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學數學課本

中學數學課本是學科教學用書。近代中國早期由傳教士與中國學者合作編譯。使用較多的有《形學備旨》(1885)、《代數備旨》(1891)、《筆算數學》(即算術,1892)、《代形合參》(1893)和《八線備旨》(1894)等。癸卯學制頒布後,中國開始自編,如商務印書館 1904 年出版《數學教科書》。辛亥革命後,依《普通教育暫行課程標準》,算術、代數、幾何(平面和立體) 和三角等開始分科編寫,成套出版。至 1937 年抗日戰爭前夕,多達 110 種以上,多為國內學者自編。影響較大的有商務版“復興初(高)級中學教科書”, 中華版“修正課程標準適用”數學教科書,國中《開明算學教本》,以及翻譯課本《新三 S 平面幾何學》、《范氏大代數》和《葛氏三角》等。

特點是: 依據數學知識體系,採取分章節的單元編制,並配有例題和習題。有的還有複習題;一般國中按學期分冊,高中按科目分冊。抗日戰爭時期,陝甘寧邊區政府教育廳和其他革命根據地也按當時當地的學制,編輯這類教科書。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從 1951年起,人民教育出版社根據歷次頒布的中學數學教學大綱,編輯出版供全國採用的數學課本。1958年以前,主要參考蘇聯同類課本改編。以後全部結合中國實際自編。國中取消算術,高中增設平面解析幾何。1960年和 1977—1979年,兩次編五年制中學課本。1963年和 1981 年,兩次編六年制中學課本。1987年改編後,計有國中《代數》第一至第四冊,國中《幾何》上、下冊,高中《代數》上、下冊,高中《立體幾何》、《平面解析幾何》各一冊。此外,一些地區和單位還編寫試驗教材。1992年全國中國小教材審定委員會開始組織審查各地編寫的義務教育初級中學課本。從此,出現了多種國中數學教材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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