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3年5月30日至6月3日,中央蘇區在瑞金葉會召開了“五卅”運動會,這是蘇區時期規模最大的一次運動會,也是蘇區時期唯一的一屆“全運會”。召開中央蘇區“五卅”運動會的目的,是為了在開展革命戰爭、發展蘇維埃運動、援助白區、反日反帝反國民黨運動與工農民眾鬥爭中,鍛鍊身體適應階段鬥爭,培養工農的集體精神。
中央蘇區“五卅”運動會推舉博古(秦邦憲)、鄧穎超、王盛榮、項英、張愛萍、何長工、楊尚昆等7人為主席團成員。博古任總評判主任。洛甫(張聞天)、鄧穎超、凱豐(何史全)、毛澤東、項英、楊尚昆、陳雲、何長工為總評判員。有來自紅軍一、三、五軍團,江西軍區、江西省少先隊,江西省公略、勝利、博生、萬泰、安遠、興國等縣的選手,以及福建少先隊、福建省上杭、長汀、武平等縣的選手,和中央機關的選手,共180多人參加了比賽。
項目設定有籃球、排球、足球、網球、桌球和田徑。其中少共中央隊,獲得籃球、排球、桌球三個項目的冠軍;紅軍學校隊獲得足球冠軍和田賽第一名;保衛局獲徑賽第一名。網球因下雨未能進行決賽。
6月3日比賽結束後,全體運動員齊集紅軍學校俱樂部,由主席團及總評判提議,組成混合隊再進行籃、足球表演賽。楊尚昆、王盛榮擔任了裁判員。賽後進行會餐、合影、並冒雨上街遊行。晚上在工農劇社舉行總結、發獎,並觀看了工農劇社表演的話劇、唱歌、戲劇等文藝節目。[1]
[1]崔樂泉總主編,中國體育通史,第四卷,北京:人民體育出版社,2008:222-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