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書信息
出版社: 中國法制出版社; 第1版 (2008年9月1日)
平裝: 200頁
正文語種: 簡體中文
開本: 32
ISBN: 7509307139, 9787509307137
條形碼: 9787509307137
尺寸: 20 x 13.8 x 1 cm
重量: 181 g
內容簡介
《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毒法註解與配套註解與配套》主要內容:禁毒工作關係到國家和民族的興衰存亡,歷來受到國家的高度重視。20世紀90年代以來,國家先後制定了一系列打擊毒品違法犯罪活動和進行毒品管制的法律和行政法規;如1990年12月第七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七次會議通過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關於禁毒的決定》和1997年3月修訂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所增加的懲處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罪的專門章節、1995年1月和2005年8月國務院先後頒布實施的《強制戒毒辦法》、《易製毒化學品管理條例》、《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管埋條例》等,這些法律和行政法規對加強禁毒工作發揮了重要作用。但是,隨著毒品問題全球化趨勢加劇,我國的禁毒工作形勢仍然比較嚴峻,境外毒。品滲透嚴重,國內涉毒違法犯罪活動屢禁不止,登記在冊的吸毒人數不斷增加,因吸毒感染愛滋病病毒及其他嚴重傳染性疾病、誘發治安和刑事案件的問題不斷發生。為了適應當前禁毒工作實際需要,進一步預防和懲治毒品違法犯罪行為,保護公民身心健康,維護社會秩序,有必要制定一部專門的禁毒法律。在總結多年來禁毒工作實踐經驗的基礎上,第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一次會議於2007年12月29日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毒法》,這是一部綜合規範禁毒工作的重要法律,共7章71條,對禁毒工作的方針體制、禁毒宣傳教育、毒品管制措施、戒毒措施、禁毒國際合作等作了全面規定。
目錄
適用導引
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毒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立法宗旨
第二條 適用範圍
第三條 禁毒社會責任
第四條 禁毒工作方針和工作機制
第五條 禁毒委員會的設立、職責
第六條 禁毒工作保障
第七條 鼓勵禁毒社會捐贈
第八條 鼓勵禁毒科學技術研究
第九條 鼓勵舉報毒品違法犯罪
第十條 鼓勵禁毒志願工作
第二章 禁毒宣傳教育
第十一條 國家禁毒宣傳教育
第十二條 各級政府和有關組織禁毒宣傳教育
第十三條 教育行政部門、學校禁毒宣傳教育
第十四條 新聞媒體禁毒宣傳教育
第十五條 公共場所禁毒宣傳教育
第十六條 單位內部禁毒宣傳教育
第十七條 基層組織禁毒宣傳教育
第十八條 監護人對未成年人的毒品危害教育
第三章 毒品管制
第十九條 麻醉藥品藥用原植物種植管制
第二十條 麻醉藥品提取、儲存場所的警戒
第二十一條 麻醉藥品、精神藥品、易製毒化學品管制
第二十二條 麻醉藥品、精神藥品、易製毒化學品進出口管理
第二十三條 防止麻醉藥品、精神藥品、易製毒化學品流入非法渠道
第二十四條 禁止非法傳授麻醉藥品、精神藥品、易製毒化學品的製造方法
第二十五條 麻醉藥品、精神藥品、易製毒化學品管理辦法由國務院制定
第二十六條 毒品、易製毒化學品檢查
第二十七條 娛樂場所巡查和報告毒品違法犯罪
第二十八條 查獲毒品和涉毒財物的收繳與處理
第二十九條 可疑毒品犯罪資金監測
第三十條 毒品監測和禁毒信息系統
第四章 戒毒措施臀
第三十一條 吸毒成癮人員應當進行戒毒治療
第三十二條 對吸毒人員的檢測和登記
第三十三條 社區戒毒
第三十四條 社區戒毒的主管機構
第三十五條 社區戒毒人員的義務
第三十六條 戒毒醫療機構
第三十七條 戒毒醫療機構職責
第三十八條 強制隔離戒毒適用條 件
第三十九條 不適用強制隔離戒毒的情形
第四十條 強制隔離戒毒的決定程式和救濟措施
第四十一條 強制隔離戒毒場所
第四十二條 戒毒人員入所查檢
第四十三條 強制隔離戒毒的內容
第四十四條 強制隔離戒毒場所的管理
第四十五條 強制隔離戒毒場所配備執業醫師
第四十六條 探訪、探視和物品的檢查
第四十七條 強制隔離戒毒期限
第四十八條 社區康復
第四十九條 戒毒康復場所
第五十條 被限制人身自由的人員的戒毒治療
第五十一條 藥物維持治療
第五十二條 戒毒人員不受歧視
第五章 禁毒國際合作
第五十三條 禁毒國際合作的原則
第五十四條 國家禁毒委員會的國際合作職責
第五十五條 毒品犯罪的司法協助
第五十六條 執法合作
第五十七條 涉案財物分享
第五十八條 對外援助
第六章 法律責任
第五十九條 毒品違法犯罪行為的法律責任
第六十條 妨害毒品查禁工作行為的法律責任
第六十一條 容留他人吸毒、介紹買賣毒品的法律責任
第六十二條 吸毒的法律責任
第六十三條 違反麻醉藥品、精神藥品管制的法律責任
第六十四條 違反易製毒化學品管制的法律責任
第六十五條 娛樂場所涉毒違法犯罪行為的法律責任
第六十六條 非法從事戒毒治療業務的法律責任
第六十七條 戒毒醫療機構發現吸毒不報告的法律責任
第六十八條 違反麻醉藥品、精神藥品使用規定的法律責任
第六十九條 禁毒工作人員違法犯罪行為的法律責任
第七十條 歧視戒毒人員的法律責任
第七章 附則
第七十一條 關於法律效力的規定
配套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節錄)
(2006年6月29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節錄)
(2005年8月28日)
強制戒毒辦法
(1995年1月12日)
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管理條 例
(2005年8月3日)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公安部衛生部關於公布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品種目錄(2007年版)的通知
(2007年10月11日)
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生產管理辦法(試行)
(2005年10月31日)
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經營管理辦法(試行)
(2005年10月31日)
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運輸管理辦法
(2005年11月8日)
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郵寄管理辦法
(2005年10月25日)
易製毒化學品管理條例
(2005年8月26日)
公安部商務部衛生部海關總署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於將羥亞胺列入《易製毒化學品管理條 例》的公告
(2008年7月8日)
易製毒化學品購銷和運輸管理辦法
(2006年8月22日)
非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生產、經營許可辦法
(2006年4月5日)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印發《辦理毒品犯罪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的通知
(2007年11月8日)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毒品案件定罪量刑標準有關問題的解釋
(2006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