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文化板塊結構與中國文學關係研究

20世紀70年代末到80年代初,報刊上開展了一次關於“少數民族文學”定義的大討論,引起了我對“少數民族文學”是否存在,它在中華文學中的地位如何的思考,但當時還找不到切口。 1986年,我參加了《中國少數民族文學史》的編寫工作,馬學良先生指定由我來具體操作,我不得不思考少數民族文學的總體布局。 經過編輯組的多次討論,考慮到要關照到所有的少數民族,根據當時的認識水平,將少數民族文學劃分為北方地區、西北地區、西南地區、華南地區、中東南地區文學五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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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文化板塊結構與中國文學關係研究》內容簡介:中華文化板塊結構是我研究中華文化和中華文學關係的理論概括,歷經三十年之久。20世紀70年代末到80年代初,報刊上開展了一次關於“少數民族文學”定義的大討論,引起了我對“少數民族文學”是否存在,它在中華文學中的地位如何的思考,但當時還找不到切口。1986年,我參加了《中國少數民族文學史》的編寫工作,馬學良先生指定由我來具體操作,我不得不思考少數民族文學的總體布局。經過編輯組的多次討論,考慮到要關照到所有的少數民族,根據當時的認識水平,將少數民族文學劃分為北方地區、西北地區、西南地區、華南地區、中東南地區文學五塊。這一划分主要不是從文化背景出發的,而是套用新中國建立初期的大區劃分。這一划分的優點在於照應到北方、西北、西南、華南、東南各方的少數民族,避免簡單按文體劃分時容易只關照歷史上比較有名的作家而忽略民族問的相對平衡,不利於民族團結,也無法正確反映少數民族文學的情況。1991年《中國少數民族文學史》出版以後,在使用過程中感到不足,五個部分的劃分與民族分布、語言系屬、文化特點扣得不是很緊,還沒有比較準確地反映民族文學的分布格局,特別是少數民族文學在中華文學中的地位問題也提到日程,亟需一種新的理念來闡明中國的文學關係,逐步改變各高校中文系的中國文學教學中普遍忽略少數民族文學這一不正常的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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