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區劃簡冊2010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區劃簡冊2010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區劃簡冊2010》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編。該行政區劃簡冊是根據國務院批准的二○○九年底全國縣級以上行政區劃資料彙編的。該簡冊中所列縣級以上行政區域的人口數為2008年度公安部的統計數據,其中在2009年度行政區域發生變化的區、縣、市的人口數字由當地人民政府提供。該簡冊中所列縣級以上行政區域陸地面積數據由各地提供,僅供參考。

基本信息

內容簡介

本簡冊中,凡列第一位的行政區域,均為上級行政區域人民政府或行政公署的駐地。
本簡冊中地級市下列的縣級市系由省、自治區直轄,地級市代管。
本簡冊行政區劃圖均為示意圖,圖中標註橫線的縣級行政區劃單位,系自治州人民政府或地區、盟行政公署的駐地。
本簡冊中所列郵政編碼為縣級以上行政區域人民政府或行政公署駐地的郵政編碼。

圖書目錄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區劃統計表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縣級以上行政區劃一覽表
1.北京市(京)
2.天津市(津)
3.河北省(冀)
4.山西省(晉)
5.內蒙古自治區(內蒙古)
6.遼寧省(遼)
7.吉林省(吉)
8.黑龍江省(黑)
9.上海市(滬)
10.江蘇省(蘇)
11.浙江省(浙)
12.安徽省(皖)
13.福建省(閩)
14.江西省(贛)
15.山東省(魯)
16.河南省(豫)
17.湖北省(鄂)
18.湖南省(湘)
19.廣東省(粵)
20.廣西壯族自治區(桂)
21.海南省(瓊)
22.重慶市(渝)
23.四川省(川、蜀)
24.貴州省(黔、貴)
25.雲南省(滇、雲)
26.西藏自治區(藏)
27.陝西省(陝、秦)
28.甘肅省(甘、隴)
29.青海省(青)
30.寧夏回族自治區(寧)
31.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新)
32.香港特別行政區(港)
33.澳門特別行政區(澳)
34.台灣省(台)
三、中華人民共和國市和市轄區一覽表
四、中華人民共和國各級民族自治地方一覽表
五、中華人民共和國二00九年縣級以上行政區劃變更情況(以行政區劃變更批覆時間為序)
六、中華人民共和國縣級以上行政區劃地名索引(一)
七、中華人民共和國縣級以上行政區劃地名索引(二)

相關詞條

相關搜尋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