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門概況
中華人民共和國燃料工業部,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曾經設立過的一個部門,存在的時間不足一年,其前身為中央人民政府燃料工業部。主要負責建國初期與燃料工業相關的事務。
歷史沿革
根據1954年9月28日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組織法》第二條的規定,於1954年9月設定燃料工業部,其前身為1949年10月成立的中央人民政府燃料工業部。
1955年7月30日,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根據時任國務院總理周恩來的提議,決定撤銷燃料工業部,並以原燃料工業部所屬的煤炭管理總局、電業管理總局和石油管理總局為基礎,分別設立煤炭工業部、電力工業部和石油工業部。
主要職責
燃料工業部統一領導全國燃料工業的生產和基本建設,在1954年9月前,隸屬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並在政務院財政經濟委員會的指導下工作;1954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成立後,燃料工業部作為國務院的一個組成部門,由國務院第二辦公室協助總理管理,繼續行使原來的職責和權利。
燃料工業部相當於我國第一個實質意義上的“能源部”,最初設立的初衷是為儘快提升我國工業水平,在我國的第一個五年計畫過後,能源工業規模發展迅速,燃料工業部勢單力薄,已不能很好地適應各方面的發展要求,其主管國家煤炭、電力、石油等資源的職責也隨著它的拆分而分配到後來的三個部門中。
組織結構
中華人民共和國燃料工業部內設機構如下:
辦公廳
行政司
研究室
人事司
教育司
勞動工資司
經理司
財務司
生產技術司
對外聯絡司
計畫司
基本建設司
設計司
技術監察局
監察室
煤炭工業管理總局
電業管理總局
石油管理總局
地質局
歷任部長
由於燃料工業部存在時間較短,所以只有過一位部長陳郁,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任中央人民政府燃料工業部部長,1954年第一屆國務院成立後,繼續任中華人民共和國燃料工業部部長,燃料工業部撤銷後,改任中華人民共和國煤炭工業部部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