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本書分民法典、物權法、侵權責任法三編,沿民事立法的進程與脈絡,對我國民事立法提出批評與建議,系統呈獻出作者對我國民事立法的研究成果。全書介紹了中國對外國民法的繼受、中國物權法的制定、中國侵權責任法的制定、對侵權責任法草案(第二次審議稿)的修改意見等內容。
作者簡介
梁慧星,我國著名民法學家。1944年出生在抗戰大後方的川西岷江之濱。1962年畢業於青神縣中學。1966年畢業於西南政法學院。1968年起在雲南省昆明市農用軸承廠工作,先後擔任過勞資幹事、工會宣傳士事。1978年,得到西南政法學院張序九教授和雲南大學屈野教授的輔導,考取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院法學系民法專業碩士研究生,師從王家福教授。1981年畢業,獲法學碩士學位,留在中國社會科學院法研究所民法經濟法研究室從事民法學研究。1983年擔任助理研究員;1985年擔任法學研究雜誌副主編;1988年普升研究員,擔任民法研究室主任。1990年國家人事部授予有突出貢獻中青年專家稱員。1993年擔任民法學博士生指導教師。1999年擔任法學研究雜誌主編。現為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研究員、中國社科院研究生院教授、我國《民法典》起草委員會委員。主要著作:《經濟法的理論問題》、《民法》、《中國民法經濟法諸問題》、《民法學說判例與立法研究》、《中國民法學 民法債權》、《法學學位論文寫作方法》。
目錄
民法典編
中國對外國民法的繼受
鬆散式、彙編式的民法典不適合中國國情
靠什麼來制約公權力的濫用?
中國民法學的歷史回顧與展望
物權法編
中國物權法的制定
誰在曲解憲法、違反憲法?——正確理解《憲法》第11條、揭穿個別法理學教授的謊言
中國民法:從何處來,向何處去?——駁所謂“奴隸般抄襲資產階級的法律”
物權法解析:意義、對策、創新與不足
特別動產集合抵押——《物權法》第181條解讀
完善保護私有財產的法律制度
物權法草案(第二次審議稿)若干條文的解釋與批判
對物權法草案(第三次審議稿)的修改意見
對物權法草案(2006年6月6日修改稿)的修改意見