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社會轉型與法律治理

中國社會轉型與法律治理

《中國社會轉型與法律治理》是2007年2月中國法制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劉金國,蔣立山。該書讓讀者看待社會轉型與法律治理要從不同角度分析,這樣就不僅具有某種對於中國的意義,而且也具有了世界的和時代的意義。

基本信息

內容提要

規模宏大的、急劇的社會轉型不僅導致法律自身在治理規則、治理範圍和治理方式等方面發生了巨大變化,更使法律在應對社會變化、治理社會矛盾、調處轉型危機、維護轉型秩序等方面遭遇到在社會常態下無法比擬的難題與挑戰。

作者簡介

劉金國,1940年10月出生於河北省冀州市。1965年畢業於北京政法學院法律系,爾後留校任教至今。現任中國政法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導師、北京市法學會法理研究會會長,北京市監察學會副會長。

主要從事法學教育和科研工作,講授“法理學專題研究”、“外國法律思想史專題”等課程。主要學術成果有:主編《法學基礎理論》、《法理學教科書》等十餘部作品:專著《我們這一個世紀——法律篇》、《反腐法治論》、《法律之治與道德之治》、《人類法律文化的豐碑》等八部作品。在《中國法學》、《中國監察》、《政法論壇》等期刊上發表《論法的實現》等四十餘篇文章,其中三篇獲法務部優秀論文獎,兩篇獲曾憲梓科研獎。曾獲法務部優秀教師稱號。主要學術貢獻是:率先界定了法的實現與法的實施的區別,主張法的實現終極結果論:較早撰文提出建立科學家陪審團制度;清晰界定權力腐敗的概念和權力腐敗的性質。

目錄

章節目錄:

目錄

導論:社會轉型的法律治理——一個重大的時代課題

一、 社會轉型——一個變遷的時代

二、 中國轉型治理的獨特性難題與經驗

三、 一個綜合性的實踐課題

第一章 中國社會轉型時期法律秩序的演進分析

第一節 庫茲涅茨曲線的法學解讀

一、 庫茲涅茨曲線

二、 工業化階段與社會矛盾

第二節 中國仍處於矛盾的上升階段

一、 社會源頭性問題的分析

二、 法律秩序指標的惡化

第三節 為什麼有法律卻無秩序

一、 法律制度與法律秩序

二、 法律治理失敗的多重原因

第四節 何時進入良性秩序

一、 秩序好轉的絕對拐點:時間因素

二、 秩序好轉的相對拐點:政策意義

第五節 政策選擇的意義與風險問題

一、 法律改革與法律治理

二、 第一種思路:加快改革思路下的法律治理

三、 第二種思路:漸進改革下的法律治理

四、 第三種思路:理想化條件與決策難度

第二章 社會轉型中的法律運行

第一節 中國法律運行概說

一、 法律運行環境:20年巨變

二、 法律運行的社會目標

三、 法律運行體制

第二節 立法

一、 從政策之治向法律治理的轉變

二、 立法——從零散粗放到系統化的制度構建

三、 立法的民主化

第三節 法律實施

一、 行政法制的成長與執法角色偏差

二、 法官職業化建設與社會期待之間的距離

三、 全民動員型的普法與局限

第四節 法律運行評價

一、 立法預期目標與效果

二、 法律實施:資源限制與法律運行的高成本

三、 守法的社會回報——違法博弈的悖論

第三章 城市化進程與法律治理:近現代國際經驗

第一節 近代英國的城市化:工業革命與犯罪

一、 英國城市化的推動力:圈地運動與工業革命

二、 城市化帶來的犯罪問題

三、 近代英國城市化進程中的犯罪治理

第二節 美國的城市化與犯罪

一、 美國的工業化和城市化

二、 美國的城市化與犯罪

三、 美國城市化進程中的犯罪現象探因及其治理

第三節 日本的獨特經驗

一、 日本的城市化與工業化進程

二、 二戰之後的城市化與犯罪

三、 為什麼沒有明顯的犯罪高峰期

第四節 拉美國家的“城市病”

