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載重汽車輪胎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載重汽車輪胎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載重汽車輪胎(GB 9744-2007)》代替GB 9744—1997。本標準與GB 9744—1997相比主要變化如下:取消了規格尺寸表,以引用標準的形式給出(1997年版的3.1;本版的4.1);將考核5點破壞能的算術平均值,改為考核每一試驗點的破壞能值(1997年版的3.6.1;本版的4.5.1.1和4.5.1.2);將載重汽車輪胎分為公制系列和英制系列分別考核其破壞能(本版的4.5.1.1和4.5.1.2);取消了檢驗規則(1997年版的第5章);取消了輪胎使用速度與負荷對應表(1997年版的表19);修訂了輪胎標誌要求(見第6章)。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載重汽車輪胎(GB 9744-2007)》的4.1~4.6、4.7.1、第6章為強制性的,其餘為推薦性的。本標準的附錄A和附錄B均為規範性附錄。本標準由中國石油和化學工業協會提出。本標準由全國輪胎輪輞標準化技術委員會(SAC/TC 19)歸口。本標準委託全國輪胎輪輞標準化技術委員會負責解釋。本標準起草單位:北京橡膠工業研究設計院、青島黃海橡膠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本標準主要起草人:王克先、毛慶文、徐麗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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