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正步槍

中正步槍

中正式步槍,為德國二十四式毛瑟步槍的 中華民國授權生產版本,使用7.92毫米尖頭形毛瑟槍彈,1935年由 鞏縣兵工廠生產,後來逐漸取代各兵工廠生產的漢陽八八式步槍成為國民革命軍的標準步槍。1935年8月國民政府將新槍定名為中正式步騎槍,得名於當時的領導人蔣中正,因造於民國二十四年因此也稱二四式。

基本信息

簡介

中正式步槍,為德國二十四式毛瑟步槍中華民國授權生產版本,使用7.92毫米尖頭形毛瑟槍彈,1935年由鞏縣兵工廠(兵工署第十一廠生產)生產,後來逐漸取代各兵工廠生產的漢陽八八式步槍成為國民革命軍的標準步槍

歷史

中正式步槍的製造起源要自1933年的國軍制式武器會議所做出的決定。
這場會議主要是解決當時國民革命軍中武器五花八門的嚴重問題,在會議中決定新款的統一步槍為毛瑟1924年型步槍,並採用與輕機槍和重機槍相同的7.92毫米子彈降低後勤負擔;在這之後,國民政府向德國購買了一定數量的1924年型步槍,並藉此請求德國原廠售予設計圖紙,在德國政府的協助下,兵工署於1934年及1935年各索取了一套設計圖紙以及生產樣板,並且將設計圖交付當時生產毛瑟1898年型步槍(1924年型步槍的前身)的鞏縣兵工廠進行試製,並於當年生產成功。

名稱起源

1935年8月國民政府將新槍定名為中正式步騎槍,得名於當時的領導人蔣中正,因造於民國二十四年因此也稱二四式。

使用狀況

1934年,軍政部向德國毛瑟廠購得1924式毛瑟槍1萬支,並索取該槍工作圖紙全套(附樣板實物),由兵工署交鞏縣兵工廠籌造,1934年試製,1935年正式投入生產,定名為24年式步槍,並由兵工署呈報蔣介石,命名為中正式步槍,取代原造的7.9mm口徑1898式步槍。
生產此槍的初期僅有第十一廠,抗戰前夕四十一廠首先改制中正式(1937年6月),接著一廠(1940年10月)與二一廠(1943年10月)在拆遷至西南地區後也逐步修改制槍機組改制中正式,該槍到抗戰結束前成為國民革命軍步兵的主要裝備,在抗日戰爭具有一定貢獻。
1937年後,該廠輾轉搬遷,遷重慶制槍部分,1940年併入第一兵工廠,1942年~~1945年,每月出槍2000支。抗戰勝利後,其設備交第二十一兵工廠(金陵兵工廠1938年4月14日內遷重慶後改名為第二十一兵工廠)。該槍口徑7。9MM,槍全長1110mm,槍管長590mm,槍全重4.08KG,初速810米/秒,標尺射程2000M,使用7。9MM1898式毛瑟尖彈及重尖彈。 戰後國民政府將位於西南地區的兵工廠進行生產整理,將原先分散於三處的制槍廠通通併入二一廠(十一廠在抗戰初期因空襲喪失步槍生產功能)。
廣東第一兵器製造廠於1937年也籌造中正式步槍,當年出槍5010支。1937年12月後西遷廣西融縣,繼續生產,月出槍1000支。1939年底遷貴州後,月可出槍13000支。抗戰勝利後,移交第二十一兵工廠。
1938---1942年間,浙江鐵工廠也曾生產該槍,月產400支,稱為七七式步槍。
1940年,第二十一兵工廠奉令轉產中正式步槍,經重新設計並改造設備和製造工裝,1943年正式出槍,至年底產槍3500支。1944年投入大批量生產,取代了原生產的漢陽式步槍,月生產槍7000支。抗戰勝利後,由於接受了第一,第四十一工厂部分設備和日本賠償的機器,1949年共有造槍機器1322部,月產槍9000支,最高可達13000支(1948年12月),從試製投產到1949年共產槍42。6萬餘支。
中正步槍是我國抗日戰爭時期我國軍隊的主要武器。為我國抗擊日本鬼子的中流砥柱。
解放戰爭末期後共軍除了在戰場上繳獲以外還完整接收了西南地區的軍工設備,因此有不少數量的中正式在中國人民解放軍中服役,在實戰單位退役後大批轉入民兵部隊中服役至1980年代。

部分參數

類型 手動步槍
原產國 中華民國
服役期間 1935年-1980年代
用戶 國民革命軍、中國人民解放軍、民國軍閥
參與戰役 中國抗日戰爭、國共內戰、韓戰
研發日期 1935年
生產商 鞏縣兵工廠、金陵兵工廠
生產日期 1935年-1950年代
製造數量 600,000把以上
總重 4.08公斤
全長 1,110毫米
槍管長度 600毫米
彈藥 7.92x57毫米
口徑 7.92毫米
槍機種類 鏇轉後拉式槍機
槍口初速 810米/秒
有效射程 500米
供彈方式 5發彈夾,內置彈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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