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能
外事僑務局(港澳事務局)是中山市人民政府主管外事、僑務和港澳事務等方面的工作職能部門,其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外事、僑務和港澳工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本市外事、僑務和港澳工作的規章制度,制定外事、僑務和港澳工作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
(二)研究分析外事、僑務、港澳工作重大問題,調查了解和掌握全市外事、僑務、港澳工作動態,提供政策建議。
(三)負責全市因公臨時出國、赴港澳管理工作;審核或審批上級授權範圍內的因公派遣出國(境)團組和邀請外國人來中山訪問的有關事宜;負責全市因公證照的辦理工作。
(四)依法組織協調歸僑僑眷和華僑華人在國內合法權益的維護工作,負責華僑華人、港澳同胞捐贈審核及監督管理工作。
(五)負責接待來我市訪問的外國官方代表團、外國駐華、駐穗領事官員和其他重要嘉賓;負責協調市領導的外事活動及其他重要外事活動的禮賓管理,監督執行外事紀律。
(六)統籌協調本市與相關國家及國際區域間交流合作事務;指導鎮區、市直部門的外事業務;負責與外國外交、領事機構和其他官方、半官方機構的聯繫與交往;負責本市國際友好城市管理工作;指導民間對外友好交往工作。
(七)協調處理重大涉外突發事件,外國公民及法人在本市發生的各類重大案件,以及協助本市在境外公民、機構的領事保護等相關事務。
(八)統籌協調有關部門和團體開展涉僑工作,配合有關部門研究處置涉僑突發事件,指導鎮區僑務工作;負責對華僑華人、港澳同胞及其社團的聯誼和服務工作;承辦有關活動審批事宜。
(九)指導、推動涉僑宣傳,涉僑文化交流與華文教育,涉僑經濟、科技合作與交流等工作,做好為僑資企業服務和協調涉僑經濟投訴工作。
(十)統籌協調全市涉港澳工作,負責辦理和協調本市與港澳官方、半官方及重要民間往來事宜,推進本市與港澳地區在經濟和社會等各領域的交流與合作。
(十一)承辦市委、市政府和上級外事、僑務、港澳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市人民對外友好協會與市外事僑務局合署辦公。其主要任務是:
(一)同各國對華友好組織和機構、各地方社會團體和各界友好人士發展友好合作關係。
(二)積極參與全國人民對外友好協會和廣東省人民對外友好協會開展的有關活動,完成廣東省人民對外友好協會委託的各項事務;支持、配合兄弟市友協開展的有關對外友好交流活動。
(三)配合有關部門開展對外經貿、科技、文化、教育、體育、衛生等方面的合作和交流。
(四)開展地方性對外民間文化交流。
(五)開展其它有關中山市人民同各國人民發展友好關係的工作。
機構領導
姓 名 | 職 務 | 工作分工 | 聯繫電話 | 傳真 |
馮金怡 | 黨組書記、局長 | 負責全面工作 | 0760―88922618 | 0760―88319209 |
張峻峰 | 黨組成員、副局長 | 分管禮賓科、宣傳科、 國際交流部 | 0760―88306313 | 0760―88319209 |
黃識航 | 黨組成員、副局長 | 分管出國(境)管理科、 港澳科、外聯部 | 0760―88323811 | 0760―88319209 |
譚文輝 | 副局長 | 分管僑政科、經濟聯絡科 | 0760―88383901 | 0760―88319209 |
鄭偉樞 | 黨組成員、調研員 | 協助局長開展工作,分管工會工作 | 0760―88223889 | 0760―88319209 |
杜耀成 | 黨組成員、調研員 | 協助局長開展工作,分管辦公室工作 | 0760―88302363 | 0760―88319209 |
