戰前的中國
鴉片戰爭前,清政府在對外關係方面採取閉關政策。它把對外貿易的城市限制於廣州一口,並對這種貿易嚴加控制,規定外國商人銷售商品和購買土貨必須通過少數特許的公行商人之手。這種閉關政策是封建經濟和封建專制政治制度的產物,既嚴重阻礙中國經濟的發展,也引起希望打開中國市場的西方國家資產階級的不滿。
鴉片的大量輸入,流毒極為嚴重。不僅損害吸食者的健康,造成白銀外流,而且引起銀貴錢賤,直接破壞社會生產,影響廣大勞動人民的生活。
為了抵制鴉片繼續殘害中國人民,1839年6月3~25日(四月二十二至五月十五),林則徐率地方官吏,在虎門海灘將繳獲的煙土全部當眾銷毀。禁菸運動獲得初步勝利。這就是震驚中外的“虎門硝煙”。
戰爭過程
1840年 6月,懿律率領的英國船艦四十餘艘及士兵四千餘人到達中國海面,第一次鴉片戰爭正式開始。這次戰爭持續了兩年多時間,經歷了三個階段:
第一階段
自1840年6月英軍封鎖珠江口開始,至1841年1月20日義律公布《穿鼻草約》為止,歷時約七個月。
第二階段
自1841年1月29日清政府對英宣戰開始,至5月27日《廣州和約》訂立為止,歷時四個月。 第三階段
自1841年8月英軍再犯廈門開始,至1842年8月29日《南京條約》簽訂為止,歷時一年。
戰爭示意圖
第一批不平等條約的簽訂
1842年8月29日(道光二十二年七月二十四),清欽差大臣耆英與璞鼎查,在南京簽訂了結束鴉片戰爭的《南京條約》,亦稱《江寧條約》。共十三款。《南京條約》簽訂後,美國和法國趁火打劫,於1844年分彆強迫清政府訂立了《望廈條約》和《黃埔條約》。
《南京條約》、《虎門條約》與《望廈條約》、《黃埔條約》一起,成為中國近代史上外國侵略者強迫清政府訂立的第一批不平等條約。它們作為鴉片戰爭的結果,不但使中國蒙受重大損失,而且使中國社會的性質開始發生根本的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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