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際網路不兼容案

2011年10月24日,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近日對360公司發布不實信息、蓄意詆毀金山軟體、惡意誤導用戶、強行卸載金山網盾等不正當競爭行為作出終審判決:駁回抗訴,維持原判。根據法院判決,360必須立即停止一切不正當競爭行為,連續七天在官網刊登致歉聲明,消除對金山軟體的惡劣影響,並向金山軟體賠償經濟損失30萬元。

事件簡介

金山網盾是國內首款專業的上網安全防護軟體,曾經擁有8000萬用戶的青睞。360網盾在其後推出,但由於產品品質、用戶體驗等原因一直未能贏得市場的認可。在金山網盾逐漸強大即將迎來過億用戶時,360安全衛士開始捏造莫須有罪名強行卸載

惡意誤導

360長期惡意誤導用戶導致業內混戰
業內資深人士指出,防毒軟體之間的不正當競爭由來已久,360軟體是始作俑者。
過去幾年間,中國網際網路行業在迅猛發展的同時,也在360的攪局下,陷入了無止境的混亂局面,各種不正當競爭手段層出不窮。
2010年10月27日,360曾因其屢次以“不安全”和“用戶利益”為幌子,惡意抹黑同行聲譽,通過攔截和卸載的非正當手段對同行產品進行絞殺,引發金山百度騰訊傲遊可牛五家公司發布“反對360不正當競爭及加強行業自律的聯合聲明”,強烈譴責360,並呼籲有關部門對其不正當競爭行為進行制止。
但由於中國網際網路法律尚不健全、監管不力等原因,360的違法行為卻從未停止。2010年12月,360因惡評百度軟體,誘導用戶卸載,被判賠38.5萬元;2011年8月30日,360董事長周鴻禕一手炮製的以詆毀金山軟體為目的的“微博第一案”以敗訴告終;2011年9月29日,曾引發軒然大波的“3Q大戰”以360敗訴賠償騰訊40萬元告終。

不正當競爭

屢次敗訴仍難約束金山毒霸繼續遭360抹黑,不過觀察人士稱,儘管今年以來360已經因為不正當競爭遭到多次敗訴,但由於賠償金額微乎其微,360不正當競爭行為不僅從未受到約束,反而愈演愈烈。
2011年以來,360仍然持續不斷地對金山毒霸進行抹黑。近日,360利用個別金山毒霸訂閱用戶,因為不了解毒霸已經永久免費的信息,或忘記了曾經訂購過金山服務而未及時退訂的情況,故意歪曲事實,炮製“扣費門”事件。並利用360瀏覽器和用戶彈窗,向消費者誇大傳遞負面信息。

金山回應

金山毒霸對此第一時間作出回應,並迅速啟動陽光行動。主動通過各種途徑聯繫存在此種情況的用戶,積極幫助其完成退訂。對用戶高度負責的態度贏得了輿論的支持和用戶的信任。
對於此次終審判決,金山網路市場部表示:“金山網盾是行業不正當競爭的最大受害者。一款深受用戶喜愛的軟體,因為對手的蓄意抹黑和強行卸載而導致迅速消亡。感謝法院作出公正判決,感謝一直支持金山軟體的用戶。未來金山網路將更加堅定地投入到產品研發中去,致力於建立安全、可信賴的網際網路環境。”

業內呼籲

業內專家多次呼籲,“捏造、散布虛假事實,惡意不兼容,干擾或者影響用戶終端等不正當競爭行為,喪失商業道德,引發商業混亂,最終受害的必然是用戶。目前看來,僅僅依靠行業自律遠遠不夠,利用用戶的信任混淆視聽、違法成本過低、無良媒體助紂為虐,都導致惡意競爭屢禁不止。希望相關部門能儘快出台明確的管理規定,對個別缺乏道德意識的公司加強監管。”
同時業內人士表示,希望360能夠停止無底線的對同行抹黑的行為,還安全行業一片淨土,儘快回歸到健康競爭、良性發展的正途上去。

終審判決

2011年10月24日,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近日對360公司發布不實信息、蓄意詆毀金山軟體、惡意誤導用戶、強行卸載金山網盾等不正當競爭行為作出終審判決:駁回抗訴,維持原判。
根據法院判決,360必須立即停止一切不正當競爭行為,連續七天在官網刊登致歉聲明,消除對金山軟體的惡劣影響,並向金山軟體賠償經濟損失30萬元。

事實證據

法院判決書基於大量事實與證據,再次認定以下事實:
第一,360多次利用未經查證的網路信息,故意虛構事實,並通過用戶彈窗、公開發表等方式對金山產品進行惡意詆毀和貶損,破壞金山軟體聲譽;第二,360安全衛士出於商業競爭目的,在2010年5月21日,以莫須有的“兼容性”藉口,無視用戶選擇權,強行卸載金山網盾,造成金山軟體巨大損失。
本案以一審判定金山軟體勝訴,二審維持原判告終。但在訴訟過程中,金山網盾因360強行卸載而失去了超過90%的用戶,被業內稱為“全球首個不兼容致死軟體”。
同時,360安全衛士虛構事實、誤導用戶的行為,已經構成了對用戶知情權的褻瀆和選擇權的傷害,使用戶面臨“被選擇”的境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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