內設機構
辦公室
職能:綜合協調機關日常工作。負責文秘、檔案、年鑑、僑志、保密、財務、後勤保障和內部接待工作;承擔人事、機構編制、政工、勞動工資、老乾、幹部培訓、黨務、紀檢監察、工會、青年、婦女、計生、安全保衛工作;承辦市委、市政府和上級部門交辦事項的督促落實。
出國(境)管理科
職能:承擔全市因公臨時出國、赴港澳業務工作。配合市有關部門貫徹執行出國(境)管理的有關規定;承擔因公臨時出國、赴港澳團組的審核、審批、呈報及證件簽證、簽注工作;承擔因公證照的收繳管理工作。
僑政科
職能:承擔落實僑務政策、法規工作。監督全市落實僑務政策、法規情況;擬訂我市僑法宣傳計畫;承擔華僑華人、港澳同胞、歸僑、僑眷信訪工作;承擔落實僑房政策工作;承擔歸僑、僑眷及“三僑生”工作;承擔涉僑事務的行政複議工作;承擔扶貧助學工作;承擔華僑華人、港澳同胞捐贈項目的日常審核工作,監督、指導各有關單位做好僑捐項目管理工作。
禮賓科
職能:承擔禮賓接待、禮賓管理及涉外管理工作。承擔來訪外國官方代表團、外國駐華使(領)館官員、外國記者和其他重要外賓、外國友好團體和友好人士的接待工作;協調和指導全市外事禮賓禮儀管理;協調和指導我市各單位與外國駐華使(領)館及其他官方、半官方機構的交往工作;承擔我市舉辦的國際會議審核報批工作;承擔協調處理涉外事(案)件工作。
經濟聯絡科
職能:承擔海外僑團、華僑華人、港澳社團及鄉親的聯絡接待、推動涉僑經濟科技工作。承擔僑情調研和資料庫建設工作;承擔為僑資企業服務和指導中山市僑資企業商會工作;承擔海外華裔青年夏(冬)令營工作;承擔世界中山同鄉懇親大會聯絡處、中山市華僑華人文化學會工作;承擔中山市海外交流協會秘書處、僑務對台工作;承擔受理榮譽市民申報和日常有關工作。
宣傳科
職能:承擔海外僑團、華僑華人的聯絡接待、對外宣傳及推動涉僑經濟科技工作。承擔僑情調研和資料庫建設工作;承擔為僑資企業服務和指導中山市僑資企業商會工作;承擔海外華裔青年夏(冬)令營、扶貧助學工作;承擔世界中山同鄉懇親大會聯絡處、中山市華僑華人文化學會工作;承擔華文教育;指導、管理全市僑刊鄉訊出版發行工作、編輯出版《中山僑刊》;聯繫、協調涉僑文化交流和華文教育機構開展相關工作;承擔本局網站的開發及維護管理工作。
港澳科
職能:承擔涉港澳工作。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港澳工作方針、政策,擬訂我市港澳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承擔我市與港澳官方、半官方往來報批,促進我市與港澳地區各領域交流與合作工作;承擔我市與港澳地區官方、半官方的聯絡和接待工作;配合做好CEPA有關工作。
市人民對外友好協會與與市外事僑務局合署辦公。內設2個部:
國際交流部
職能:承擔促進國際交流工作。承擔我市與外國友好城市及有交流合作關係地區的交往工作;辦理與外國市、區締結友好關係的報批手續;組織實施友好城市及國際交流工作計畫;配合有關部門實施赴國外培訓計畫;承擔中山市留學回國人員聯誼會秘書處工作。
外聯部
職能:承擔友協會務建設工作;擬訂友協工作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或配合我市有關單位同各國對華友好組織、社會團體和友好人士開展經貿、科技、文化、教育、體育、衛生等方面的合作與交流;開展地方性對外民間文化交流;開展其它有關中山市人民同各國人民發展友好關係的工作;承辦全國人民對外友好協會和省人民對外友好協會交辦的各項工作任務及其他有關任務;配合其它市人民對外友好協會開展的有關對外友好交流活動。承擔代辦企業出(國)境手續工作;承擔全市APEC(亞太經合組織)商務旅行卡的受理、審核和保管工作。承擔辦理外國人入境授權通知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