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介紹
《中國農民專業合作社的政府規制研究》政府規制是政府為了維護公眾利益和糾正市場失靈而規範市場主體活動的行為。農民專業合作社是因提高農民組織化程度而具有廣泛正外部效應的特殊市場主體,如何規範並推動其發展,就成為政府規制的重要議題。《中國農民專業合作社的政府規制研究》依託政府規制理論和合作社理論,針對中國農民專業合作社,分析了其規制需求,回顧了其規制發展歷程,概括了其規制體系的構建、規製成效、規制運行中存在的問題及原因,在合理借鑑國內外政府規制經驗的基礎上,提出規制最佳化的原則、目標體系和政策建議。
《中國農民專業合作社的政府規制研究》主要內容由三部分組成:
第一部分奠定研究基礎,包括導論和第一章。詳細闡述本研究的意義和目的、研究思路、研究方法、創新及相關研究綜述,並系統梳理了政府規制理論和合作社理論,為研究的展開提供概念支撐和理論依據。
第二部分包括第二章和第三章。主要分析中國農民專業合作社的規制需求、規制變遷和有中國特色的農民專業合作社規制體系。
首先,以規制需求為切人點,深入探討分別來自農民專業合作社、政府、農民、相關市場主體及社區成員的規制需求,總結歸納了中國農民專業合作社在不同規制階段的特點,闡明了構建和完善該規制體系的必要性。
其次,依據管理學家法約爾對企業經營活動的經典劃分,將農民專業合作社的規制概括為管理規制、商業規制、技術規制、資本規制、會計規制和安全規制等六項內容,構建了農民專業合作社政府規制的分析框架;同時,從大量規制政策中歸納出典型的規制方法、具有代表性的規製法規和職責明確的規制機構,揭示了一個完整的具有中國特色的農民專業合作社規制體系。
再次,基於對該規制體系及其運行的全面把握,提煉出了其規製成效,主要表現在:該規制體系凸顯了中國特色、政府規制的引導功能明顯、合作社據此獲得強勁的發展動力;但規制運行中也暴露出一系列問題,涉及規制政策的實施、監管及政策供給等各個環節。影響規制運行效果的因素很多,處於核心位置的是利益博弈因素,即政府、規制機構及其工作人員、資本和富有農戶,以及弱勢小農之間形成了失衡的博弈格局。它直接影響了規制的運行效果,加劇了其他影響因素的消極作用,使農民專業合作社承受著較高的脫離合作社本質特徵而異變為營利性企業的風險。
最後,選取並分析了上海市奉賢區和北京市密雲縣政府對合作社的規制案例,就提高規制中的服務效率概括了來自地方政府的經驗。
第三部分是歸納和總結,包括第四章和第五章。將國外農民合作社的政府規制歸納為激勵型和引導型兩種典型模式,在比較分析不同模式自身特點和適用範圍的基礎上,提煉了可供中國借鑑的經驗教訓。最後,在規範分析和實證研究的基礎上,依託前面各章的分析總結,提出了農民專業合作社規制最佳化的基本原則、目標模式和對策建議,以期對中國農民專業合作社的健康發展和中國政府規制體系的完善建言獻策。
有以下創新點:第一,既是針對合作社這一類特殊市場主體研究政府規制,也是從政府規制視角分析合作社,是豐富了政府規制理論和合作社理論的跨學科研究;第二,構建了合作社的政府規制分析框架,在對中國農民專業合作社的規制需求、規制體系構成及運行、規制效果的分析歸納中,系統展現了其政府規制的全貌;第三,依託法約爾對企業經營活動的經典概括,構建了合作社規制的內容體系,沿著上述六條規制線索,逐一深入地展開了分析;第四,以“規制方法”和“規制內容”為縱橫交錯的兩條線索,分析了大量規制政策,更加深入、客觀地認識和評價了合作社的規制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