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376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376號《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已經2003年5月7日國務院第7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總理溫家寶二○○三年五月九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
第 376 號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已經2003年5月7日國務院第7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總 理 溫家寶
二○○三年五月九日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