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會信息
展會日期: 2012-09-26 至 2012-09-28展出城市:上海展出地址: 上海浦東新國際展覽中心展館名稱:上海浦東新國際展覽中心主辦單位:中國建築金屬結構協會輻射供熱供冷委員會、中國土木工程學會燃氣分會燃氣供熱專業委員會、中國建築金屬結構協會採暖散熱器委員會、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浙江省分會,浙江省國際商會、中國建築學會暖通空調分會中國承辦單位:上海展業展覽有限公司、法蘭克福展覽(上海)有限公司、北京中裝泰格爾展覽有限公司目標觀眾:樓宇 / 建築工程公司;建築師 / 設計院 / 室內設計師;房地產開發商 / 物業管理公司;承包商;產品研發;代理商、經銷商 / 批發商、零售商 / 進口商、出口商;生產商;酒店及娛樂休閒場所;政府/ 公共設施代表;新聞媒體展會產品
鍋爐,壁掛爐,空氣源熱泵熱水器,電、燃氣熱水器及配套產品和技術● 採暖散熱器、電散熱器及配套產品和技術
● 地暖系統、電採暖、電伴熱產品和技術
● 新風系統、空氣淨化產品、家庭水淨化系統產品和技術
● 室內/外壁爐、壁爐配套產品和技術
● 空氣源熱泵,地源、水源熱泵熱水機組
● 暖通自控系統產品和技術
● 可再生能源供熱產品、太陽能熱水器、太陽能光熱住宅一體化產品和技術
● 熱計量、熱交換器及配套件產品和技術
?● 其他設備:毛細管網、輻射吊頂供暖
參展條款與條件細則
1. 申請與確認申請參展需向主辦單位提交完整及已簽字的申請表。主辦單位將以書面傳真和直接郵件方式確認申請成功。
2. 展位分配
展位位置將根據產品類別或主辦單位制定的其它標準進行分配。如有特殊情況,主辦單位保留根據實際情況對已分配的展位位置進行調整的權利。
3. 展品要求、展位轉讓
現場展出的任何展品均需須與參展商填報的產品範圍(品牌)相符,嚴禁展出與本展會主題無關的各類其他產品。參展商也不得將已經租訂的展位私自轉讓給其他企業使用,否則主辦單位有權要求參展商無條件撤除展品並取消其參展資格。
4. 聯合參展商
禁止任何形式的拼湊展位、聯合參展。違者,將處以每家企業人民幣8,000元的罰金。情節嚴重者,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其參展資格。
5.取消參展
如申請企業在收到拒絕申請或接受申請的回覆前取消展位申請,無論出於何種原因,全部已支付申請費用將不予退還。
如參展商在展會開始日之前三個月內通知主辦單位取消參展,參展商仍有責任支付全部參展費用。
6. 參展商名錄 / 展覽會指南
如主辦單位未收到展商的參展商名錄登記表格(見參展商手冊),將按照申請表的資料刊登於參展商名錄/展覽會指南。
7. 智慧財產權 / 著作權
參展商保證其展品、包裝及相關公開材料不存在任何侵犯或違反第三方權益的情況,包括商標權、著作權、設計、名稱,以及已註冊或尚未註冊的專利權。主辦單位有權現場拒絕存在侵犯智慧財產權行為的參展商及其展品參展並拒絕其參加未來的任何展覽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