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理
中毒性耳聾是指使用某些藥物治病或人體接觸某些化學製劑所引起的位聽神經系統中毒性損害而產生的聽力下降、眩暈甚至全聾。在20世紀40年代以前,本病並不多見,只有因瘧疾服用了大量奎寧所引起的中毒性聾。此後,由於抗生素的廣泛運用以及其它的化學藥物套用,發生中毒性耳聾的患者與日俱增,以致成為位聽神經疾病最主要的致病原因。
現已發現耳毒性藥物已達百餘種,主要包括氨基甙類抗生素、治瘧疾藥、止痛劑、利尿劑、麻醉劑、抗驚厥藥、抗炎藥物、抗癌藥物、抗結核藥物、心血管藥物、避孕藥砷、汞等製品。據上海市某區2407例後天聾啞人調查,因藥物致聾者851例,占35.4%,氨基甙類抗生素又占藥物性耳聾的97%,可見此類抗生素是目前我國致聾的主要原因。
診斷方法
①多有耳毒性藥物套用史;
②用藥後雙耳聽力下降或突然耳聾,可伴有不同程度的耳鳴;
③聽力檢查有不同程度的聽力損失,以感音性耳聾為多,亦有混合型耳聾者;
2.鑑別診斷本病應與膿耳、暴聾、耳眩暈等相鑑別。
(1)膿耳膿耳可有耳鳴、聽力下降等症狀,急性期有耳痛、發熱等症狀,不會與本病相混淆,但有的患者罹患膿耳後套用耳毒性抗生素治療,有可能導致藥毒聾的發生,此時主要根據聽力變化情況,是一側還是兩側聽力下降、是傳導性聾還是感音神經性聾等,以資鑑別。
(2)暴聾暴聾發病急,迅速發生聽力下降,以後則聽力不繼續下降。多為單側耳發病。
(3)耳眩暈耳眩暈伴有聽力下降時,容易與藥毒聾混淆。但耳眩暈有反覆發作,眩暈症狀較重、聽力下降較輕的特點。
種類
1、氨基糖甙類抗菌素:鏈黴素、慶大黴素、卡那黴素、小諾黴素、新黴素、托布黴素、潔黴素等。
2、非氨基糖甙類抗菌素:氯黴素、紫黴素、紅黴素、萬古黴素、捲曲黴素、春雷黴素、里杜黴素、巴龍黴素、尼泰黴素、多粘菌素B等。
3、水楊酸鹽:阿司匹林、非那西汀、APC、保泰松等。
4、利尿劑:速尿、利尿酸、汞撒利等。
5、抗腫瘤藥物:順鉑、氮芥、博來黴素、氨甲嘌呤等。
6、中藥:烏頭鹼、重金屬鹽(汞、鉛、砷等)。
7、其他:奎寧、氯奎、心得安、肼笨達嗪、胰島素、碘酒、洗必泰等。
臨床表現
中毒性耳聾主要表現為聽覺系統的慢性中毒,以耳聾、耳鳴為主。耳聾多在用藥後1--2周出現,逐漸加重,半年後逐漸穩定。耳聾多雙側對稱,以高頻聽力損失開始,漸向低頻擴展,少數人會繼續惡化,至全聾。耳鳴多經久不息,加重患者痛苦。耳毒性藥物還可造成肝、腎、造血、內分泌、神經系統等全身性損傷。不同藥物致聾各有其特點,氨基糖甙類抗菌素致聾表現為早先出現4kHz以上高頻聽力下降,因語言頻率尚未受累,患者常不覺耳聾,此時立即停藥和採取治療措施有可能制止耳聾發展。此外,該類藥有明顯的家族易感性,用藥量與中毒程度極不相稱,少量用藥即可導致不可逆的重度聾。利尿劑致聾多為可逆性的,早期停藥後聽力可恢復,但腎功能不良或與氨基糖甙類抗菌素合併使用則會造成永久性聾。阿司匹林、心得安、肼笨達嗪等致聾也為可逆性的,及時停藥耳聾也可恢復。
預防
重在預防,應嚴格掌握各種耳中毒藥物的適應症,防止濫用。對有家族中毒史和腎炎患者,應忌用氨基糖甙類抗菌素。對嬰兒、老人、孕婦、感音神經性聾患者應忌用耳毒性藥物。避免利尿劑、抗癌藥與氨基糖甙類抗菌素聯合使用。在套用耳毒性抗生素治病時,定期複查聽力,一旦病情許可,應立即停藥。
治療應早期進行,以神經營養藥物為主,如維生素A、複合維生素B、ATP、輔酶A、高壓氧等,中藥蒼朮、生地、枸杞等對內耳亦有一定的保護作用。早期輕度中毒者,聽力多可恢復,對於中毒時間較久的耳聾,一般治療方法無明顯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