一、 拉美國家的城市化歷史

二、 過度城市化的弊端

三、 難以治理的窘況

第四章 城市化進程與法律治理:中國問題分析

第一節 城市化的體制背景

一、 中國城鄉二元經濟結構的歷史狀況

二、 二元經濟體制對我國城市化的現實阻礙

第二節 城市化進程中法律治理的主要問題

一、 城市化與犯罪

二、 農民工權益保障

三、 戶籍制度依然是我國城市化發展的一大障礙

第三節 行政圈地與失地農民的上訪

一、 行政圈地:城市化進程中農民權益的“殺手”

二、 失地農民上訪——“行政圈地”下的無奈

三、 完善農民土地權益救濟程式

第四節 法律治理的基本思路

一、 農民工犯罪的治理對策

二、 推進戶籍管理制度改革

三、 完善失地農民的勞動和社會保障法律制度

第五章 農村法律治理的困境與出路

第一節 土地經營模式的艱難調整

一、 農村土地經營模式的變遷

二、 土地經營模式的困境與改革

三、 土地經營模式的新探索——土地股份合作經營

第二節 農村社會保障制度的衰敗與再興

一、 原有農村社會保障制度

二、 制度缺失與社會公正問題

三、 體制構想與初步的實踐嘗試

第三節 村民自治制度完善與鄉鎮體制改革

一、 村民自治制度的演進歷程

二、 我國村民自治的法律制度缺失及其對策

三、 農村治理體制的現狀及其改革

第四節 wto的挑戰與制度回應

一、 加入wto對中國農村的影響

二、 “新農村”建設與法律制度

三、 現階段的“新農村”建設,向左走?向右走?

第六章 第三部門的興起

第一節 西方國家第三部門的發展

一、 西方古代公民社會的觀念

二、 西方近代市民社會的觀念

三、 西方現代公民社會觀念

四、 當代西方第三部門的興起

第二節 中國第三部門的興起

一、 開發中國家第三部門的興起

二、 中國第三部門的興起

第三節 中國第三部門的法律治理

一、 第三部門法律治理的思路和立法模式

二、 第三部門主體的法律治理

三、 第三部門運行的法律治理

四、 第三部門的自律機制和監督治理

第七章 法律治理的基礎工程:糾紛解決機制的建構

第一節 社會改革與司法中心主義的誤區

一、 西方法治觀念與中國調解的內涵轉換

二、 調解制度的衰微及新形勢下的再興

三、 法院中心主義的困境

第二節 調解制度的重構:意義與問題

一、 “東方經驗”的再發現——一個西方的視角

二、 西方另類選擇的背景及現實抉擇

第三節 重構中國調解制度:理念、架構及與司法的關係

一、 結合傳統與發展,樹立中國調解理念

二、 建立多元多層次多功效的組織架構

三、 設立調解的類型標準,實行體系化治理’

第八章 從不和諧到和諧:法律治理的目標

第一節 早期西方國家工業化過程中的不和諧

一、 犯罪現象的增多

二、 犯罪增多的原因分析

第二節 社會主義國家不同的社會轉型模式

一、 社會主義國家的社會轉型

二、 激進式改革模式:俄羅斯的社會轉型

三、 漸進式改革模式:中國的社會轉型

四、 中俄不同改革模式的比較

第三節 中國法治目標的演進

一、 法制與改革

二、 社會主義法治目標的演進

第九章 社會轉型與“和諧社會”的法律意義

第一節 中國社會轉型與治理的變遷

一、 轉型與社會轉型

二、 中國社會轉型的階段劃分

三、 社會轉型與治理模式的轉換

第二節 和諧社會目標的提出

一、 和諧社會政策的背景

二、 和諧社會的政策含義

第三節 和諧社會的法律意義

一、 和諧社會與全方位法律治理

二、 和諧社會:一種綜合性的法治社會目標

後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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