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民生指數

中國民生指數課題組對全國31個省(區、市)編制民生指數。 中國民生指數分為客觀指數和主觀指數兩部分,客觀指數又分為民生水平指數和民生改進指數兩部分。 經過幾年的編制和各方面的論證,當前,中國民生指數指標體系已經較為成熟。

基本內涵

黨的十七屆五中全會公報指出,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為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根本出發點和落腳點。
全國人大財經委於2009年11月組成福祉指數(後改為中國民生指數)課題組,並於2010年4月納入全國人大常委會“十二五”規劃編制若干重大問題專題調研工作的總體安排。全國人大常委、財經委副主任委員吳曉靈擔任課題組長。課題組成員主要包括全國人大財經委、公安部、教育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民政部、環境保護部、衛生部、安監總局、中國人民銀行、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國家統計局、清華大學、中國發展研究基金會、中國社會科學院等單位的官員和專家。

基本內容

中國民生指數課題組對全國31個省(區、市)編制民生指數。課題組的工作很大程度上在於努力構建一整套具備可操作性的政府評價體系,希望能成為未來考核體系的一個藍本。編制民生指數想實現兩個目標,一是衡量人民基本福祉的現狀和發展變化;二是評價、引導各級政府圍繞改進人民福祉開展工作。
中國民生指數分為客觀指數和主觀指數兩部分,客觀指數又分為民生水平指數和民生改進指數兩部分。這三類指數均分別由居民生活、公共服務、社會環境和環境保護四個方面構成。下設11項二級指標,最末端的三級指標一共被拆分為44項,包括居民家庭消費支出、失業率、義務教育生均經費支出、萬人醫生數、千人床位數、非正常死亡率、法院案件公正指數、政府財政民生支出透明度、集中水源地水質達標率等等技術性指標,幾乎涵蓋了政府工作的方方面面。44項具體指標又被分解為30項客觀指標和14項主觀指標。
經過幾年的編制和各方面的論證,當前,中國民生指數指標體系已經較為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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