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甘肅省體育局

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甘肅省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將甘肅省體育運動委員會更名為甘肅省體育局。省體育局是省政府主管全省體育工作的直屬機構。

機構簡介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體育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規;從實際出發,研究和制定甘肅體育事業的發展戰略、政策,擬定法規草案;制定全省體育事業的年度計畫、中長期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和監督全省體育工作;對國家公布的體育項目進行行業管理。

(二)推行國家《全民健身計畫綱要》,指導有關部門開展社會民眾性體育活動,實施國家體育鍛鍊標準,開展國民體質監測。

(三)統籌規劃競技體育科學研究,推廣體育科技成果。指導優秀運動隊伍的建設,組團、組隊參加全國運動會和國際性、全國性體育競賽,組織開展反興奮劑工作。

(四)研究和平衡全省業餘訓練項目的設定、重點布局,指導各級業餘體校建設和訓練工作,組織開展對各級體育學校培養優秀體育後備人才的評估,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學校體育工作。

(五)加強體育產業的調查研究,擬定發展規劃和巨觀指導政策;培育和開發體育市場,發展體育產業。

(六)開展國際間和與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及台灣地區的體育合作、交流。管理和指導體育系統及民間體育外事工作。

(七)負責全省性體育社團的資格審查。

(八)管理直屬單位,抓好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負責教育培訓工作。

(九)管理局機關的財務工作,並對直屬單位的財務工作進行監督指導。管理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人事工作。

(十)承辦省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甘肅省體育局設7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信息、保密、信訪、督查督辦、政務公開、安全保衛、體育文史、機關後勤等工作。

(二)政策法規處。

擬訂全省體育事業發展規劃,提出政策建議,起草有關法規草案;調查研究體育發展中的重要問題並提出方案;組織開展體育理論和發展戰略研究;承擔行政複議、新聞發布和《甘肅體育視野》編輯工作。

(三)民眾體育處。

擬訂全省民眾體育發展規劃草案;負責全省民眾體育的管理工作;推行全民健身計畫,推動建立和完善全省全民健身服務體系;指導開展民眾性體育活動,協助有關部門開展農村體育、城市體育、少數民族體育及殘疾人體育工作,協助舉辦和組隊參加全省及全國農運會、民運會、殘運會、職工運動會及婦女、老年人體育競賽活動;推行社會體育指導員制度;指導開展國民體質監測、國家體育標準實施;協調推進甘肅絲綢之路體育健身長廊建設。

(四)競技體育處。

擬訂全省競技體育發展規劃草案和體育競賽管理制度;負責全省競技體育的管理工作;研究和平衡全省體育競賽、競技運動項目設定與重點布局;指導全省運動隊伍訓練、競賽和訓練基地發展工作;組織我省備戰參賽重大國際、國內運動會;組織全省運動會的競賽工作;指導體育科研工作;承擔協調、監督體育運動的反興奮劑工作;負責全省體育教練員、運動員的註冊和業務培訓工作;負責經營性體育競賽活動的業務審查。

(五)青少年體育處。

擬訂全省青少年體育工作發展規劃草案、青少年業餘訓練管理制度;指導監督青少年體育鍛鍊標準的實施;指導全省各級各類體育運動學校、體育傳統項目學校、青少年體育俱樂部的建設和有關學生運動員文化教育工作;協助省教育部門舉辦全省大、中學生運動會;指導開展青少年業餘訓練及相關活動,組織指導我省參加重大青少年國際、國內體育比賽工作。

(六)體育經濟處。

擬訂全省體育產業發展規劃草案,提出政策建議,推動體育產業發展;規範體育服務管理,推動體育標準化建設;擬訂全省體育場館設施發展規劃,指導公共體育設施的建設,承擔公共體育設施的監督管理、體育統計、體育彩票發行監督管理和公益金使用工作;承擔預算管理、計畫內投資管理及財務管理工作,管理局機關財務,監督、指導直屬單位財務審計。

(七)人事處。

承擔機關和直屬單位人事和機構編制工作;負責局系統幹部職工調配;負責全省體育教練員高、中級專業技術職務評審;負責全省性體育組織領導人員的推薦;負責局系統統戰和出國人員政審;組織和指導局系統幹部教育培訓;協調運動員聘用、退役安置和社會保障工作。

機關黨委 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人員編制

省體育局機關行政編制38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3名、紀檢組長1名,處級領導職數16名(含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1名)。

紀檢、監察機構的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按省編辦、省紀委甘機編辦發〔2006〕34號檔案規定執行。

其他事項

(一)保留機關後勤事業編制4名。

(二)甘肅省體育局承擔省體育總會的日常工作。保留省體育總會事業編制5名和處級領導職數1名。

(三)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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