務的人”;“諸民”是指“那些老百姓”;全句的直譯應為:召集那些老百

姓中應當償還債務的人。考慮到現代漢語的習慣,可以翻譯為:召集那些應當償還債務的老百姓。從字面

上看,“應當償還債務”是賓語,限制中心詞“老百姓”,但實際上,直譯句中的“老百姓”和句末的

“人”,在概念的範圍上,有包容關係,即“老百姓”的範圍大於後面的“人”。但因為翻譯成現代漢

語,就認為是賓語前置了。

【能力場】

⒈晉中行為什麼不願意住宿?

⒉晉中行為什麼認為“是振我過者也”?

⒊嗇夫這種人最大的特點是什麼?

【導航燈】

韓非子的文章,重在演繹、歸納、分析和綜合;觀點鮮明、語言犀利,說理透徹,辯駁有力,具有極強的邏輯性;形象生動、趣味濃厚,歷來為人所喜愛、傳誦。

這篇文章短小精悍,言簡意賅,寥寥數語把嗇夫(掌管訴訟、租稅的小官吏)的性格特點刻畫的淋漓盡致,同時告訴人們一個道理:對那些善於說奉承話、巴結你的人要提防,千萬不可輕信,以免反被其害,抱憾終生。

【操練台】

解釋帶點的字:

⑴晉中行文子出亡。

⑵過於縣邑。

⑶公奚不休舍?

⑷乃去之

選擇正確的讀音並解釋詞義:

⑸此人遺我鳴琴。A. y? B. y孿plain C.w 坕 D .w卛

翻譯下列句子:

⑹以求容於我者,吾恐其以我求容於人也。

⑺果收文子後車二乘而獻之其君矣。

【參考答案】

能力場參考答案

⒈他深知嗇夫的為人。

⒉這是助長我的錯誤呀。

⒊嗇夫是個見利忘義、趨炎附勢的小人。

操練台參考答案

⑴逃亡。

⑵從。

⑶何,為什麼。

⑷離開。

⑸C,贈送。

⑹向我尋求容納的人(意即求我給他作官的人),我恐怕他誤認為我去尋求他的接納(即有求於他)。

⑺果然沒收了中行後面的兩輛車並呈獻給他的君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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