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

機構人事全院現設政工科、執行局和13個職能庭室,1個直屬行政單位(法警大隊),4個人民法庭(分別是張家邊、沙溪、三鄉、坦洲人民法庭)。 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現使用的審判綜合大樓於2004年5月啟用,大樓高11層,占地24畝,建築面積18535平方米,內設大小審判庭16個、調解室12 其中院機關審判綜合大樓智慧型系統工程於2004年投入使用,兩級法院三級聯網工程於2007年投入使用。

 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於2008年10月13日正式掛牌成立。經最高法院批准,撤銷中山市人民法院,成立中山市第一、第二人民法院。市第一人民法院沿用原市人民法院的辦公設施、大部分的人員隊伍和各項管理體制,管轄包括城區在內南部15個鎮區辦的刑事、民事、行政等各類審判、執行案件。據統計,15個鎮區總人口約160萬,占全市人口的62%;各類審判執行案件占全市案件總量的2/3。
機構人事
全院現設政工科、執行局和13個職能庭室,1個直屬行政單位(法警大隊),4個人民法庭(分別是張家邊、沙溪、三鄉、坦洲人民法庭)。其中設定審判事務管理辦公室,負責審判事務性工作;設定執行三庭,負責行政非訴案件的執行工作。
現有在編人員241人,其中專項編制203人,後勤服務編制38人;另有聘任製法警38人,雇員31人,全院總計310人。全院法官110人;全院具有大學本科以上學歷254人,占總人數的82%,其中有18人取得碩士學位,占總人數的5.8%。
硬體設施
(一)機關審判綜合大樓。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現使用的審判綜合大樓於2004年5月啟用,大樓高11層,占地24畝,建築面積18535平方米,內設大小審判庭16個、調解室12 個、辦公室177間、會議室9 間,並設有合議室、羈押室、檔案室、圖書資料室、健身娛樂室、飯堂、籃球場等,正門廣場設有獨角獸、法鼎、玉琮三座大型雕塑,並在大堂和附樓修建了中庭花園和天台花園。
(二)人民法庭。按照最高法院關於人民法庭建設的“四有”標準,共投資1300萬元,先後新建3個和改建1個人民法庭的審判辦公樓,4個人民法庭中最大的張家邊法庭建築面積約4000平方米,面積最小的坦洲法庭也有2200平方米。
(三)信息化網路建設。開通了人民法庭、院機關與中級法院的三級網路工程,藉助智慧型辦公系統、法院信息系統、電子印章系統和法庭錄音錄像系統,基本實行了辦公辦案的自動化和信息化管理。其中院機關審判綜合大樓智慧型系統工程於2004年投入使用,兩級法院三級聯網工程於2007年投入使用。三級聯網工程共投資約5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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