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中央人民政府體育運動委員會,是根據1949年9月27日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全體會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組織法》第二十二條的規定,於1952年11月15日設定的一個部門。1952年11月15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通過《關於增設中央人民政府機構的決議》,決定為增強人民體質、開展體育工作,設定中央人民政府體育運動委員會。
部門職責
按照相關規定,中央人民政府體育運動委員會在政務院文化教育委員會的指導下展開工作。組織機構
1954年9月,中央人民政府體育運動委員會機關設:辦公廳
幹部訓練司
國際聯絡司
運動競賽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