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是“五五”普法檢查驗收年。為做好“五五”普法檢查驗收工作,全面反映貫徹落實“五五”普法規劃取得的巨大成就。日前,法務部、全國普法辦下發了《關於開展“五五”普法神州行媒體系列宣傳活動的通知》(司法通[2010]1號),決定從2009年12月至2010年12月,組織有關中央媒體和有關省(區,市)媒體開展為期一年的“五五”普法神州行媒體系列宣傳活動。為了做好“五五”普法神州行媒體系列宣傳活動,法制新聞協會號召各會員單位積極參與到“五五”普法神州行媒體系列宣傳活動中來,開展廣泛深入的法制新聞宣傳報導。
一、充分認識開展“五五”普法神州行媒體系列宣傳活動的重要意義
“五五”普法神州行媒體系列宣傳活動,是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和十七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的重要舉措,對於進一步做好“五五”普法檢查驗收工作,促進“五五”普法規劃的全面貫徹落實,為促進經濟社會發展、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營造良好法治環境,具有重要意義。各會員單位要充分認識做好“五五”普法神州行媒體系列宣傳活動的重要意義,高度重視,把此項工作列入重要日程,精心組織,周密部署,確保取得實效。
二、精心部署,突出宣傳重點
各會員單位要緊緊圍繞《通知》要求,認真組織,精心策劃符合自身媒體特點的宣傳方案,使宣傳活動更務實、更高效、更有針對性、更為人民民眾喜聞樂見,達到“在活動中普法,在普法中活動”的效果。要注重突出宣傳重點,大力宣傳黨中央、全國人大、國務院對普法工作的高度重視,各級黨委、政府對“五五”普法工作的關心和支持;宣傳“五五”普法在服務經濟社會發展、維護社會和諧穩定方面取得的成效;宣傳“法律六進”工作取得的成效和開展依法治理工作、促進全社會法治化管理和服務水平提高方面取得的主要成效;宣傳“五五”普法的成功經驗和先進典型;宣傳憲法和國家基本法律法規,為“五五”普法檢查驗收和制定“六五”普法規劃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
三、拓寬渠道,創新宣傳新形式
各會員單位要緊緊圍繞《通知》要求,充分發揮報刊、廣播、電視等新聞媒體的作用,在重點播出時段、重要版面,通過開闢專訪、專欄、專版、專題等多種形式,開展法制新聞宣傳報導。中央媒體要組織媒體採訪組,深入部分省(區、市)開展專題採訪和集中宣傳報導活動;地方媒體在配合中央主要新聞媒體做好採訪和宣傳報導工作的同時,積極組織策劃好本地的宣傳活動。在運用好傳統法制宣傳手段和形式的同時,努力創新法制宣傳方式,拓展網際網路、法制宣傳公益廣告、手機報、移動電視等新型媒體的法制宣傳手段和渠道,進一步放大宣傳效果,擴大社會影響,營造出全方位、立體化的宣傳聲勢,力爭在今年“12·4”全國法制宣傳日十周年之時,使“五五”普法神州行媒體系列宣傳活動邁上新台階,創造新的成績。
四、加強情況溝通和信息交流
各地各部門要高度重視這一活動,法制宣傳職能部門正在積極籌劃,認真準備。希望各會員單位主動聯繫,加強溝通,互相協作,共同推動“五五”普法神州行媒體系列宣傳活動。同時,加強媒體與媒體之間的情況溝通和信息交流,使報刊、廣播、電視、網路等多媒體聯動,形成全方位、立體化的法制新聞宣傳報導聲勢,擴大法制宣傳教育的覆蓋面和影響力。
各會員單位可及時將宣傳活動情況報協會秘書處。
聯繫方式略
中華全國法制新聞協會
二〇一〇年三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